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指南 » 上海桑园街拆迁能拿到多少钱

上海桑园街拆迁能拿到多少钱

发布时间: 2022-09-09 00:51:50

A. 上海动迁,企业享有哪些补偿

大型企业拆迁项目运作法律服务经验分享

主讲人:雷敬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企业拆迁,现在法律上称“企业搬迁”,主要指涉及企业的房屋和土地征收。所谓大型企业这里并没有一个清晰的划分概念,主要特指占有土地较多(比如30亩土地以上)或合法建筑物面积比较大(比如1万平米以上)或拆迁中涉及补偿金额比较高(比如1亿以上)的企业。之所以把大型企业拆迁项目和一般企业拆迁项目区分开来,是因为在实务当中,大型企业拆迁项目和一般企业拆迁项目的谈判筹码、运作思路和法律服务内容是有很大差异的。大型企业由于占有土地比较多、合法建筑面积比较大、补偿金额比较高,因此在拆迁过程中往往具有比较大的谈判筹码,因此并不能用一般法律规定的思维来推进。

笔者雷敬祺律师从自己最近办理的几件大型企业拆迁项目成功案例中,总结出一些共性的经验,供大家分享。部分案例上传在上海动迁法网网站上,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搜索查看。

第一、利益最大化的运作方向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大型企业还是小型企业,拆迁过程中的利益最大化,一般指获得最大限度的补偿,总是被拆迁人(被征收人)的终极目标。对于大型企业来说,获得最大限度的现金补偿也是目标,但实现土地置换,重新获得土地或建筑物,更能实现未来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拆迁评估权的争取

按照法律规定,选择评估公司的游戏规则是政府部门指定5家有影响资质的评估公司,被拆迁企业只能在指定的5家当中选择其中1家。从规则制定的本身来看,已经把评估结果的空间堵死,无论如何选择,评估结果都在可控范围之内。小型企业拆迁无法突破固有的规则,因此,按照法律规定的套路推进,很难获得理想的补偿结果。大型企业拆迁项目,由于大型企业本身的资源优势,使得其在拆迁谈判中具有较大的话语权,因此,拆迁评估权的争取往往是必须的环节。

第三、细节决定结果

1、法律服务的内容更多。大型企业拆迁项目涉及的法律服务内容和流程都是比较完善的,从与政府的搬迁框架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甚至必要时候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搬迁损失报告的制作等等。

2、做好最坏的准备。过程决定结果,在没有最终签订补偿协议之前,一切都存在变数,对于企业来说,必须做好最坏情况的准备,做好不同情况的应对的预案,这样才能做好心中有数。

3、不要遗漏一切可以争取的损失补偿。对于企业拆迁,法律规定的补偿很原则,无非就是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而在实践操作中,对于企业来说,一切合理损失的补偿都可以主张。往往有些损失真实存在,而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可以获得补偿,比如过渡期间重新租赁场地的租金、无形资产的损失等。

4、盲目做钉子户拿不到高补偿。钉子户已经成为中国拆迁中的必然存在的现象,很多个人钉子户确实以此获得的高额的拆迁补偿。因而,某些小型企业的老板也往往效仿,一开始就放出狠话,不到多少补偿死也不会搬走,但是,结果大部分是不如人意的。由于蛮干,他们放弃了很多可以争取自己权益的机会,也忽视了个人与企业的区别,在中国做企业,特别是要把企业做大做强,受到的牵制还是很多的。因此,大型企业拆迁项目的运作,是要有智慧的。

综上,大型企业拆迁项目的运作,要依法进行,但又不能陷入法律规定的固有思路;要有理有节,不能盲目放弃权利;要有准备,不能放松思想。这样,才能实现企业拆迁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B. 上海拆迁,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能有补偿么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政策专家问答集

一、政策规定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房屋拆迁政策作了哪些重大调整?
今年6月21日,国务院公布了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定于1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对房屋拆迁政策作了重大调整,主要包括:(1)注重保护房屋所有人利益,兼顾对房屋承租人的安置;(2)补偿安置标准充分体现市场价值补偿原则,取消补偿安置中的户口因素;(3)补偿安置方式采取货币补偿和同等价值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4)规范行政管理行为,规范拆迁行为,加大对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力度。
2.为什么要制定新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1)全面贯彻国务院新的拆迁条例,推动房屋拆迁从按人口因素补偿安置向按被拆除房屋市场价补偿安置的转变。长期以来,房屋拆迁中按人口因素的补偿安置办法为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和加快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补偿安置办法所存在的矛盾逐步突出,有些居住面积大、住房结构好、人口少的居民所得到的拆迁补偿安置费难以保证其原有的居住水平,有些居民通过增加被拆除房屋中的户口数量或改变家庭结构等手段,谋取更多的补偿安置费用。因此,需要按照市场经济和深化房改的要求,把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纳入市场经济的轨道;(2)结合本市实际,保持新老拆迁政策的连贯性,实现平稳过渡;(3)推行市场化补偿机制,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利益;(4)加强对拆迁活动的全过程管理,形成透明和便民的工作机制。
3.新老拆迁政策怎样衔接?今年11月1日以后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基地,适用新办法。11月1日以前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基地,适用老办法;其中尚未完成补偿安置的,11月1日以后需作出拆迁裁决和强迁的,在程序上适用新办法。
4.《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在本市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5.房屋拆迁活动中有哪些当事人?拆迁当事人是指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具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房屋拆迁人、被拆迁人、承租人等,他们在拆迁补偿安置关系中所处的地位是不一样的。(1)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2)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拥有被拆除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一般来说,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则为所有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几个共有人。(3)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承租人,如持有租用公房凭证的公房承租人;二是通过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承租人,主要是市场租赁关系中的承租人。
6.拆迁人有哪些主要权利和义务?拆迁人的主要权利: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时,可以申请裁决,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搬迁后可以拆除房屋。
拆迁人的主要义务:按照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给予补偿安置。
7.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有哪些主要权利和义务?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主要权利:按照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选择补偿安置方式,并要求拆迁人补偿安置;与拆迁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时,可以申请裁决;对拆迁补偿估价结果有异议时,可以申请鉴定等。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主要义务:必须在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或者拆迁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并负责将房屋使用人迁出被拆除房屋。
8.拆迁范围内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哪些活动?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1)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及其附属物;(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3)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4)分列房屋租赁户名。
二、拆迁补偿安置程序补偿安置协议如何订立?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补偿安置协议:(1)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2)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3)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4)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
2.补偿安置协议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1)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货币补偿金额;(3)补偿安置方式;(4)搬迁期限;(5)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实行产权调换的,补偿安置协议还应当包括安置房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和层次等事项。
3.拆迁货币补偿款和安置房屋归谁所有?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被拆迁人所有,被拆迁人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拆迁人给予被拆除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
4.拆迁人如何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货币补偿款?拆迁人应当将货币补偿款以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名义存入本市银行,由银行开具特种存款单。特种存款单可以用于支付购房款,也可以兑取现金。
5.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受领补偿款怎么处理?拆迁补偿安置争议经裁决后,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拒绝受领补偿费的,拆迁人可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6.拆迁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承租人未按协议搬迁,怎么处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未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7.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时,应当如何处理?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时,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本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组织的房屋拆迁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拆迁当事人在收到评估报告后的15日内,未申请鉴定的,以评估结果作为裁决依据;申请鉴定的,以房屋拆迁估价专家委员会的鉴定结果作为裁决依据。
8.什么是拆迁裁决?拆迁裁决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应用行政手段对补偿安置争议依法作出决断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在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拆迁裁决不具有惩罚性,目的是解决房屋拆迁争议,以便及时腾地。裁决作出后,对双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拘束力,即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搬迁;拆迁人必须依照裁决给予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补偿安置。
9.如果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如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裁决违法,可要求人民法院撤消、部分撤消裁决。当事人还可就裁决违法造成的损害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赔偿的诉讼。
10.什么情况下可以实施强迁?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完成搬迁的,就可以实施强迁。强迁是指强制执行裁决规定的搬迁义务。实施强迁有两种方式:(1)行政强迁,即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实施;(2)司法强迁,即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实施强迁时,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同时实施。
三、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一)居住房屋
拆迁居住房屋有哪些补偿安置方式?主要有两种补偿安置方式:一是市场价补偿安置,即按照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货币补偿或者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二是异地产权房屋安置,即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以原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拆一还一”的基础上,再增加地段级差面积,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
2.拆迁居住房屋时,市场价补偿安置标准如何确定?由于本市被拆除房屋大部分属于旧式里弄和简屋,房屋陈旧,结构较差,户均面积较小,评估价偏低,相当一部分被拆迁居民得到的补偿安置款可能低于原来的补偿安置水平,为了保持新老政策的连续性,既保障补偿安置水平不下降,又使补偿安置标准简单清晰,设置了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并增加了价格补贴。因此,居住房屋市场价补偿安置标准的基本公式为:
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上述公式中,“市场单价”,为房地产市场的评估单价,评估单价不足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房交易的平均单价。“价格补贴”,评估单价不足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按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一定比例(不低于20%)确定;评估单价高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按高出部分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差额的一定比例(不低于20%)确定。
3.拆迁私有住房时,如何对所有人、承租人补偿安置?(1)被拆除房屋为未出租和按市场方式出租的私有住房的,所有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
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100%×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按市场方式出租的私有住房承租人不作为直接补偿安置对象,原租赁关系由所有人和承租人协商解除;不能协商解除的,拆迁人只能对所有人实行产权调换,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2)被拆除房屋为老出租私房(包括落政代为经租房屋)的,给所有人补偿款不设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也无价格补贴。计算公式为:
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100%×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承租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8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4.拆迁公有住房时,如何对所有人、承租人补偿安置?(1)所有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承租人由所有人负责安置。所有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
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100%×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所有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原有租赁关系终止。给所有人补偿款不设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也无价格补贴。计算公式为:
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20%×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承租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8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5.拆迁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住房时,如何对所有人、承租人补偿安置?
对所有人补偿款不设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也无价格补贴。计算公式为:
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100%×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对承租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8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6.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住房时,如何对所有人、承租人补偿安置?
对所有人补偿款不设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也无价格补贴。计算公式为:
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100%×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对承租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8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7.拆迁居住房屋时,异地产权房屋调换安置标准如何确定?
从本市实际情况看,在实施市场价补偿安置方式时,可能还有一部分居住在旧里、简屋及不成套房屋中且居住面积较小、收入较低的居民难以用货币补偿款购买到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的房屋。为了保持新老政策的连贯性和平稳过渡,需要对这部分家庭(具体适用对象由区、县政府规定)实行异地产权房屋调换的安置方式,其标准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依据,按一定的百分率增加安置面积。具体比例见下表:
注:(1)房屋地段等级由市房地资源局划定;(2)应安置面积的最低标准及被拆除房屋在五、六类地段增加安置面积的标准,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3)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积如超过应安置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按照安置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支付房价款;(4)安置房屋在一、二、三类地段,以及被拆除房屋和安置房屋均在四类地段的,不适用本补偿安置方式;(5)廉租对象和孤老、孤残、孤幼等特殊困难家庭优先适用本补偿安置方式,并可以适当减免超过应安置面积部分的房价款。
8.拆迁居住房屋时,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临时过渡期如何确定?
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根据建设情况约定过渡期,并遵守过渡期的约定。过渡期内,由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
9.拆迁居住房屋时,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搬家补助费等费用由谁确定?
拆迁人应当向居住房屋的被拆迁人、承租人支付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1.拆迁非居住房屋实行怎样的补偿安置方式?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实行与货币补偿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但拆迁用于非公益事业房屋附属物的,不作产权调换,只能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2.拆迁非居住房屋时,货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非居住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
(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20%;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3)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4)拆除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所有非居住房屋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3.拆迁非居住房屋时,拆迁人还应当向被拆迁人、承租人补偿哪些费用?
拆迁非居住房屋时,拆迁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下列费用:(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3)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拆除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如何补偿?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同时,被拆迁人接到停止建设通知后,继续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C. 上海普陀区最新拆迁补偿是多少

我家在三汽公司对面的曹杨七村,去年6月分拆迁的时候一共是拿到45万.当时是根据户口多少来算拆迁费的.我们那边只有一个户口,所以是20左右,然后在加上,房屋面积的折算价,拆迁补贴,奖励费什么的乱七八糟的费用,总共是45不到一点.还送一太电视机.呵呵.
其实户口多并不是好事,我们隔壁的一户人家有6-7个户口,才拿到80万左右.

D. 上海动迁补偿

算人口,也算房产证、房屋建筑面子、新旧情况等等。
如果你家原来100平米3口人,那么你就拿到100平米的拆迁房和差不多5-10万。
看你选择的拆迁房面积房型楼层等等因素。
价格绝对可以谈啊!!!找关系上啊!!!
我家就是没找关系所以那啥了,血的教训啊!!!
你没背景的话,也不要做钉子户,很“危险”的!!!
总之,拆迁没背景、没送大笔钱通关系的话,你看大家怎么拿你就怎么拿吧!!!
别太计较,碰到世博,你再计较也没用,告你个妨碍社会和谐就不好了,对吧?!

总之,我说的绝对真实,就像韩寒博客里写的有关拆迁情况那样,你可以去看看。http://blog.sina.com.cn/twocold (韩寒博客网址)

E. 上海拆迁赔偿问题

首先 拆迁人会给你提供一套拆迁补偿方案(当然是对拆迁方有利)
本人认为;你应该学习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如果对方违法违规!! 也好收集证据起诉!!
国务院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物权法>><<民法通则>><<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吧!(网上搜索..书店有售)!!
第三条 : (一)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二)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
(三)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四条 (拆迁公告)
区、县房地局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区、县房地局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做好拆迁政策、拆迁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三十三条 (居住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
拆迁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和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确定。
执行本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时,适用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和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为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按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
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
本条所称的单价,是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
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由各区、县政府按其划定的区域范围定期公布。
价格补贴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建委、市房地资源局制定。 第三十九条 (面积标准房屋调换)
被拆除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符合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下列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可以选择面积标准房屋调换:
(一)未出租私有居住房屋的所有人;
(二)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但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的除外;
(三)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由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房屋、由房管部门依法代管房屋的承租人。
面积标准房屋调换的应安置面积,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依据,按照下表所列的百分率增加安置面积:
被拆除房屋地段 安置房屋地段
四 五 六
一、二、三 30% 60% 100%
四 —— 40% 70%
前款所列房屋地段,由市房地资源局划定。
每户被拆迁居民应安置面积的最低标准和位于五、六类地段的被拆除房屋增加安置面积的标准,由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应安置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按照安置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支付房价款。
安置房屋在一、二、三类地段,以及被拆除房屋和安置房屋均在四类地段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五十六条 (货币补偿款、房屋调换差价款的支付) 拆迁人支付货币补偿款和房屋调换差价款的时间,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未约定的,应当在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搬离原址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房屋调换差价款的时间,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未约定的,应当在拆迁人交付房屋时一次性支付。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房屋调换差价款,可以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通过银行贷款支付。
经拆迁裁决的,支付货币补偿款或者房屋调换差价款的时间,参照上述规定确定。

F.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按照标准一般能拿到多少赔偿

具体的标准还是要看你们当地政府颁发的相关补偿标准,然后计算,会有相关的计算公式的,可以参考下面的,不过具体的还是要依照你们当地政府颁发的为准

按照现行政策,农村征地拆迁主要有两种补偿方式,一种是建房补助,另一种是现金补偿,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更多的是采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不过对于与拆迁赔偿相关的一些事项,农民们也要了解清楚,避免因不懂政策而少拿补偿款。

一、了解拆迁补偿款计算方法

拆迁补偿款的计算方法直接关系到农民能拿多少征地款,虽然各个地方计算的方法略有差异,但基本上大体是一致的。一般情况下,根据现在施行的政策,农村征地拆迁征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被征地的直接补偿款=年产值x征地面积(亩)x补偿系数,而补偿系数由被征地当地的前3年的产值确定,正常情况下是土地产值的6倍以上,最高不得超过30倍。广大农民一定要多多了解当地关于征迁补偿的政策,根据补偿计算方法自己多多核算,避免少算了补偿款。

虽然各地的计算方式存在差异,但是基本一致是这样计算,年产值X征地面积X补偿系数=直接补偿款,而补偿系数是按当地前三年。

房屋拆迁补偿怎么算

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采用分开补偿的方法,即是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宅基地属于村集体财产,宅基地的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房屋是村民的私有财产,其补偿才归村民所有。房屋补偿拆方式:

1、货币补偿:根据补偿标准,按你家有多少平方米就补偿你多少钱;

2、置换补偿:政府将规划的安置房补偿给农户,再结算征收的房屋和安置房中间的差价。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费构成: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依法参与拆迁听证会

征地拆迁是一项重大的工程,涉及到的农户也非常多,而且拆迁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协调,并不是拆迁房想拆就拆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凡是涉及到拆迁征地的农民都有权参与到拆迁听证会,在会上拆迁双方就拆迁的补偿安置条件、安置方案等进行沟通协商。农民对拆迁方提出的征迁条件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来并协商解决,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相关协议。

三、征地拆迁还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

之前有的农民认为征地拆迁补偿的时候只计算房子的价值,对于其它的地面附着物会忽视。其实在征地补偿的标准中除了房屋的补偿之外,还有地面附着物的相关补偿,包括地上的树木、农作物等,具体计算方式参照当地的标准,千万不要把这部分补偿也忽略了。

农村在发展的过程中,拆迁之事也是在所难免。虽然很多农民表示并不愿意离开农村,即使拿到征地补偿款到城市生活也是很困难。毕竟拆迁之后,农民手中没有了宅基地和土地,拿到的征地款到城市买房后也所剩无几了,未来的路该怎么走也是很多农民深思的一个问题。

北京市凯诺征地拆迁律师提醒:对于以上这些征地赔偿计算方式以及征地的相关事宜,一定要心中有数。将来如果遇到征地拆迁,不会给人忽悠,也可以多拿一些补偿款。(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G. 上海黄浦区动迁面积在180平方米可拿多少钱

摘要 上海黄浦区动迁面积在180平方米根据政策的哦大概可以拿到4000多万哦,具体也得看您的位置哦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