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身份证丢失怎么办需要怎么做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失,可以就近去当地公安机构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或者补办身份证。需要持户口簿、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去公安机构登记指纹信息,申请补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贰’ 上海哪里可以补办异地身份证
上海异地身份证办理只能本人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上海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材料
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1、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2、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丢失补办);
申请人按照《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要求,在完成实有人口信息采集
另外: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外省市人员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还需提交监护关系凭证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注意下面不予异地办证的情形: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2)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3)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4)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5)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6)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叁’ 上海补办身份证去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1 换证所需证件:本人旧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
2 补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记得先到就近派出所办理挂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辩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
‘肆’ 上海哪里可以补办异地身份证
全市的派出所都可以办理,上海已经实施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全国各省(市)外来人员只需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就可到居住地所属的公安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双语证除外)。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1、对系统无照片或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2、对伪造、编造、买卖、骗领、冒用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3、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伍’ 上海异地补办身份证去哪里办理流程
摘要 在上海身份证异地补办流程
‘陆’ 上海办身份证在哪里办
法律分析:在上海办身份证,如果是上海市居民选择就近派出所就可办理,如果是外省市居民应选择居住所在地派出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一条 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柒’ 我的身份证丢了,请问我在上海市能补办吗
可以
一、上海补办外地身份证需要材料
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