A. 上海办理孩子医保报销
到你的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去问询一下,带齐你的身份证件,户口本,住院的发票,医保卡,孩子的一些证明等,如果你的发生的费用符合报销政策就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报销,如果缺了是手续的问题你就补手续,如果是哪个环节问题就补环节,具体情况,社保局都会根据你的情况告诉你怎么做的,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医保(社保局)的熟人倒是不妨先问问他们,赶快去办,不要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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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上海办新生儿医保怎么报销
来,别着急,听我慢慢道来!
首先新生儿的医疗费用国家是会承担的,根本不用走你或者你妻子的医保,而是走的一老一小保险。
其次:申请一老一小保险,需要在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到社保所办理,一旦超过三个月没办理则会推迟到当年的十月份统一办理,而如果孩子出生已经超过十月份了就要到来年的十月份了,所以这一点你要抓紧。
再次:办理一老一小保险,需要孩子出生后先办理出生证,再带着出生证给孩子落户口之后,到当地建行或者邮政银行给孩子办理一张一老一小保险缴费卡,在卡内存上保费(我记得是70元一年的,你最好存两年的钱)。然后到你家所在小区的居委会或者社区服务中心,那里都有社保所的办公点。
最后:在社保所办理一老一小保险后,只要拿到一老一小医保卡,就可以追溯报销之前孩子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医院级别划分,报销额度不同。——一级医院(社区级别)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0%,起付线是650元。也就是说超过650元以后产生的费用报销70%(具有妇产资格的医院一般都是三级甲等)。
我家孩子出生第六天就住院了,住了26天院做了一次手术,花了三万多,现在报完了,走的就是一老一小。
报销途径:孩子出院后,医院会通知你领取病例时间,到时间去医院领取打印的病例,其中需要注意的是1要有入院诊断,2要有出院证明,3如果做手术了要有手术报告单。这三样经常被医院忽略,导致你来回跑好几次。拿到病例后,再拿着已经办下来的一老一小保险卡,一起交给社保办公人员,他们就会负责给你去跑报销,钱下来了会直接打到孩子的医保卡上,社保人员会电话通知你去取卡。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最长时间的就是医保卡办理一般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等的比较长,所以你也别着急。无论多长时间,都可以凭借医保卡追溯报销孩子出生后的费用,追诉期不少于六个月(跨年的情况下),不跨年的话,只要当年发生的费用一律可以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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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上海生孩子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可以报销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
办理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3、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卫生行政部门证明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的出院小结或者病历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4、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复印件;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上海生儿子医保如何报销扩展阅读
生育报销注意:
生孩子,首先要有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户口不在本省,并且受到准许可以生一胎的,提供一份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即可。此外,关于婴儿要提供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如果婴儿死亡也要提供死亡证明。
报销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就是医疗费的收取原件,其中包含产前检查的这部分费用收据也是要提供的。
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的第一页以及医嘱单也就是处方单的复印件要提供。加入出生时出现了生育并发症,则需要提供住院记录或是出院记录以及住院期间的费用明细清单。
女职工还要提供一个本人的银行存折或是卡账号,银行应当是生育保险金开户所在的银行,将这些复印件一并提交。
另外,生育保险也报销计划生育费用,如果女职工发生了引产、流产等费用,也是要提供介绍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医疗费收据、手术证明、病例、账户信息等,和一样的流程报销计划生育的费用。
做节育手术的,提供介绍信、检查手术费收据、病例、手术证明、帐号等信息。
D. 上海市生孩子医保报销
(2001年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发布,根据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十条(支付范围)
城镇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项目的支出:
(一)生育生活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补贴。
第十三条(津贴、补贴申领条件)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第十四条(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按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第十五条(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
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个人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产或者流产的从业妇女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妇女,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支付标准为: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第十七条(申领津贴、补贴的手续)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妇女生育后,可以到指定的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实名制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还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第十八条(审核与计发)
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生育妇女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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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上海医保生孩子报销吗
是问怎样领取生育保险金吗?
生好宝宝以后的任何时候,到当初办理生育联系卡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填写《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然后可以在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递交各种材料,之后生育保险金就会自动打进你的银行卡里。
办理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3、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卫生行政部门证明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或者病历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4、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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