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遗体捐献如何办理
请联系上海红十字会: 一、上海市红十字遗体(角膜)捐献工作 上海于1982年开始开展遗体捐献工作。2001年3月1日,全国第一部有关遗体捐献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施行。2002年3月,全国第一座遗体捐献者纪念碑在上海福寿园落成,纪念碑上镌刻着所有遗体捐献实现者的名字。2003年3月1日上海市红十字会宣布,将每年3月1日定为上海市遗体捐献纪念日。2003年9月,全国第一所红十字遗体捐献者纪念馆在青浦福寿园开馆。2005年3月,在上海福寿园建设了红十字青少年教育基地。今年3月1日,我会将联合上海福寿园开通全国最大的红十字遗体捐献纪念网站。截止2005年末,上海遗体、角膜捐献登记人数为二万余人,遗体、角膜捐献实现人数为三千余人。 二、何谓遗体捐献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近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近亲属,是指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或者其他监护人)。 三、遗体捐献的原则 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四、如何选择登记、接受单位 捐献者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就近选择登记机构,并可自行选择接受单位。 五、如何办理遗体(角膜)捐献登记手续 (1)到登记机构登记; (2)委托他人代为登记; (3)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4)其他便于登记的方式。 登记时,可向登记机构领取一式两份的申请登记表,并附三张二寸正面半身报名照。 登记后,登记机构统一颁发由上海市红十字会印制的遗体(角膜)捐献纪念证和捐献卡。 六、遗体捐献的用途 无偿用于医学教学、医学科研、临床解剖以及角膜移植。 七、遗体捐献的执行人 遗体捐献的执行人,可以是捐献人的近亲属或者在工作上、生活上有密切关系的其他自然人,也可以是捐献人生前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 八、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变更或撤销吗 可以的。捐献人可以到办理登记的登记机构,办理相关的变更或者撤销手续。 注:区县红十字会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 办理登记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上海市红十字会电话:62476963 遗体捐献登记机构、接受单位 单 位 名 称 电 话 上海市红十字复旦大学遗体接受站 54237009 上海市红十字第二医科大学遗体接受站 63846590*776211 上海市红十字同济大学遗体接受站 56626129 上海市红十字第二军医大学遗体接受站 25074383 上海市红十字中医药大学遗体接受站 51322075 上海市红十字职工医学院遗体接受站 64773528*2211 角膜捐献登记机构、接受单位 单 位 名 称 电 话 上海市红十字眼库眼耳喉鼻科医院接受站 64377134*220 上海市红十字眼库第十人民医院接受站 51227027 66300588*3382 66300588*3382 参考资料:http://hongshizi.netor.com
‘贰’ 遗体捐献手续如何办理
遗体捐献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并且要征得家人同意;
2、捐献人可到本地红十字会登记(填写捐献志愿申请书),有特殊情况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3、志愿者申请登记表,需要本人签字;
4、捐遗志愿者需要告知是否患有何种遗传病,传染病。
(2)上海长宁区居民遗体捐献如何办理扩展阅读
遗体捐献后接受单位处理遗体的方法:
1、遗体送达接受单位后,立即做防腐处理并致送家属感谢函。
2、遗体教学解剖前,师生举行缅怀仪式,以表达学生对捐献者的敬意,培养学生视病人如亲人的高尚医德。
3、捐献的遗体只能用于医学事业,严禁用于商业活动、买卖捐献的遗体、遗体器官或组织。
‘叁’ 遗体捐献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捐赠器官需要到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
遗体捐赠手续如下:一、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二、捐遗登记时,捐献人要写明遗体是全部捐献还是部分捐献及其用途,同时,还要写明遗体捐献执行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并负责通知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时限及同意执行的意见。
三、捐献人完成登记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遗体捐献卡。此后,捐献人如要求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将办理变更或者撤销登记手续。
四、捐赠者的死亡,遗体捐献执行根据身体捐献登记表必须在规定的期限通知原登记机构,和一个供体死亡证明和身体捐款表格和身体不移交的数据与原登记机关签署捐赠协议,原登记机关对身体捐赠执行机构捐赠纪念证书。
五、尸体利用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将尸体送殡葬单位火化,所发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负担,但由遗赠人自行处理的除外。
【法律依据】:《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
第十条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时应当填写遗体捐献登记表,登记表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捐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住址、身份证件;
(二)捐献人自愿捐献遗体全部或者部分及其用途;
(三)遗体捐献执行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负责通知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时限及同意执行的意见;
(四)遗体利用后的处理;
(五)其他事项。
捐献人在登记表中未注明可以公开的事项,登记机构、利用单位应予保密。
登记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遗体捐献卡。
第十一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捐献人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后,要求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或者撤销登记手续。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捐献人,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后,要求撤销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当及时办理撤销登记手续;要求变更登记内容的,登记机构在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后,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肆’ 上海如何办理遗体捐献手续
各区县红十字会负责本区域遗体捐献宣传动员与登记工作,落实市红十字会制定的相关工作制度。负责信息统计上报;发展并管理遗体捐献志愿者及其组织,开展对遗体捐献登记者生前的关爱、生后的缅怀、纪念等活动。
第六条 遗体(角膜)捐献登记工作流程
一、上海市居民自愿捐献遗体(角膜)的,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就近的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他人办理,则需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对于年老、行动不便者,工作人员或志愿者可提供上门服务。
二、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市红十字会制定的遗体(角膜)捐献须知向登记者详细介绍遗体(角膜)捐献的有关内容。
三、登记机构应向登记者发放由市红十字会印制的《上海市遗体捐献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按要求指导填写,并加盖登记专用章(专用章印模见附件3)。
四、《登记表》一份由登记机构留存归档,一份在十个工作日内寄遗体捐献(角膜)接受机构,一份交登记者保存。遗体捐献同时角膜捐献用于临床移植的,还应将《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寄红十字眼库。
‘伍’ 上海哪里可以办理遗体捐献手续
可以去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可以办理遗体捐献手续。
办理遗体捐献程序:
(1)带好身份证来浦东新区红十字会领取遗体(角膜)捐献申请登记表。如行动不便或其他原因,也可电话申请邮寄表格。
(2)按要求填妥登记表,执行人签字后备齐三张2寸或1寸标准照片(如同时办理角膜捐献者须备六张照片)。经红十字会审核后收回表格,发放回执,纪念证和捐献卡。
(3)请自愿申请遗体捐献者妥善保管好纪念证和捐献卡,如必要随身携带捐献卡。
(4)自愿捐献遗体者逝世后,捐献人委托的执行人立即按捐献卡上的电话号码通知接收站,同时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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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遗体捐献接收单位有8家,其中4家如下:
(1)第一登记接收站: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地址:医学院路138号,电话:54237009,54237031(晚)。
(2)第二登记接收站: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地址:重庆南路227号(200025),电话:63846590-776211。
(3)第三登记接收站:同济大学医学学院(沪北校区),地址:共和新路1238号(200070),电话:56626129。
(4)第四登记接收站:上海中医药大学,地址: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201203),电话:51322075。
‘陆’ 上海市民如何办理遗体捐赠
上海市各区、县红十字会和接受单位是本市遗体捐献的登记机构。
捐献者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就近选择登记机构,并可自行选择接受单位,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1)到登记机构登记;
(2)委托他人代为登记;
(3)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4)其他便于登记的方式。
登记时,可向登记机构领取一式三份的申请登记表,并附三张二寸正面半身报名照。
遗体捐献的用途: 无偿用于医学教学、医学科研、临床解剖以及角膜移植。
遗体捐献的执行人:可以是捐献人的近亲属或者在工作上、生活上有密切关系的其他自然人,也可以是捐献人生前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
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变更或撤销,捐献人可以到办理登记的登记机构,办理相关的变更或者撤销手续。
(6)上海长宁区居民遗体捐献如何办理扩展阅读
1、上海市红十字会
地址:北京西路1465号
联系电话:021 - 5212 2995
2、虹口区红十字会
地址:唐山路902号一号楼101
联系电话:021 - 6541 8395
3、静安区红十字会
地址:愚园路300号23楼2305室
联系电话:021—6252 1077 / 6240 1617
4、黄浦区红十字会
地址:河南南路288号9楼
联系电话:021 - 6336 5880
5、徐汇区红十字会
地址:漕溪北路336号107室
电话:021-64647403
6、浦东新区红十字会
地址:德平路289号16楼
联系电话:021 - 58467172
7、长宁区红十字会
首页>资料库>市区红十字会地址
8、长宁区红十字会
地址:云雾山路39号9楼
联系电话:021 - 5206 4612/5206 4615
9、闸北区红十字会
地址:中兴路1111号2楼
联系电话:021 - 5633 8686
10、杨浦区红十字会
地址:江浦路667号A座6楼
电话:021-6541 9450
11、普陀区红十字会
地址:曹杨路510号11楼
联系电话:62441118
12、崇明区红十字会
地址:城桥镇一江山路616号
联系电话:021 - 6969 3647
13、奉贤区红十字会
地址:南桥镇新建东路568号1-2楼
联系电话:021 - 3719 0461 / 3719 0462
14、青浦区红十字会
地址:青舟路200号民防综合大楼501~507室
联系电话:021 - 6973 5519 / 6973 6160
15、金山区红十字会
地址:石化卫二路429号一号楼201-204室
联系电话:021 - 5793 2123 / 5797 1139
16、松江区红十字会
地址:中山中路38号
联系电话:021 - 5771 6070
17、嘉定区红十字会
地址:塔城东路400号1号楼
联系电话:021-59530302
18、宝山区红十字会
地址:樟岭路2号北5楼
联系电话:021 - 3607 0687
19、闵行区红十字会
地址:莘庄镇莘谭路408号3楼
联系电话:021 - 6498 4317 / 6492 5217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
‘柒’ 上海哪里可以办理遗体捐献手续
上海捐献遗体可以到红十字会办理登记,根据有关规定,捐献人可到登记机构填写遗体捐献登记表,领取遗体捐献卡。
‘捌’ 遗体捐献怎么申请
1、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2、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3、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玖’ 上海哪里可以办理遗体捐献手续
去上海市各区、县红十字会和接受单位登记办理,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捐献者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就近选择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1)到登记机构登记;
(2)委托他人代为登记;
(3)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4)其他便于登记的方式。
登记时,可向登记机构领取一式三份的申请登记表,并附三张二寸正面半身报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