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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税前8500税后多少税

发布时间: 2022-09-08 03:31:35

❶ 上海税前8500,到手多少

税前工资8500元,扣税后到手8055元。
计算如下:
税前工资8500元;
个税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
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元;
应缴税款445元;
实发工资8055
不除社保,每个人交的都不一样

❷ 税前8500元扣多少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8500-5000=3500,依据下表,应缴税额=3500x10%-105=245元。 所以应该缴纳245元的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❸ 税前8500到手多少

法律分析:税前8500到手836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40元。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 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税金额:(16000-5000)*10%-210=14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❹ 上海市税前8500,税后多少

如果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并且基数都是8500元,那么税后工资为6766.25元。

❺ 税前工资8500税后多少钱啊

法律分析:如你当月累计收到工资:8500元时:应纳个税所得额500-3500000;应交个税000*20%000,速算扣除55,实交个税000-55545;你的到手工资收入:8500-445055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❻ 上海 税前工资8500.交五金一险,麻烦问一下到手多少钱

税前工资8500元,交五金一险到手6952.12元。

税前工资指交纳个人所得税之前的总工资,即可以直接拿来套用国家税法进行计税的部分。税前工资=所有收入总和-(社保+公积金)。

该部分税前工资计算结果<5000元,则不再征税,>5000元,则按征税制分级征税。也就是说不需要计税的工资=5000+社保+公积金,但这5000是应计入税前工资的。

个人所得税=∑(所有收入总和-(社保+公积金))X分级税率

主要扣除项如图:


(6)上海税前8500税后多少税扩展阅读:

税前工资Q(应发工资)=到手工资D(实发工资)+社保个人缴纳部分W+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G+个人所得税X。

考虑个税计算(以i=5000为个税起点),更进一步地,税前工资Q与到手工资D关系:Q=[(W+G)*(1-R)+D-N-i*R]/(1-R)

或者:D=N+i*R+(Q-W-G)*(1-R)

其中,税率为R,该税率对应的速算数为N,并且R的计算需要参考(未扣税)应纳税所得额(=Q-W-G-i)所落入的税率区间,具体参可考一些个税计算网站,同时注意"各项社会保险费"还包括了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社保(即五险)一般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后两项一般不需要个人缴纳,且即便单位缴纳,一般也不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一般不一样多。

❼ 税前工资8500实际到手多少

法律分析:税后工资:税后工资是税前工资扣除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再减去个税得到的,即:税前工资--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个人所得税税后工资。税后工资就是有些人所说的“到手工资”,其实是到帐工资。所以,税前8500的工资,在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和社保扣除等情况下,税后工资为8395元。其中105元为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为,用税前工资8500乘以12(即一年十二个月)所得结果减去60000,结果为42000,再乘以0.03所得为1260,即为所需缴纳的税。这是年总缴税额,平均到每月为105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❽ 税前工资8500实际到手多少

法律分析:税前工资8500元,交五金一险到手6952.12元。税前工资指交纳个人所得税之前的总工资,即可以直接拿来套用国家税法进行计税的部分。税前工资=所有收入总和-(社保+公积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❾ 8500的工资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工资8500,交445元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