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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执法总队有哪些大队长

发布时间: 2022-10-29 11:41:26

A.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怎么样

简介: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其前身为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执法总队,单位性质为行政执法类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承担上海市区域内的交通执法、公路路政和道路运政的执法工作。
注册资本:9429万人民币

B. 综合执法大队长职责及岗位要求

不知道你对综合执法大队长职责是否有所了解呢?那你知道有关综合执法大队长职责的一些知识吗?下面我为你整理了一些综合执法大队长职责,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综合执法大队长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主持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负责制定本大队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组织大队全体人员做好建设执法巡查及违法建设案件查处工作。

三、负责抓好本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教育 全队执法人员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秉公执法、廉洁执法、热情服务,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负责定期召开队务会议,安排部暑、分析 总结 各阶段的执法工作,促进全队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严格执法程序,拟定行政处罚决定初步意见,报经局案件审定委员会研究批准,督促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执法副大队长巡查 岗位职责

一、协助大队长搞好执法工作,确保完成各项执法任务;

二、组织全队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做好建设执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违法建设;做好巡查日志和建设执法台帐;

四、抓好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协助办案人员做好违法建设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执法副大队长办案岗位职责

一、协助大队长搞好执法工作,确保完成各项执法任务;

二、坚持原则、加大办案力度,公正合理依法依程序查处各类违法建设案件;

三、坚持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队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了解、掌握的工作情况,及时反映队员的工作、生活要求和困难,并采取相应 措施 及时解决;

五、搞好执法大队的档案管理、做好大队的内务工作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综合执法大队的作用

1、在巡查执法时,普及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 ,为国家的普法教育起到了一定的积极影响;

2、对占用(含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对道路、桥涵、排水设施等方面进行的监察,可有效防止不良事件发生,为社会安定奠定基础;

3、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的监察,可为城市的环境卫生的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为市民带来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

4、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的监察,可有效增加植树造林的绿化带面积,为空气清新指数创造良好的条件。

5、为实施部分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执法大队有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等违法、违章的建筑物或设施(含非城区主要街道非法占用土地和私搭乱建),为城市建筑环境方面的工作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6、对集贸市场以外的无照商贩进行的管理和处罚,可有效管理市场游商浮贩的经营行为,为使居民安居乐业、繁荣市场打下良好的基础。

7、对社会噪声、小区内建筑噪声进行的监察,可有效保护居民的生活私有空间不被打扰,遏制不良商家仅仅因为一已私利,而不顾他人感觉的不良影响。

8、对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行为进行的处罚,可以此来规范商家按规章办事,按规定从商的意愿。

9、积极行使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工委、管委会赋予的其他职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可以有效地与上级主管部门加强联系,以确保各环节正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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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钓鱼执法的张军事件

上海城市交通执法大队“钓鱼”执法,因触及了人们的道德底线而遭舆论质疑。此番舆论潮起《无辜私家车被以黑车罪名扣押,扣押过程野蛮暴力》的网帖。网帖称,2009年9月8日,上海白领张军(化名)因好心帮载自称胃痛要去医院的路人,结果却被城市交通执法大队认定为载客“黑车”,遭扣车与罚款1万元。黑车属于非法营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来那名路人是执法大队的“钩子”,专门诱人入瓮的。该名“钩子”还强行拔掉张军的车钥匙,七八个身着制服的人将张拖出车外。当时他第一反应是碰到强盗打劫了。他想打电话报警,电话也被抢走。张军称自己被双手反扣,还被卡住脖子,被搜去驾驶证和行驶证。对方告诉张,他们是城市交通执法大队的人。之后两周有相似遭遇的人先后找到张军,讲述了自己类似被“钓鱼”执法的经历,多数发生在2009年9月14日、15日、16日、18日。
受骗车主多为公司上班、有两人为私人老板司机。欺骗他们的“钩子”各出奇招,有说“家人出车祸急着赶去”,有扮成急着要生孩子的孕妇,甚至还有“钩子”一手吊个盐水瓶去拦车的。至于故意要给他们路费、强拔车钥匙、“扭住胳膊”带离小车、扣车及罚款万元等“钓鱼”流程和张军遭遇一致。对此,闵行区相关部门公开在电视媒体上表态,他们的执法是合法的。
据了解,早在1992年上海开始打击黑车时,“钩子”就出现了。民间钩子数量在2006年激增,皆因规定举报有奖,每辆次奖励500元。当年,甚至还出现了一名女“钩子”被黑车司机杀害的恶性事件。 这些职业举报人形成了有组织的群体,一般有一个“钩子头”和执法人员联系,每个“钩子”头各有地盘。一个成熟的钩子能做到既安全又证据充分,月收入少则三五千,多则五六千元;钩子头一年可达十几万。一条黑车执罚产业链似乎悄然形成。 中国网10月10日报道 昨日中午,上海“闵行倒钩案”当事人张军(化名)的代理人、郝劲松接到闵行区人民法院电话,张军诉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案已经立案。从提交诉状之日起算,昨日是法律规定立案时效的最后一天。
2009年9月8日,上海一位白领张军(化名)因好心捎了一位自称胃痛的路人,结果遭遇“倒钩”——运管部门钓鱼执法,张军被扣车罚款一万。事件引发强烈反响,上海的报纸、电视台、电台都介入报道,网络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批评这样的执法手段。9月16日晚,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建强走进上海本地电视台的新闻节目,对主持人提出的几点质疑均以“不清楚”、“不能透露”、“这是工作秘密”作答,大多网友对此表示不满,并称此事仍然疑点重重。
当事人张军在9月28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退还罚款。但并没有提出要求赔偿与道歉。“我在中午收到了法官的电话,本案已经立案。”张军的代理人、郝劲松表示,不索赔是因为害怕又生枝节。“一个政府的权威由其一贯的良好作风,如民主、公平、公正、透明的形成,人们发自内心的对其产生信任。倒钩事件则会导致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减退,特别是执法大队一方面标榜自己的良好执法形象,提倡市民展现良好素质,一方面却鄙视并打击张军好心载人的行为,这会更严重的导致政府权威和公信力的减退。”郝劲松认为,“倒钩”实为欺诈,与诚实信用原则不相符合,对社会的公序良俗也是沉重打击。如果连最应讲究诚信的政府也要采取欺诈的方式牟取不正当利益,执法犯法,侵害公民的权利,这是非常危险的,这将导致一个社会的崩溃。
此案在社会引发了广泛讨论,知名作家韩寒在博客写道,在这个社会上,如果你生病了或者家里有急事需要搭车,有人愿意让你上车是很罕见的,这样的人是珍稀的物种,是单纯的好人。闵行区交管部门做的事情说简单点,就是将这些单纯的好人从茫茫车海中分辨出来,拘押下车然后罚款一万。 2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10·14”事件的调查报告。当晚,央视新闻频道和经济频道都聚焦了上海“钓鱼执法”,并在报道中对调查报告提出了质疑。
在《新闻1+1》栏目中,白岩松提出,执法部门“胃疼关你什么事”的思路会破坏社会的道德底线,人们会因此不敢做好事了。白岩松还提出,在一辆车上的两个个体,究竟信谁的说法呢?如果有明确的证据,有录音,那是不是就说明存在“钓鱼”式执法?如果没有录音,只是嘴上的说法,那凭什么只认定乘客说法,不认定司机的呢?
《经济半小时》在报道的最后对“钓鱼”事件提出了“拭目以待看谁在违法”。如果“钓钩”和执法人员采用虚假线索,就是故意捏造事实,属于诬告陷害行为,而如果他们领取了奖励金,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更涉嫌诈骗罪。
在新闻发布会上,央视记者多次询问乘客身份问题、是否存在“钓鱼”问题,执法部门的回答则是遮遮掩掩。央视记者刘楠透露,在反复追问下,调查组对乘客的最终描述是——一位有正义感的举报者。此前,在张军事件中,闵行建交委官员也是说乘客是有“正义感的人士”。 上海惊见防钓鱼车,车主贴出最牛车贴,“防止钓鱼,拒绝搭乘”。地点在上海的徐家汇,是一辆外地牌照的开瑞,就停在路边,从这车经过的人都在行注目礼,还在笑。连海报上的世博会吉祥物也在对着这辆车笑,海报上还有一行字:“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说的多么好哇!
成都一私家车主姚先生的“防钓鱼”车贴很有创意:“本车拒绝一切搭载求助,临盆产妇、车祸、中风、触电、溺水都不关我事,尤其是胃疼的!” 类似的现象已经引起媒体高度关注,CCTV《今日说法》栏目就关于上海闵行区的“钓鱼执法”事件展开过报道。认为这种方式是不恰当的。上海新闻接连报道过这种事件,引起了大家的热烈关注。这种现象,是对法律的践踏,对广大善良民众赤裸裸的侵犯。
人民日报对钓鱼执法评论为钓鱼执法危害猛于虎如果对一些非法行为——尤其是政府部门的非法行为,以一种不痛不痒、置若罔闻的态度,任其滋生泛滥,长此以往,政府的公信力、法治的尊严、社会的公德意识都将大受损失。
这种现象如果任其发展,后果将不堪设想。有关部门对这种问题已经高度重视,在新闻播出后,上海有关部门已经采取了措施,一部分人已经开始被接受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某些人将要被追究法律责任。有些区县已经紧急叫停了这种钓鱼执法方式。一些执法部门也开始内部整顿,一些“鱼钩”也将面临失业。有些区县已经开始着手实施被扣车辆的返还,一些被冤枉的车主,也在陆续的领回罚款。当然不管最终结果如何,我们相信,正义总是会战胜邪恶,光明总是会到来的。
上海市政府曾要求各区县,对于钓鱼执法事件,要迅速查明事实,及时公布结果。有关领导明确表示,绝对不能够容忍钓鱼执法,要求各区县的执法部门,全面整顿,杜绝此类不良现象。公安部门和检察机关已经介入此事件。经过几天的调查,初步查明,上海市各区县均不同程度存在钓鱼执法现象。各区县的交通执法部门,为了创造罚款经济指标,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进行执法。严重损害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影响了全上海的社会风气。一些执法部门,招募社会上的不良人士,充当诱饵,引诱私家车主上当,然后以暴力相威胁,采取强行手段夺取车辆。这是严重的违法事件,是强盗行为!!!并且采取巨额罚款。这种现象如果不能够得到有效遏制,势必导致社会的不稳定,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经过初步的调查,全上海存在几十个交通执法部门,基本每个区县都或多或少都存在钓鱼现象。据初步调查,全上海大约存在960名被雇用的钓钩(就是那些乘坐别人车的人),这些人男女老少均有,年龄最大的79岁,最小的16岁,本地人约占百分之七十。
有些区县已经明确规定,绝对不允许钓鱼执法。对于已经发生的事件,各区县相关部门正在考虑事后赔偿问题。从目前得到的最新消息,有些区县的交通执法部门的负责人已经被停职接受调查,相信这些人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一些“钓钩”也相继落入法网,而且已经有大约70名“鱼钩”被警方控制。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鱼钩”会落网。有关部门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提供相关线索,早日将这些人绳之以法。多个区县的执法部门已经开展被扣车辆的返还和罚款的退还工作。 上海市钓鱼执法最终结果:上海浦东新区今天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10.14事件处理意见。浦东新区区长姜梁在通气会上表示,10.14”事件中确实存在使用不正当取证手段。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的调查结论与事实不符。浦东新区政府为此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
经查明,原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事件中,确实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依法终结对该案的执法程序,并对当事人做好善后工作。
姜梁指出,上述不符误导了公众和舆论。为此,浦东新区政府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并将启动相应的问责程序,对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姜梁表示,浦东新区将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能力,同时继续依法整治非法营运行为,加公交网络、出租行业建设和发展,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客运市场环境。

D. 县公安局有几个大队长

市局的业务队伍一般是支队编制(副处级机构),下辖若干大队,有几个大队就有几个支队长。县级公安机关可以设置以下部门:执法勤务机构: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3、刑事侦查大队(承担原刑侦、经侦、税侦、禁毒、刑事科学技术职能);4、治安管理大队(承担原治安、巡警、户政、出入境、网监职能);5、交通管理大队。根据治安形势的特点,可以选设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综合管理机构:1、政工监督室(承担原政工、工会、警务督察、监察、纪委的职能);2、法制室(承担原法制、预审的职能);3、警务保障室(承担原装财、科技的职能)。县级公安机关机构原则上不超过十个,综合管理机构下面不再设三级机构,大队下可设中队。资料来自: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当然还有派出所,但那是派出机构,不是内部机构.至于市公安局因为它的职能复杂些,还有专门的经侦支队,技侦支队,禁毒支队等,不像县公安局被刑侦支队的职能包容了,还有消防支队,看守所,拘留所等也是属于它的附属部门.

E. 管委会执法队队长期什么级别

县、区行政执法局中队长是股级干部。
城管局是正科级行政单位,下属的城管大队是参公事业单位,大队长副科级。中队长自然就是副股级了。中国公务员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F. 上海市文化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本市文化领域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决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文化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以下统称行政处罚权)的行使,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实施和配合部门)
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文化执法总队)是市人民政府直属的行政执法机构,主管全市文化领域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文化领域行政处罚权。
区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是区(县)人民政府直属的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在辖区内集中行使文化领域行政处罚权,并接受市文化执法总队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各级文广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体育、旅游、公安、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市文化执法总队和区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以下统称市和区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做好文化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第四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市和区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一)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原由市和区县文化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二)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原由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三)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原由市和区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四)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原由市和区县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五)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原由市和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六)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第五条(市和区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的权限分工)
市文化执法总队负责查处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违法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查处的违法行为。
区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查处在本辖区内发生的违法行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区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对职权发生争议的,由市文化执法总队确定。对应当由区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查处的违法行为,区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未予查处的,市文化执法总队可以责令其查处,也可以直接查处。第六条(其他执法机关的权限限制)
本市文化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有关的市和区县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再行使已由市和区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第七条(案件移送)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活动中发现应当由市和区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处理的涉嫌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移送处理。市和区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超出职责范围的涉嫌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与市和区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移送的案件,并应当在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通报移送部门。第八条(举报受理)
市和区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建立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制度,并为举报人保密。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的违法行为,属职责范围内的,市和区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及时查处;属职责范围外的,市和区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市和区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将查处或者移送处理的情况告知举报人。第九条(信息共享)
市和区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与市和区县文广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体育、旅游、公安、工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实现与文化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的共享。第十条(拒绝、阻碍执法的法律责任)
拒绝、阻碍文化领域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方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执法者违法行为的追究)
市和区县文化领域综合执法机构及其综合执法人员应当秉公执法。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G. 上海市质监局执法总队长是什么级别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厅级单位。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等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说的总队长最多也就是正处级干部了。属于局中层干部。

H. 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陈同峰

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的前身为上海市文化稽查总队,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建立的全国第一个独立建制的文化领域综合执法机构, 1999年12月29日挂牌成立。

I. 公安厅各总队长是什么级别

一般是正处级,但很多省高配为厅局级副职甚至厅局级正职。

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公安机关领导成员和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

(9)上海执法总队有哪些大队长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执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员职务序列。

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

J. 有谁知道像上海这种直辖市的公安总局里的刑侦部门都有什么职位,比如总队或者支队能更详细一点就更好了

直辖市设公安局,但公安局和其它省厅级别相同,北京市公安局更高由公安部副部长兼任,直辖市公安局下设业务队为总队,比如刑侦总队,治安总队,交警总队(或交管局,一般挂两块牌子);直辖市公安局下辖的各分局设支队,如刑侦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支队下面按照管区设大队。市局局长为副总警监警衔,总队长为二级警监警衔,支队长为三级警监警衔,大队长要看警龄,一般要三级警督或以上警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