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电动车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电动车过户需要的手续有:卖家需要带商家的购车发票,本车合格证,和保修卡(保修期内),卖家是个人的话带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卖方是单位的话要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买方是个人的话带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买方是单位的话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法律分析:电动车过户需要的手续有:卖家需要带商家的购车发票,本车合格证,和保修卡(保修期内),卖家是个人的话带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卖方是单位的话要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买方是个人的话带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买方是单位的话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二手电动车牌照过户手买家凭借商家的购车发票,本车合格证,和在保修期内的保修卡去当地交管所备案一下就可以完成过户。只要车主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如果之前过过户就是过户票)。 卖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买方携带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部分城市改用居住证,能联公安网的!) 买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车辆原始购置发票原件或持上次过户发票。车辆行驶证原件。 车辆登记证书(大绿本)。
过户老国标电动车牌照,可能不同的地区过渡期限不同,因此需要前往可以上牌过户的城市进行过户,过户的方式:真实有效的本车的电动车发票,电动车出厂合格证(部分老车型可能没有),非机动车牌照,前往指定地区车管所办理。
非机动车,进行过户时,不单单需要出示电动车购置发票,本车合格证,身份证和保修卡,还需要进行实名制登记,注销原车主的牌照,并且进行电动车安全知识培训,才能重新申领非机动车牌照,这类车型主要一二线城市比较集中。
外迁需要购置税小本。 带齐以上所有手续,到二手车过户大厅办理。 双方:签订二手电动车买卖合同 带齐以上所有手续,到二手车过户大厅办理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属于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还应当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属于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道路运输许可信息、车辆使用性质信息的,还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属于需要重新核发机动车号牌的,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Ⅱ 上海电动车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上海电动车过户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
2、电动自行车的行车执照;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4、《上海市非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
5、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凭相关证明办理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委托代理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办理时,非机动车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受理窗口提交所需材料,同时上交需要收回的非机动车号牌、行车执照,随后交验车辆和领取重新核发的非机动车号牌、行车执照。登记地的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当场查验电动自行车,核对车辆编码,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电动自行车的行车执照,在电动自行车计算机登记管理系统中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电动自行车的行车执照。
法律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已经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更换车身、车架的;
(二)因质量原因更换整车的;
(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更换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动力装置的;
(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发生变动的。
Ⅲ 上海市电瓶车过户去哪里过户
法律分析: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电动自行车转让人、受让人应当向登记地的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转让人、受让人所需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原件;2、电动自行车行车执照原件;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4、转让人委托代理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其身份证明原件;转让人是单位的,还需提交书面委托原件。办理时,电动自行车转让人或委托代理人、受让人同时到受理窗口提交所需材料,同时上交需要收回的原《电动自行车行车执照》并交验车辆,领取重新核发的《电动自行车行车执照》。
法律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已经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非机动车的受让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人力三轮车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Ⅳ 电瓶车过户手续怎么办
1、开具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4收取,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
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4)上海市电瓶车如何过户扩展阅读:
二手车过户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查看电动车发票的日期,保修卡保修剩余时间,发票和原车主是否相符合,电动车上牌是否是和出售人符合。
检查电动车车架号(在充电口对面下方查看)、电机号(后轮钢圈查看)和发票上面是否一致,此项和前面一项确定电动车来源是否合法,坚决杜绝买黑车。
Ⅳ 上海电瓶车过户手续怎么办
法律分析: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电动自行车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登记地的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凭相关证明办理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委托代理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法律依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的通知
第八条 申请非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其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向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其中,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
第九条 申请非机动车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非机动车来历证明;(三)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第三联);(四)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申请注册登记的,应当提交本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申请注册登记的,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确认车辆,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对符合本市非机动车登记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发放非机动车号牌、行车执照。
Ⅵ 电动车过户在哪里办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非机动车登记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电动自行车转让人、受让人应当向登记地的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转让人、受让人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
2、电动自行车行车执照原件;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4、转让人委托代理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其身份证明原件;转让人是单位的,还需提交书面委托原件。
办理时,电动自行车转让人或委托代理人、受让人同时到受理窗口提交所需材料,同时上交需要收回的原《电动自行车行车执照》并交验车辆,领取重新核发的《电动自行车行车执照》。
(6)上海市电瓶车如何过户扩展阅读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中规定:
第二十三条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登记和相关业务。
代理人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和相关业务,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所有人身份证明及书面委托。
第二十四条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和相关业务,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邮政代办交管业务服务站代办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真实情况,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动自行车登记或办理相关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电动自行车登记和相关业务,收回电动自行车号牌。
Ⅶ 上海电动车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所需材料
身份证明原件
电动自行车的行车执照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上海市非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凭相关证明办理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委托代理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2、办理流程
非机动车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受理窗口提交所需材料,同时上交需要收回的非机动车号牌、行车执照,随后交验车辆和领取重新核发的非机动车号牌、行车执照。当有关机构接受受理申请后,会当场检验电动车,查看是否符合过户的标准,如果没问题,会在计算机中登记过户转移事项,重新给购车人核发电动自行车的行车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Ⅷ 电瓶车如何过户转让
转让人、受让人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
2、电动自行车行车执照原件。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电动自行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该车档案记载的内容不符的。
3、电动自行车与该车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