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指南 » 上海第四人民医院护士试用期多久
扩展阅读
上海市发放了多少沪牌 2024-11-01 15:17:40

上海第四人民医院护士试用期多久

发布时间: 2022-08-27 23:47:43

1. 三级甲等医院的试用期一般是多久

护士的话一般是一年,有一些是六个月,医生的话轮转一般是三年的,具体还要看医院有没有其他规定了

2. 医院试用期一般几个月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由于条例还规定了: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所以,一般首次就业的都是12个月试用期。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是0-6个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由于其中使用了“可以约定试用期”的表述,也就意味着,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实际上是0-6个月,由单位和工作人员约定。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7、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8、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在医院试用期间辞职怎么赔
1、试用期间,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2、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试用期最长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有且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 护士正式工试用期时间多久

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4. 护士的试用期一般是多久

根据相关规定,
护士的试用期,
一般是一年。

5. 医院护士试用期签不签合同

法律分析:1、合同中对试用期的一些规定;一般来讲双方都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2、试用期的时间与合同年限之间的关系:合同年限为半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合同年限为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合同年限为三年的以内的,试用期不昨超过3个月;合同年限超过三年的,试用期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最长的试用期为6个月,但是要签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才行)3、试用期的福利待遇:基本的保险,三金是要劳动者一入职用人单位就要承担的,而不论是否为试用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