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陆居民如何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实行就近原则,在户籍所在地,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选择一个最近的出入境办证窗口进行办理。
2、填写说明(办事串窗口可以提供范本供参考,很好填的,此表是正反两面的,可用简体字填写的),表上的申请人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学历、性别 、申请资格,另外职业、联系电话、居住地址如实填写;如果一家人过去,提供一份财力证明即可;
3、提交申请人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以及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可到办理地点拍照,4张15元)。
2. 怎么办理上海去台湾旅游通行证
提前准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入台证,国际学生证(如果是学生的话…办这个可以省一部分钱),国际青年旅舍会员卡,看个人喜好了是否办理。
大通证、G签办理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A4上)。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户主页、本人页 ,均需复印件)。
3、两寸近期白底彩照两张。(照片为3.5X4.5公分,一般出入境管理中心就有拍照的)。
大通证办理条件:
1、户籍在以上47个开放城市的居民,其合法配偶及16周岁以下的子女也可申请。
2、在以上47个开放城市工作,有暂住证+近期内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的证明。
3、在以上47个开放城市读书,有出发前一个月内开具出的在读证明或者有效期内的学生证。
注意:台湾的插座都是2插,一般需要自备一个电源转换器。银联卡取款需要十元左右手续费,但在支持银联卡消费的商店刷卡不需要手续费,手机卡最好买本地电信卡…移动在台湾开漫游,打回大陆,1元/分钟。
3. 大陆居民往去办台湾通行证需要什么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相片(见标准)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首次申请须另外提交相同规格的相片2张。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提交户口簿。
3、提交具有经营赴台旅游资质的组团旅行社出具的团队旅游办证名单。
4、旅游团领队申办证件及签注由其所在的组团社统一向组团社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交验组团社出具的公函及赴台旅游领队证。其中异地申请的,由审批机关发函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核查相关情况后予以办理。
5、持证人遗失证件,向原受理申请的直辖市、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提交证件报失地警察机关出具的证明。
6、由本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但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办理或代办,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应资料;申请人年满70周岁可以委托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须提交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上海办理台湾通行证需要什么材料扩展阅读
市民首次申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证时限为15个工作日;如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仅办理赴台个人旅游签注的,办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80元,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4. 怎么办理上海去台湾旅游通行证
一般只需带上您的要身份证和户口簿,在民生路出入境管理局大厅填写申请表即可,其他如特殊岗位人员所需证明在申请表上有说明。
5. 办台湾通行证需要什么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相片(见标准)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首次申请须另外提交相同规格的相片2张。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提交户口簿。
3、提交具有经营赴台旅游资质的组团旅行社出具的团队旅游办证名单。
4、旅游团领队申办证件及签注由其所在的组团社统一向组团社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交验组团社出具的公函及赴台旅游领队证。其中异地申请的,由审批机关发函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核查相关情况后予以办理。
5、持证人遗失证件,向原受理申请的直辖市、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提交证件报失地警察机关出具的证明。
6、由本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但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办理或代办,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应资料;申请人年满70周岁可以委托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须提交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上海办理台湾通行证需要什么材料扩展阅读
市民首次申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证时限为15个工作日;如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仅办理赴台个人旅游签注的,办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证件费为30元,有效期5年;个人旅游签注费用为20元,6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
6. 上海台湾通行证办理申请材料有哪些
上海台湾通行证办理申请材料
台湾通行证申请材料:
一、旅游:
本市户籍居民:
1、证件照
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 (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
2、申请表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 (背景为白色)2寸照片(48×33mm)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3、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提交本市居民户口簿 (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单独申请签注的可免交验);
4、组团旅行社出具的收费发票
组团游须交验组团旅行社出具的收费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完成网上预约的可免交),个人游无需提交;
5、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下列 (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A.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
B.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
C.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D.参照以上规定的在沪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沪单位的工作人员。
6、其他
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 需一并提交 ;
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
外省市户籍居民:
1、证件照
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 (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
2、申请表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背景为白色,尺寸为48*33mm)的《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申请时已持有有效证件的,须提交相关有效证件。
3、特殊材料
A、属于一般外省市在沪就业人员,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B、属于人才引进类人员的,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1年期以上《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C、引进人才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办理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提供引进人才的《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附联》、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结婚证或出生证等可以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与引进人才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D、属于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市大学生,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E、属于本市居民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及未满16周岁子女,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本市居民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本人与本市居民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明或出生证明等),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F、属于符合条件的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及未满16周岁子女,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有效的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符合原异地办证条件的就业就学人员的身份证、就学人员的在学证明、本人与符合原异地办证条件的就业就学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明或出生证明等),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G、属于年满60周岁并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外省市户籍人员,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有效的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H、属于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外省市户籍人员,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有效的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持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5、其他材料
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商务:
本市户籍居民:
1、证件照
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 (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
2、申请表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 (背景为白色) 2寸照片(48×33mm)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3、身份证、户口簿
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它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单独申请签注的可免交验);
4、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下列 (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A.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
B.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
C.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D.参照以上规定的在沪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沪单位的工作人员。
5、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
提交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台办签发的 “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入台许可证明
提交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 ;
7、其他
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需一并提交 ;
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它证明。
外省市户籍居民
1、证件照
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 (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
2、申请表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背景为白色,尺寸为48*33mm)的《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申请时已持有有效证件的,须提交相关有效证件。
3、特殊材料
A、属于一般外省市在沪就业人员,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B、属于人才引进类人员的,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1年期以上《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C、引进人才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办理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提供引进人才的《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附联》、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结婚证或出生证等可以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与引进人才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D、属于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市大学生,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E、属于本市居民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及未满16周岁子女,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本市居民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本人与本市居民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明或出生证明等),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F、属于符合条件的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及未满16周岁子女,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有效的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符合原异地办证条件的就业就学人员的身份证、就学人员的在学证明、本人与符合原异地办证条件的就业就学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明或出生证明等),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G、属于年满60周岁并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外省市户籍人员,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有效的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H、属于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外省市户籍人员,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有效的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持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5、其他材料
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三、探亲:
本市户籍居民
1、电子照
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 (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
2、申请表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 (背景为白色)2寸照片(48*33mm)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3、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交验本市居民户口簿 (或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单独申请签注的可免交验);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须交验有效护照、定居国外证明和暂住本市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下列 (特定身份)人员,还须提交《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1)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
(2)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
(3)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4)参照以上规定的在沪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沪单位的工作人员。
5、入台许可证明
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若赴台探亲被探望人员为经台办批准赴台的,申请人还应提交被探望人员赴台签注复印件或被探望人员“赴台批件”、“立项批复”复印件。
6、其他
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一并提交。
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
外省市户籍居民
1、证件照
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 (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
2、申请表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背景为白色,尺寸为48*33mm)的《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申请时已持有有效证件的,须提交相关有效证件。
3、特殊材料
A、属于一般外省市在沪就业人员,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B、属于人才引进类人员的,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1年期以上《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C、引进人才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办理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提供引进人才的《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附联》、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结婚证或出生证等可以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与引进人才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D、属于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市大学生,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E、属于本市居民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及未满16周岁子女,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本市居民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本人与本市居民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明或出生证明等),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F、属于符合条件的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及未满16周岁子女,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有效的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符合原异地办证条件的就业就学人员的身份证、就学人员的在学证明、本人与符合原异地办证条件的就业就学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明或出生证明等),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G、属于年满60周岁并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外省市户籍人员,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有效的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H、属于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外省市户籍人员,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有效的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持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5、其他材料
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四、定居:
本市户籍居民
1、电子照
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 (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
2、申请表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 (背景为白色)2寸照片(48*33mm)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3、户口注销证明和入台许可证明
尚未取得定居身份的,交验户口注销证明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
已自行在台定居的,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及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复印件。
4、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下列 (特定身份)人员,还须提交《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1)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
(2)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
(3)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4)参照以上规定的在沪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沪单位的工作人员。
5、其他
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一并提交。
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
外省市户籍居民
1、证件照
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 (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
2、申请表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背景为白色,尺寸为48*33mm)的《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申请时已持有有效证件的,须提交相关有效证件。
3、特殊材料
A、属于一般外省市在沪就业人员,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B、属于人才引进类人员的,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1年期以上《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C、引进人才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办理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提供引进人才的《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附联》、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结婚证或出生证等可以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与引进人才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D、属于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市大学生,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E、属于本市居民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及未满16周岁子女,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本市居民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本人与本市居民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明或出生证明等),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F、属于符合条件的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及未满16周岁子女,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有效的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符合原异地办证条件的就业就学人员的身份证、就学人员的在学证明、本人与符合原异地办证条件的就业就学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明或出生证明等),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G、属于年满60周岁并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外省市户籍人员,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有效的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H、属于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外省市户籍人员,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有效的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持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5、其他材料
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7. 上海去台湾需办理什么证件
东方网6月28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近日,记者从市出入境管理局获悉,广受关注的赴台个人游已经启动,自今天起市出入境管理局开始受理本市户籍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证件申请。目前,全市仅有市出入境管理局(民生路1500号)可以受理本市居民赴台个人游证件申请,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暂不接受申请。
赴台个人游证件申请所需材料与护照、港澳通行证申请基本一致。包括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带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两寸(背景为白色)证件照,并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提出申请。
赴台个人游证件包括《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个人旅游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日。
首次申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已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仅单独办理签注的,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申请人在获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后,可通过本市9家指定旅行社向台湾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入台许可”。
个人游可自行从对外开放口岸出境前往台湾,在台期间,可自行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居民无正当理由在台湾非法逾期停留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将进行登记备案,并按照相关规定,限制其再次出境
8. 办理台湾通行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一张两寸的证件照。2、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3、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必须一个月内有效。4、相片为申请人六个月以内直边正面两寸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相片背景为白色,使用光面相纸,相片只限一人。5、市民首次申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证时限为15个工作日。如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仅办理赴台个人旅游签注的,办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6、《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证件费为30元,有效期5年。个人旅游签注费用为20元,6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9. 上海台湾通行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上海台湾通行证办理材料一览:
一、上海户籍居民
二、外省市户籍居民
1、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2、持《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省市人员
3、在沪就业的外省市人员
4、在沪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市人员
5、外省市居民“全国通办”
咨询电话: 021-28951900
注意事项:
1、首次申领、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除提交规定的相应材料外,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2、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办理单独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在台湾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3、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申请出入境证件,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4、换发、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
(1)往来台湾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
(2)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3)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4)持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
(5)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情形。
5、申请被盗、遗失补发,须在申请表内注明,并填写《申办出入境证件确认书》。申请换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原持证须一并递交,由受理民警核验后,当场剪角发还。
6、“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是指申请人自申请日开始往前推算,在本市由单位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不短于12个月,补缴、未缴均不视为连续正常缴纳。
7、本市高等院校名单可在上海市教委网站查询,《在读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
10. 去台湾需要办理哪些证件,上海户口的上海人
需要办理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台湾自由行的入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