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卢湾区、静安区、黄浦区,哪个区最高尚、最发达
卢湾区位于上海市中心,全区面积8.05 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7.55平方公里,水域面积0.50平方公里。全区人口31.01万人。区界北至延安中路、金陵西路,与黄浦区、静安区交界;东至西藏南路、肇周路、制造局路、高雄路、江边路,与黄浦区接壤;西至陕西南路、瑞金南路,与静安区、徐汇区为邻;南至黄浦江河道中心线,与浦东新区相望。 ★★★【点击可放大观看例图】 卢湾区下辖淮海中路、瑞金二路、打浦桥和五里桥4个街道,共75个居民委员会。轨道交通1号线、南北高架路、内环高架路、打浦路隧道以及四通八达的道路网,构成了卢湾区立体快捷的交通网络。随着卢浦大桥、轨道交通4号线以及轨道交通8号线等工程的建成,卢湾的交通更加快捷。 卢湾区第三产业比较发达。2001年建成的新天地休闲娱乐区域,将传统与现代、中国与西洋、商业与文化交融在一起,成为引领时尚休闲的标志性场所。一年一度的玫瑰婚典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市场效应,已经成为上海旅游节的传统特色项目之一。同时卢湾区具有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拥有丰富的历史人文史迹。区内有历史遗迹100余处,中共“一大会址”、“《新青年》编辑部”、周公馆、中山故居、韬奋纪念馆及郭沫若故居等,闻名海内外。区域内还有一批近代优秀保护建筑。 卢湾区是上海最能体现东西方文化相融、交流的区域之一。无论是三十年代号称东方香榭丽舍大街的霞飞路(今淮海路),还是散落在区内的18幢欧式优秀保护建筑和蓝天白云下绿树掩隐着的幢幢小洋房。这里曾经吸引了巴金、梅兰芳、柳亚子、郭沫若、许广平、徐志摩、郁达夫、刘海粟、丰子恺等近代几十位享誉海内外的着名学者、文化人、艺术家在此生活、工作。 淮海中路是上海文化底蕴深厚,以时尚高雅而着称的一条商业街,打浦桥是近年崛起的集商业、餐饮、娱乐、康健为一体的新型商业圈。既有象巴黎春天、 伊势丹等国际着名的高级百货店,又有连卡佛、迪生等着名的高级时装店、专卖店,还有贴近居民的便利店、购物中心、超级市场,及体现都市休闲消费特征的娱乐、酒吧、咖啡馆、西餐厅等。淮海中路商业街的东段(重庆路至西藏路口)作为上海四大中心商务区之一,以 86万平方米的高级商务楼为载体,引进了几十家世界500强企业,如IBM、杜邦、拜耳、思科、宝洁、辉瑞、麦当劳等,和近2000家国际国内着名的公司。 区内拥有星级宾馆9家,并以其完善的设施、精心的服务吸引中外宾客。其中新锦江大酒店、锦江宾馆、花园饭店等五星级宾馆3家,占全市五星级宾馆总数的22%。卢湾区内有欧美、亚洲及港、澳、台等经营者开设的夜总会、保龄球馆、健身中心和充满异国情调的酒吧、咖啡馆数百家,每天吸引着众多来上海的国内外宾客。卢湾区内拥有四川、上海、扬州、杭州、广东、上海、香港、台湾、德国、日本、法国、巴西等各种风味餐厅数百家。
市中心扩大图静安区行政区划图静安区地处上海市中心,周围与6个区相邻。东与黄浦区为邻,西与长宁区交界,南与卢湾区和徐汇区衔接,北与普陀区毗连,隔苏州河与闸北区相望。静安区下辖静安寺、曹家渡、江宁路、石门二路、南京西路等五个街道办事处,全区总面积7.62平方公里,总人口31万人。 静安区历史悠久,因始建于公元247年的静安古寺而得名。静安南京路辟筑于1862年,是上海第一条西式大马路,1908年这里又开通了第一辆有轨电车,从此演绎了近代上海的繁荣。新中国建立以后,经过建设和发展,静安区已成为商业商务兴旺、人文景观丰厚、文化气息浓郁、城区环境优美、信息交通便捷的中心城区。改革开放以来,以上海商城和上海展览中心为代表的商务区、以静安希尔顿酒店、波特曼丽嘉大酒店、锦沧文华大酒店和上海国际贵都大饭店等高档宾馆为代表的宾馆区相继崛起,城区功能和品位得到进一步提升,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高度密集,成为上海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近年来,静安区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积极引进外资,在1.8平方公里的静安南京路地区实施大规模综合开发,建造了一批高级商业商务楼宇,并大步推进旧区改造,人民居住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同时,积极推动社会事业的发展,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一流设施拔地而起,使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静安区的集聚和辐射功能日益凸现。 都市型工业已具规模,区内已形成服装服饰、食品加工、家用电器三大优势行业,开发形成了开开衬衫、立丰牛肉干、正章洗涤剂、海鸟电子等民用品牌产品,通信器材、精细化工新材料、生物工程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重点开发了康华电缆、凯通光纤无源器件、高远精细化工等拳头产品。民营科技企业异军突起,全区已有8家高新技术企业,北大方正科技电脑系统有限公司、华海电脑电器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是民营科技企业。信息产业街显露雏形,聚集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形成一个市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群。 静安南京路现代商贸的框架初步形成,建成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商厦30余幢,新建商业设施46万平方米,形成以梅龙镇广场、中信泰富、恒隆广场为中心的高品位商圈。建设中、高档办公楼宇150万平方米,引进外商常驻公司机构2000余家。 静安寺地区功能开发作为振兴静安商业的重中之重。轨道交通2号线静安寺站点竣工,延安中路高架通车,百乐门舞厅全面恢复了娱乐餐饮的营业,愚园公寓改建成星光灿烂娱乐总汇,静安立体停车库、咖啡吧与临街绿化小品形成优雅的休憩场所,静安寺商厦建成并引进特色餐饮业,上海城市航站楼启动建设,九百城市广场开工建设,静安古寺钟、鼓楼建成。一批老字号名特店继续发扬光大,开开、正章等一批品牌产品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大批海内外知名品牌纷纷入驻静安南京路。专业特色街不断崛起,以威海路汽配街、石门路服饰街、青海路休闲街、吴江路步行美食街、愚园路信息产业街,为静安商业带来新的商机。 静安区商业商务功能定位相适应的三产项目不断增多,项目投资涉及房地产、文化娱乐、中介咨询、物业管理、软件设计、网络制作等领域。工业项目引进质量明显提高,项目投资涉及化工、服装、医疗器械等多个行业,其中阿托菲纳高远化学有限公司的投产项目填补了中国热熔胶行业的空白。 静安区文化源远流长,意蕴厚实,有文化之区美称。大都会舞厅、百乐门歌舞厅是三十年代就闻名中外的“中国百老汇”,现已发展为现代文化娱乐中心。区内还有以上海商城剧院、环艺影剧院、美琪大戏院为代表的高档影剧场所,上海文艺活动中心、上海市少年宫坐落区内。这些文化设施与颇具规模的静安图书馆和新建的静安青少年活动中心相呼应,形成了一条亮丽的静安文化风景线。 都市旅游业方兴未艾,区内现有国际旅行社10家、国内旅行社30家,其中上海国旅、中旅、华亭海外等列入全国国际旅行社50强。星级宾馆14家,其中四星级以上宾馆5家。千年古刹静安寺等宗教活动场所、革命遗址、名人故居、文化娱乐设施等大量旅游资源吸引了海内外宾客。
黄浦区位于上海市市中心。东和南隔黄浦江与浦东新区相望;西与静安区、卢湾区接壤;北以苏州河为界,与虹口区、闸北区为邻。总面积12.41平方千米【其中黄浦区的陆地面积11.13平方千米,水域面积1.34平方千米】。总人口53.89万人(2008年)。区人民政府驻延安东路300号。邮编-200001;代码-310101;区号-021。拼音:Huangpu Qu。 黄浦区辖6个街道:南京东路街道、外滩街道、半淞园路街道、小东门街道、豫园街道、老西门街道。
黄浦区是市中心,浦东又是最近开发出来的新区,全是高楼大厦,不过连上海市长都未必能定义哪个区最发达!因为个人理解不一样的!
B. 上海十大高档小区
1、华洲君庭(最高价约4.76亿/800-2050㎡)
上海十大豪宅之一的华洲君庭位于浦东张江银柳路385弄,作为东郊别墅板块内最顶级,浦东售价最贵的别墅楼盘,共建有21栋独立别墅,平均每栋别墅占地达5亩,单栋别墅的最大面积为2050平米。21栋别墅的建筑风格共有7种,每栋各不相同,满富欧式大型宅第的气质,并且有着极佳的生态环境极佳,户户享有大面积花园、游泳池、按摩池,且每栋别墅内均安装室内电梯,地源热泵系统等。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柳路385弄
2、东郊壹号(2.5亿/505-670㎡)
东郊壹号位于浦东张江银柳路58弄,由加拿大THE建筑事务所、美国WATG、贝尔高林景观设计、美国HBA等设计团队联手规划打造,共建有26栋独立别墅,一期19栋别墅,二期7栋。26栋别墅共6种不同的主要风格:英式、法式、西班牙式、意大利式、塔斯卡尼式、巴瓦利亚式。每栋别墅分别为地上二层、地下室及下沉式私家庭院等,并且还带有50年的香樟树、古典喷泉等。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柳路58弄
3、汤臣一品(2亿/434-767㎡)
上海顶级豪宅之一的汤臣一品位于浦东陆家嘴滨江花园石桥路28弄。曾经的汤臣一品被誉为全国最贵的小区,虽然走下了第一的神坛,但现今最高可达2亿人民币的售价依然让许多人望而生畏。汤臣一品由台湾GDG建筑设计公司设计,采用“前低后高”建筑布局,整座小区“品”形排布,建筑外形设计为玉琮形状,楼宇顶部如古代官员的顶帽形状,由此得名。在配套的水系、园景设计上,则聘请了加拿大Crystal Fountains和美国PLACE MAKERS合力完成,融合了东西方的双重调性。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滨江大道旁
4、苏河湾华寓(9842万/151-518㎡)
苏河湾华寓位于静安西藏北路福建北路228弄,是浦西第一高的塔尖住宅,由世界顶尖设计团队Foter+Partner担纲规划设计,在上海豪宅排名榜中名列前茅。小区由两幢住宅和一幢宝格丽酒店组成,据MAIgoo小编了解,宝格丽酒店是全亚洲唯一一家超五星级商务酒店。还设有半敞开式地下会所、游泳池、健身房、瑜伽室、雪茄吧、儿童娱乐场所等。整个小区通过地下、地面和空中连廊三个空间的贯通,从而构成了居住与娱乐相结合、商业与人文相匹配的生活空间。
5、滨江凯旋门(7695万/180-450㎡)
滨江凯旋门位于浦东浦明路688弄,复兴东路、世博大道交界,为商业住宅综合用地及商业金融用地,规划建设包括高层住宅和裙房会所、低层住宅、公寓式办公楼、商业及地库停车常用地:由浦明路、规划滨江公共绿地、潍坊西路、张杨路共同围合而形成,占地面积约6.07万平方米。总体布局,住宅区沿地块东北面浦明路往西南黄浦江畔长廊排列,建筑群组主要分为三大区片,由高层公寓式办公楼、商业、高层住宅、以及低层住宅建筑群组成。
6、浦开世纪珑墅(5740万/273-410㎡)
浦开世纪珑墅位于浦东罗山路1739弄。浦开世纪珑墅所在的浦东内环世纪公园板块,是上海为数不多既有成熟商业,又享有生态资源的区域,作为一个容积率仅0.5的纯法式公园墅区,浦开世纪珑墅一直以来都受到高端置业者的关注。都说细节成就高端物业之美,浦开世纪珑墅诚然如此。整个小区由联排、合院以及类独栋组成,外立面采用全天然黄金麻的石材干挂;屋面瓦来自进口法国的特力品牌;以及意大利MASTER的手工装甲门,此外还有阔绰的花园和地下室。
7、恒盛尚海湾二期(4013.66万/68-286.69㎡)
恒盛尚海湾二期位于徐汇龙华凯滨路18弄。恒盛尚海湾二期地处徐汇滨江核心区域,占地约24.6万方,建筑面积约82万方,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2.4万方。小区由16栋住宅、2栋公建楼、一个下沉式商业广场和一个幼儿园组成。整个小区在豪宅项目当中不算小,楼栋整体呈围合式排布,使得楼栋南北栋距间距较大,整体的通风采光都还不错。在交通方面则采用的是人车分流式设计,因此不会受到社区内行车影响。
8、滨江一品苑(3864万/131-226㎡)
恒盛尚海湾二期位于浦东陆家嘴滨江浦逸路188号。上海滩的房子从来不缺买家,尤其是位于陆家嘴等显赫地段的好房子。滨江一品苑占地面积约1.7万平米,改造后建筑面积约6.7万平米,容积率约3.3,绿化率35%。滨江一品苑采用Art Deco的建筑风格,使用了石材、玻璃和铝板结合的设计。景观方面,精心打造了约1.3万平米的园林,里面种植有从日本引进的约150余株樱花树。另外MaiGoo小编发现居住于5楼以上,几乎可以270度看到黄浦江江景,整合外滩和陆家嘴全都呈现在眼前,这绝对是内环少有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9、上海桃花源(3138.75万/200-225㎡)
上海桃花源位于闵行浦江浦锦街道江桃路浦申路。在中国私家园林几乎沦为历史遗迹的今天,上海桃花源集萃三千年的中国园林文化,积极汲取中国传统造园精髓,通过“香山帮”传统技艺工法,将中式宅院与园林融为一体,使得上海桃花源成为了国内少有的纯中式古典建筑住宅。上海桃花源实现了“园中有房”和“房中有园”的结合,居住其中,可达到移步换景的效果。此外最值得一提的就是湖石装饰,均为手工堆砌,耗时耗力,需求严格的手艺技巧。
10、中海建国里(2917.2万/139-220㎡)
中海建国里位于黄浦老西门西藏南路688弄。中海建国里与翠湖天地隽荟、复兴珑御隔街对望,与轨道交通8号线、10号线、老西门地铁站直线距离仅约350米。总住宅面积为12.63万平米,容积率3.81,绿化率35%。中海建国里住宅为典型的海派风格,海派风格是上海特有的建筑风格特点,历史悠久。
C. 上海市区房价多少
上海市区房价平均在8万元以上每平米
2017年第一季度挂牌均价几乎都在8万元以上,其中衡山路、常熟路破10万元,人民广场、徐家汇、老西门、嘉善路等都在9万左右。
郊区成为热点区域,涨幅空间巨大,此前,就有人业内人士指出,未来一段时间,需求向郊区转移也将成为购房市场的大趋势。而根据数据显示,2017年第一季度,郊区部分区域的房价也逐渐跃居高位,其中,张江高科地铁站沿线挂牌均价81684元,已经超过汉中路、中山公园等一些市区区域。
7号线终点站美兰湖,其一季度挂牌均价为50342元,环比涨幅25.79%。而川沙、华夏东路依托迪斯尼,房价也“高企”,分别为42284元、42715元,涨幅很大。而9号线七宝、九亭分别达到58521元、44184元,还处于上涨通道。11号线终点站安亭也在45711元,环比涨幅8.44%等等。
地铁线路中,郊区的最低价分别是,1号线为共康路53041元,2号线川沙42284元,3号线水产路44680元,5号线华宁路37424元,6号线港城路45785元,7号线刘行47585元,8号线联航路49278元,9号线醉白池36519元,10号线航中路52704元,11号线嘉定北34159元,12号线金京路58003元,13号线金运路45788元。整体来看,房价都不低
D. 上海老西门中华新城具体信息
复兴珑御位于黄浦区西藏南路699弄,是一个70年产权的住宅居住社区。该项目处于黄浦区新天地板块周边商业繁华,目前仅有少量房源在售。
项目优势:
1、项目紧邻地铁8号线和10号线老西门地铁站,距离陆家浜地铁站500米,轨道交通出行便捷。同时项目处于内环内,距离延安路高架、南北高架、内环高架较近,自驾出行较为便捷。
2、项目处于黄浦区周边商业繁华紧邻的商业有:新天地商业街、来福士广场、连卡佛、K11、城市超市、易买得等,在此生活、购物、娱乐较为便捷。
3、项目周边是成熟的居住区,周边的医疗设施有红房子医院,周边的学校有文庙路小学、市南中学、上海市第十中学等。
综上所述,该项目处于黄浦区的新天地板块,周边生活配套设施齐全,较为适合市区改善类客群。
E. 老西门新苑为什么便宜
环境不好。老西门新苑由上海老西门新苑置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建成建成,楼栋总数19栋,共计房屋1880户,其中这个小区的楼龄比较老,外墙有发黑的迹象,所以环境不好,就导致此小区的房子没有人购买,所以就卖的很便宜,而且小区门口就是垃圾站影响小区环境和居住体验。
F. 上海是静安寺地铁站附近小区的房价贵还是老西门地铁站附近小区的房价贵
我估计是静安寺房价更贵,但是老西门附近也不便宜
G. 房价不受价值规律支配吗
说明:如果把中国的高房价问题比喻成一只麻雀,那么,当人们从不同的角度、深度去解剖它的时候,就会得出一个结论,这些结论会帮助我们逐渐走近真相。擅长统计分析的王炼利女士写的这篇分析文章,论述翔实,逻辑严谨,让我们看到了高房价背后的另一面。其实,归根结底,高房价问题就是既得利益者对民众财富的掠夺问题。在高房价基础上累积起来的巨大泡沫,将让整个民族在未来付出最惨烈的代价。为了民生,为了民族的未来,有识之士在努力泣血建言决策层,促使住房回归民生之路。感谢所有不惧压力,为根除高房价毒瘤而努力坚守良知和正义的人们!——暖之
转帖:告诉你一个震惊的高房价真相
——别把表象当真相:房价高的原因不是因为地价高!
王炼利
中国房地产业中的道道坎坎实在多,人们很容易将表象当真相。将表象当真相,有人就会偷着乐!
两会期间,有代表说,房价高的实质是地价高 ,需要将地价降下来。这种说法获得代表们一片掌声!
人们普遍认为,土地是国家的,国家只要将地价降下来,房子就不贵了。事实是这样吗?人们哪,你们太不明真相了!
当然,我以前也曾经这样认为过。但“认为”只是种感觉,感觉不能作为依据,我必须找事实做佐证,为了找到佐证,在2006年底,我根据在权威的“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网”上登载的2003年到2006年9月的《上海市有偿使用地块汇总表》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信息中心网公布的《上海市城镇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向社会公布情况汇总表》,按照每一个土地出让合同号,将每一个出让地块的地点、地块面积、有偿使用方式(分挂牌出让、协议出让、项目招标出让、公开招标出让等)、土地用途(分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商品住宅用地、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实收土地出让金等逐一进行统计分析,得出了令我自己大吃一惊的结论:在房价高涨的2004年和2005年,政府部门收的土地出让金低得惊人!同时我也发现了为什么土地出让金会这么低的秘密、土地出让制度的弊端根源在哪里——我毕竟搞了十年建筑安装工程预算,九十年代初就持有上海市审计局颁发的建筑工程审计岗位证书、安装工程审计岗位证书。
本着一个工程技术人员的良知,我写了3.5万字的《弊病丛生的现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和土地储备制度——解剖上海土地麻雀》,将发现的问题图表化,并将分析的步骤一一列出。此文在高层内参《香港传真》上全文刊登。
2007年4月初,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打电话给我,说他们接到举报,要来上海调查有关陆家嘴中央公寓楼盘买卖方面的问题,柴静听人介绍说我对上海房地产问题有颇多分析,就希望我能接受采访,主要让谈我对土地出让制度和土地储备制度的看法。我就在浦东东方路向城路上的一家宾馆接受了央视的采访。柴静提问,我回答。录制完毕,告诉我将在4月21日的晚上央视一套《新闻调查》时段播放。到了4月21日早晨,《新闻调查》栏目的小伙子仲伟宁打电话给我,说有关我的镜头全部删了,领导通不过。他一个劲地向我道歉,而我一个劲地说:“没有关系,没有关系,你们知道了一些真相也就可以了。”仲伟宁在电话中问:“王老师,你的心态怎么那么好?”我回答“我根本就没有指望过能播出!”
无独有偶,《经济观察报》主编仲伟志看了此文后,让我分成几篇,《经济观察报》准备分期刊登,我分成了六篇,寄给了《经济观察报》,仲伟志说改得很好。但是我很快又接到他的电邮,说是不方便登载了。
完整的《弊病丛生的现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和土地储备制度——解剖上海土地麻雀》一文,应该将土地价并不决定房价高低、相反,是房价拖涨了地价的真相梳理清楚了,可是,这是一篇用大量表格说明问题的文章——我分析的依据《上海市有偿使用地块汇总表》、《上海市城镇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向社会公布情况汇总表》就是由几千个土地出让项目组成的表格,经过我的整理,这些表格“活”了,能说话了,能说明问题了!但我不可能在博客上发表这样的表格,所以,认真的读者要信服我分析的结果,还真需要看我的全文。不过,既然条件不允许我发表表格,我就在此简单叙述一下。相信还是能达到澄清事实的目的。
(一)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是出乎想象的低;在土地一级市场上,土地价格是出乎想象的低。
在用人民币计取土地出让金的统计数字中,2003年,上海出让土地面积6102万平方米,政府实收土地出让金91.75亿,出让每平方米土地政府收取不过150.4元,2004年,出让6573.2万平方米,政府实收出让金140亿,平均出让金价213元,2005年,出让5941.3万平方米,实收出让金100.4亿,平均出让金单价169元,2006年1~9月,出让面积3637.2万平方米,实收出让金50.1亿,平均出让金单价137.9元。(此处统计的出让土地面积数字比《上海统计年鉴》公布的少2%,因为我将缺乏对应的土地出让金数额的出让面积项都剔除了)
在土地一级市场上(即政府直接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市场上),由于土地出让的方式分挂牌出让、协议出让、项目招标出让、公开招标出让等,每种出让方式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都是不一样的。其中,“挂牌出让”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最高,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和协议出让收取的土地出让金都很低,工业用地又比住宅用地收取的出让金低出许多。按“平均价”计,2005年“挂牌出让土地价”是3644元/m2,“协议出让土地价”是1542元/m2,“公开招标出让土地价”1363元/m2,“项目招标出让土地价”740元/m2,“邀请招标出让土地价”647元,没有前缀的“招标出让土地价”是1625元/m2,另外还有“公开招标”的特例,譬如土地出让合同 “沪房地普字(2005)040号”,是普陀区的金光北块一期配套房,土地价每平方米324元,楼面价218元。再譬如在浦江镇的六块世博会动迁基地,土地面积共67.73万平方米,土地等级为六级,土地出让合同是 “沪闵房地(2005)230、231、242、243、247、248号”,笔者在《上海市有偿使用地块一览表中》查到在这六块土地上,政府实收土地出让金总价是568.97万元人民币,再根据政府实收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总价的30%的规定,计算出土地总价(也就是得地者付出的总价)是1896万,这样,每平方米的土地单价是1896/67.7=28元/m2,由于这六个地块容积率都为1,土地单价28元也就等于楼面单价28元。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单价则是568.97/67.7=8.4元/m2。这样的土地价和土地出让金价,能说高么?低到不可想象呵!
2004年,地处黄金地段的老西门和豫园的“城镇单一住宅用地”的“协议出让”楼面价只有每平方米112.5元、67.7元,土地单价274.5元、161.1元,出让土地面积分别是9.4万平方米和14.9万平方米(合同号:黄房地【2004】57号、64号,土地单价根据政府实收出让金单价是土地单价的30%计算,政府实收出让金是773.7万和721.8万元),这样便宜的土地价,不知道这些位于中心区中的核心区的拆迁户的拆迁补贴是多少?在这23.33万平方米 “城镇单一住宅用地”上造的房子,又会以什么价格卖出去?
为了招商引资,上海的工业地价是很便宜的——到2006年上半年,上海八级、九级地段的工业用地协议出让单价有的还不到90元(楼面价),普遍是133元(楼面价)、175元(楼面价),最多200元(楼面价)
(二)人们所说的“地价高”到底是怎么回事?
关于“地价高”的问题,我们必须将最后得地造房子的房地产商和最初从政府手中转让到土地的房地产商分开,能从政府手中用很便宜的价钱转让到土地的,往往不是最终造房子的。我有个朋友属于“最后造房子”的房地产商,他告诉我,他造房子用的地,都是转卖过三、四次了;有的房地产商造房用地,是经转卖了五、六次,地价对于他们,当然是太贵了。我这个朋友还说,他不会做直接从政府手中得地的梦。即使土地转卖了三、四次,他还是有赚的。
房价涨带动了地价涨是假象,从2006年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信息中心传来的数据这样显示:与飞涨的房价相比,地价上涨是不足道的。2003年5月,与南京路永安公司只隔一条马路的九江路福建中路6713平方米商业用地出让,每平方米楼面价6252元人民币;2005年9月,与大世界只隔二条马路的金陵东路西藏路3998平方米商业用地出让,每平方米楼面价6631元人民币,两年多时间内,上海最繁华商业地段的商业地价就只上涨了6%!而这两年多的时间里,住宅房价上涨了多少?当然地价的确在涨,那主要是“挂牌出让”的土地价在涨。但挂牌出让的土地仅占2004年、2005年上海市政府对房地产业土地供应面积的5%、11%!因此,起码2006年的房价上涨是没有理由从“土地上涨”中找借口的!
由于地价对于房产开发的影响是滞后的,2006年前后还在使用前几年置下的低价地的房地产商,他们喊“地价涨”,是为进一步涨房价找借口。
不明真相的人说“地价上涨影响房价”,其实把因果关系搞颠倒了——总是先涨房价,再涨地价的。没看到还未等土地“升值”,房价就上蹿得老高了!
这两年的土地价我是没有作统计分析,因为从2003年到2006年我做了这么详细的计算,有关方面就是不理你,我也不劳神了,反正已有的计算足够能说明问题了。
大家今天知道了政府供应的土地非但不贵而且还是“超低价”,然而土地一级市场的“超低价”并非是为市民“超低”的,土地一级市场的“超低价”的存在只是为了让房地产商中的“凤毛麟角”将从一级市场得来土地能炒卖出个好价钱,同时又能使土地转让市场四茬五茬的接盘者多少也有点钱赚。至于买房者,注定是被宰的。
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一级市场上的土地有什么理由这么便宜?
(三)土地出让金分“桌面上的”和“桌面下的”两部分
现行的土地出让制度是照搬香港的。在香港,这个制度为港英政府的财政收入服务,谁出价高谁得地,土地出让金就是一次收取整个出让期限内各个年度地租的贴现值总和。在内地,这个制度主要为相关利益者服务,这个制度的核心不在于收取出让金本身,而在于要收取“出让土地使有权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因此,土地出让金分为“桌面上的”和“桌面下的”两部分。
在我们这里,土地出让如同其他国有资产出让一样,买卖双方都在算两笔账。一笔账是土地(国有资产)本身值多少钱,一笔账是要得到这块土地(这笔国有资产)的使用权需要付多少“交易费用”。即账面价格(有没有低估暂且不管)和交易价格。这两部分价格合计就构成国有土地或国有资产出让的全部价格。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发达地区,这两笔账是一会事,土地所值(资产所值)就等于为了得这块土地(这笔资产)所需要支付的,而我们这里,一笔生意就必须算两笔账。因为两笔账的“落入口袋”不一样。在香港,全部土地出让金归香港政府,在我们这里,是“桌面上的”出让金归政府财政,“桌面下的”归谁则除了“案发”,只有天晓得。
在香港,政府掌握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但谁来承让土地使用权,由市场来说话,由“出价”来说话,出价高者得地,天经地义。在内地,政府不但掌握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权利,还掌握“由谁来受让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权。这两个权利哪个大?当然后一个大!那怎样得到后一个权利?一靠“关系”,二才是“金钱”。因为中国凡能在生意场上称得上“关系”的,这“关系”的价值往往远不够用金钱来衡量!
话说回来,“关系”是比金钱金贵,但金钱也能换来“关系”。所以,才有“桌面下”的交易。
因为存在桌面下的交易,桌面上的交易价格才“看起来很便宜”。“少收土地出让金”少收的是进入财政的部分,少收的是“桌面上”的部分,另有“桌面下”的部分、进入“关系”口袋的部分是不见阳光的。那得地者会“亏”吗?才不会。需要得地的商人非常精确地掌握着与政府打交道的得失分寸:本来得一块地应该花消1000万元,其中30%是缴纳土地出让金,70%是支付开发成本;经过“操作”,“桌面上”交200万土地出让金,“桌面上”交467万开发成本,“桌面下”的“交易费用”233万,房地产商总计化900万就得到了土地,整整省去10%的得地费用,还落得皆大欢喜。而官方宣布的中标价是667万:30%的土地出让金是200万,70%的开发成本是467万,全都上缴政府有关部门,真是天衣无缝。若问为什么是这个中标价?你管得着吗!
那些栽在“土地”上的官员,不就是这么“栽”的吗?我承认我没有证据,官方没有具体公布过“栽倒”的官员“栽”的过程,然而我是根据数据在怀疑,由怀疑导出我这样的推理。
(四)政府官员和房地产商怎样分好处的?
政府从“土地使用权利出让”中得到了土地出让金,但更重要的是官员个人来自得到了得地者——主要是房地产商支付的不进入财政的 “得地权利交易费”,这两项就是内地政府和政府官员在“土地使用权利出让”中的全部所得。房地产商也有所得,他实际交付的土地费用比应该交付的要少,这也是房地产商的一种所得,但这决不是房地产商从现有土地制度中的主要得益之处,房地产商的主要得益之处是:有转让、抵押、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即有着炒卖土地包括炒卖土地上附着物——房产的权利。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给了土地转让以限制,限制条件是“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但是,法律条文是敌不过房地产商的智慧的,现在有几个房地产商是在转让房产地产的?他们是“转让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大多是项目工程公司,转让了公司就等于转让了项目工程;转让房产地产等具体工程还要交土地增值税,转让公司连土地增值税都免去了——全部归地方政府所得的、房地产业缴纳比例达70%的土地增值税,偏偏是地方政府最不肯积极收取的税收!1999年到2005年,全国的地方税务局总共只收到298.4亿土地增值税,并且47%是2005年这一年缴纳的!而298.4亿土地增值税只占同期地方税收40769.4亿的0.7%(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政务公开→税收统计),298.4亿中属于房地产业支付的大约还只有200亿。
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颁布第483号令修改土地使用税率,这个修改让外资企业用地税率与内资企业用地税率得到了统一,但由于房地产业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不过占整个土地使用税的4%,即使修改后城镇土地使用税率比原先提高两倍,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部分的承担主体95%以上仍是非房地产企业。
政府之所以不忍收房地产业的税费、政府之所以给房地产商炒卖土地炒卖房产的权利,在于最初几代房地产商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情意,政府官员利益与房地产商的利益已经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了。
在上海的土地出让中,还有一种让房地产商“靠政策得地”的说法。这是怎么操作的呢?出让土地面积分为“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和“代征地面积”。所谓代征地,是不属于项目建设用地的附带征地,是应政府需要而“代征”,其用途多属于“公共用地”。本来,土地出让总价是按项目建设用地面积计算的,开发商需要的只是项目建设用地;但你要得到建设用地,就要在代征地上承担土地开发费用,开发后的土地仍归政府。所谓“靠政策得地”,就是你得答应为政府免费开发一块土地,政府才会根据这个政策给你需要的一块土地。而房地产商开发“代征地”则是盼望“行得春风有夏雨”,盼望政府的回报能超过房地产商在代征地上付出的“开发费用”。
这也能称为市场?很难。
但我们因此理解了政府不愿多收房地产商税费的经济学意义——本来就不是市场交易,怎么能要求这个交易按市场规律办事?
不是市场交易,房价地价上涨的借口就被釜底抽薪。
(五)是中国法律在支持中国房价的暴涨
国务院第55号令第四条赋予“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的权利,《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这样制订:“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这就颠覆了罗马法系中使用权者不得有处分权的规定。处分权是所有权四项基本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核心,处分权包括了转让、出租、抵押、赠与、继承、销售、封存、丢弃等权利。国务院第55号令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使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受让者具备了处分权,使用权就成了事实上的“有期限的所有权”。我国的土地出让制度就成了允许和鼓励土地炒卖、允许和鼓励不动产炒卖的制度——“炒卖”皆因“处分权”而来——如果没有转租权、转让权、抵押权等“处分权”,土地就不可能通过土地使用权利的交易而增值,土地使用权也就不过是实物意义上的对土地的“使用”而已。
使用权人兼拥有处分权,这在西方法律制度中几乎是没有先例的。公元六世纪制定的《法学总论》即罗马私法第五篇中明确规定:“使用权人不能把使用权出卖、出租或无偿让与他人”;《法国民法典》第631条规定:“使用权人不得出租或出让其权利于他人。”;《德国民法典》第1080条条文是:“用益权不得转让。”“用益权既不得抵押,也不得用作担保或者再设定用益权。”用益权是所有权的组成部分,是比使用权内容更广的一种权利,用益权不得转让抵押,使用权更谈不上转让抵押了。
为什么呢?因为“转让、出租、抵押”这些“处分权”才构成了所有权中的核心权利。当所有权者把使用权出让后,使用权者行使“转让、出租、抵押”权利势必会削弱所有权者的权益!试想,如果是你的房子出租给别人后被别人转租出去、你的房子出租给别人后被别人抵押了,你作为所有者,你的利益不是被削弱、被侵犯了吗?所以,民法法系都明文禁止对“使用权”这个权利的出租、抵押、转让。普通法法系的英国法律允许不动产承租人对不动产的转租转让,但大多数不动产所有者却通过立契约的形式禁止承租人转租转让,即不让出租权、抵押权、转让权来削弱自己的所有权。
然而,西方法律制度中对使用权人的权限限制,到了我们这里是反其道而行之。使用权=有期限的所有权,就是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的实质。并且这种有期限的所有权在我国还被提前兑现——我国规定房地产企业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5%就能动用转让权,国外的惯例是土地承租人在完成全部建筑物以前,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因为房产和地产不能分割交易。
所以,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就是由土地使用者动用“处分权”来“处分”使用权的制度,是让“使用权”为“处分权”服务的制度。而我国房价的暴涨,就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土地使用者“处分”而造成的不可避免的、必然的恶果。
自从二十世纪最后十年中国的特大城市上海移植了香港土地制度中的核心部分——批租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准许转让、抵押、转租土地使用权开始,中国的城市就都步入了高房价、高地价的陷阱——土地炒卖就是由于土地的使用权者具有了对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权、抵押权、转让权所致,而在市场经济的鼻祖西方国家,公有土地国家不准这么做,私人土地业主一般不会同意这么做。也因此,这些国家“市场化”了几百年,老百姓的住宅用地价并没有因为“市场化”而“化”上去。
必须指出,当十九世纪精于法律的港英政府制订了把出租权、抵押权、转让权全都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港英政府的殖民心态就曝露无遗——正是因为他们出让的土地本来就是中国“出借”给他们的,他们不会对真正的土地主人负责,在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前提下,让使用权人能同时具有对使用权的出租、抵押、转让等“处分权利”,这正是港英当局用法律形式对炒卖地产者提供的“炒卖权”保障——所以香港的房价地价都很高呀!
这个制度移植到我们这里,自然也导致了我们这里的房价飙升。于是我们不得不问:我们移植这个制度是为了什么?就为了侵害土地所有权人——全体人民的利益?就是为了方便一部分房地产商炒卖土地炒卖房屋?逻辑很难解释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