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业更名如何办理
一、正面回答
首先要到工商局去做商号查重和核准,意思就是说看看新取的名字有没有别的企业在使用,没有别的企业使用,那么工商局会出具一个名称核准通知。有企业在用的话就需要重新查重和核准。
二、分析详情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名称满一年以上才可变更,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三、企业更名的好处和弊端
企业通过改名可以提高企业的社会关注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股价涨幅,从而激发企业的创造力,带动新的品牌热点。一定程度上也意味着企业发展战略的转移,通过名称变更带动模式变更,更容易被大众理解和接受。企业名称更改将导致原始商标和徽标无效,这将导致客户识别问题。客户认可的问题在将来对企业极为有害。因此,有必要综合选择各种必要的方法,例如广告,展览,冠名赞助等,以进行品牌推广。
❷ 营业执照如何变更名字
营业执照可以这样变更名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名称一共有两个,如果是要更改店名,那么个体工商户拿到名称核准通知书后,需要再提交工商局的变更执照。接着个体工商户要到公安局重新备案刻章,然后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最后个体工商户还需要变更银行的开户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❸ 上海内资分公司名称变更,一网通里网上核名怎么操作从哪里点进去填新公司名,具体步骤是什么
针对您所阐述的情况,若涉及公司名称变更的话,其流程如下:
1、登陆商事全程电子化系统;
2、点击“变更登记备案”;
3、点击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新的企业名称进核名系统;
4、当所提交的企业名称满足核名标准的话,就可顺利通过审核;
5、申请者就可前往当地工商局领取纸质版的营业执照即可。
❹ 上海市企业营业执照改名的费用是多少手续难办吗
1、费用。
第五十六条规定,“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变更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费为100元。”
2、手续。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公司有前置许可审批文件(在办理营业执照必须取得的证件),先去工商部门申请新的公司名称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然后改好这些前置许可审批文件证件的公司名称,然后才能去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的变更。
❺ 公司更名流程及费用
法律分析:公司更名的流程:到工商局办理核准公司新名称的手续,填写公司变更申请表,到工商局办理变更营业执照手续,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当地的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银行信息。改名需要缴纳工本费就可以,大概费用在四百块钱。具体以当地的费用为准。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申请注册、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❻ 公司改名怎么办理
要变更公司名称,前提条件是,公司成立满一年。变更公司名称的流程并不复杂,现在除了到窗口现场办理,还可以在网上提交变更申请。
大致的流程为网登网登通过工商交件取到执照调税务信息。
工商变更完成后,要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重新刻制所有备案过的印章,例如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等,且原来的印章都需要在规定时限内缴销;
在这个过程中,所需材料包括:执照正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新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第十八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