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个税怎么计算的上海
法律分析:上海市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也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计算方法为(年纳税额-税收起征点)×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❷ 上海工资扣税怎么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当事人的工资薪金,减去五险一金,再减去个税起征点,然后乘以当事人适合的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个税免征额是5000,也就说工资在五千元以下的公民免交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❸ 上海个税计算的公式是什么
上海市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也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计算方法为(年纳税额-税收起征点)*税率。工资5000以下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拓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❹ 上海个税缴纳规则
上海个税缴纳规则如下: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❺ 上海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标准是多少
上海工资扣税(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适用于上海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2021上海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标准是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适用税率3%;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25%,速算扣除数3192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数5292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8592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45%,速算扣除数181920。
其实,全国各地的个税税率表都是相同的,包括起征点以及税率,个税税率是浮动的,只要个人收入超越起征点,那么就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缴纳税收,收入越高,其超越起征点与层级的部分缴纳的税率越高。因此对于大家来讲,在缴纳税收的时候,要分析个税税率表。个人在缴纳所得税的时候,为了降低税负,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有关的规定以及税率表对于个人所得税进行筹划。因为有效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是降低个人税负行之有效的唯一方法。
拓展资料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❻ 上海个税计算方法2022税率表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
1.年度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 速算扣除数:0
2.超过36000-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速算扣除数:2520
3.超过144000-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速算扣除数:16920
4.超过300000-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速算扣除数:31920
5.超过420000-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速算扣除数:52920
6.超过660000-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速算扣除数:85920
7.超过960000元的税率为:45% 速算扣除数:181920
换算成月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1.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 速算扣除数: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 10% 速算扣除数: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 20% 速算扣除数: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 25% 速算扣除数:2660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 30% 速算扣除数:4410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 35% 速算扣除数:7160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 45% 速算扣除数:15160
❼ 上海个人工资所得税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上海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 ( 工资 - 三险一金 - 个税 免征额 )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十九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❽ 上海个税公式
法律分析:上海市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