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动迁申请居困申批流程需多少时间
上海动迁流程和时间;时间大概在6个月左右
流程如下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
2、区、县人民政府通知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通知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通知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通知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一、上海动迁困难户认定有啥条件?
上海动迁困难户认定主要就参照经济适用房以及的标准认定的,倘若要是家庭成员人的建筑面积均都低于15平方米的,那么就会被认定为上海动迁困难户。还有就是人均面积低于7平方米的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亦或者是拆迁分房的,但是仍然存在居住困难的人,都会被认定为上海动迁困难户。
同时按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当中的第二部分说明,倘若要是人均建筑面积还不到22平方米的居住困难户,可以适当的增加保障的补贴,但是已经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不会额外给予补贴。
二、2021年上海动迁补偿标准
1、2021年上海动迁搬迁费补偿:征收住宅房屋面积在四十平米的以下的(其中包括四十平米),每户补偿五百元;四十平以上的每增二十平,增加补偿一百元;但每户最高搬迁费不超过一千元。征收非住宅的房屋面积在五十平以下的(其中包括五十),每户补偿四百元;五十平以上的每增加五十平,增加补偿四百元。
2、2021年上海动迁临时安置补偿:被征收城区范围以内的每平方米每个月补偿十二元,临时安置费每月不足一千五百元的,每户按照一千五百元计算。城区范围以外的每平方米每个月补偿六元,临时安置费每月不足九百元的,还是按九百元计算。
3、2021年上海动迁提前搬迁奖励:被征收房屋补偿在规定期限里提前签约并交房的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城区范围内的第一奖励期每平米奖励两百元,每户不足三万元的按三万元计算。第二奖励期每平米奖励八十元,每户不足一万二的按一万二计算。超过奖励期的则不给予奖励。城区范围外的奖励标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贰’ 拆迁审批要多久
法律分析:最快在205天左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拆迁现在被称为征用,调查和评估房屋拆除计划的时间不计。从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之日起,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通知。公告一般根据征收范围的大小规定期限。一般政府规定三个月(实际上三个月是不够的,政府约三个月才可以提早进入行政程序)。三个月后,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达成协议,则进入第二程序。政府可以决定为某个家庭收取赔偿金。作出决定后,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90天内申请行政诉讼。不服行政复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不接受初审法院裁决的,可以在15天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法院命令生效后,收税员在发出超过十天的催复通知后,可向法院申请批准强制搬迁。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叁’ 动迁一征到二征要多久
最快在205天左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之日起,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通知。公告一般根据征收范围的大小规定期限。一般政府规定三个月。三个月后,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达成协议,则进入第二程序。政府可以决定为某个家庭收取赔偿金。作出决定后,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90天内申请行政诉讼。不服行政复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不接受初审法院裁决的,可以在15天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法院命令生效后,收税员在发出超过十天的催复通知后,可向法院申请批准强制搬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肆’ 征地批复后多久征地
法律分析:征收土地需公告至少三十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征收事宜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伍’ 征地流程要多久时间
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程序:1、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2、拆迁实施方案。3、房屋拆迁许可证。4、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5、拆迁补偿安置协议。6、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7、拒绝搬迁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陆’ 上海动迁款一般多久拿到
法律分析:动迁协议生效后,一般需要60天左右。上海市动迁目前已经改为政府征收。征收赔偿主要以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决定。(面积和评估价格)另外还有装修赔偿等辅助赔偿。在赔偿之外,还有鼓励配合乔迁的奖励措施。各区的奖励措施是分别的。赔偿款应予买下政府提供的安置房(相对市场价格优惠),也能够直接拿赔偿款(通常能够在赔偿额度基础上增加1020%)到市场上买下。如果被征收房屋内事实上寓居人员困难,则有托底政策,此时,不按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而是按照被征收房屋内事实上寓居人数(有户口、且常住、且他处无房,经过调查核实并公示)赔偿。以每人22平米(最低安置房价)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第四款 征用土地的各项花费应当自征地赔偿、安置方案准许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柒’ 土地征收公示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土地征收公示需要30天。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捌’ 房屋征收决定公示后多久动迁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从公示期到实施拆迁一般不会少于30日,征收部门开始拟定安置补偿方案,并报市县ZF审批,市县政府开始组织相关部门对安置补偿方案进行讨论,并且在拆迁范围内公布,目的是为了征求拆迁户的意见,其中征求意见的时间不能少于30日。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 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玖’ 地征收需要多久时间
土地征收需要至少两个月。政府应自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征地公告后在45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土地征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拾’ 征地多久完成征地流程
征地流程要45天左右。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征地公告后在45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通过后实施土地征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