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士官转业事业编工资如何定级
按一般员工,参考军龄(工龄)、技术职级等综合因素定级。
2. 四级士官转业安置定级
法律分析:各地不一样,以下是昆明的安置政策:退出现役的士兵,由原征集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接收。接收时间,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人民政府当年的规定执行。退役士兵回到原征集地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接待,并负责做好待分配期间的培训和管理教育工作。市及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当年接收的退役士兵人数和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按照人均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列支安置经费。?退伍军人安置办室根据当年退役士兵的总量,及时拟定安置计划和安置指标,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法律依据:《昆明市退役士兵安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依法保障退役士兵一次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退役士兵,系指由昆明市所辖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征集入伍的本籍退伍义务兵;符合安置规定,在本辖区内安置的转业士官。
第三条 昆明市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全市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上述机构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
3. 2级士官转业安置是什么级别
在现役时,二级士官还是属于兵的范畴,并不享有干部的待遇,也不是干部。在他退出现役的时候并不相当于副连职转业,他们归民政局安置办管,而干部归人事局管。
只有五级及以上的士官以上才享有干部待遇。五级士官享受的是营级待遇,六级士官享受的是团级待遇。
(3)上海转业士官如何定级扩展阅读:
士官一般从服现役期满的士兵中选拔,也有从军外直接招募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成为士官。
2003年,我军首次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这是我军士官制度的又一重大改革。此前,我军士官均从服役期满或超期服役的义务兵中选改。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旨在提高士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部队战斗力,以适应中国特色的军事变革。
这项工作是依据士官编制的专业、分期和需求情况,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一部分部队需要的专业技术复杂、培训周期较长且数量不足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特别是部队配备的新技术武器装备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招收的专业和数量,纳入全军士官年度选取计划。
凡经过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培训合格的具有相应专业的男性公民,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8周岁(特殊专业需要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均可报名应招。
基本条件是身高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20%[标准体重=(身高—110)kg],其他同征集义务兵的身体条件。
应招入伍后,经过集训,统一分配到技术岗位工作,下达士官任职命令,享受现役军人待遇。这些士官服满第一次任命的士官服役年限后,必须服满高一期的士官服役年限。
特殊情况的,经军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提前退役。退役士官作转业安置,符合规定退休条件的作退休安置,本人要求复员并经组织批准的可作复员安置。入伍前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
如果岗位需要,且专业突出,应该说可以一直干到退休。通常情况下,至少要服满上一期士官的服役年限,比如应招时被任命为第一期士官,则要服满第二期才能退出现役。
4. 士官转业事业编工资如何定级
法律分析:对目前安置到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的退役士兵(官)的工资待遇,工作年限9年及以下的,岗位工资暂按技术工五级;工作年限10年至19年的,岗位工资暂按技术工四级;20年及以上的,岗位工资暂按技术工三级执行,并从安置到单位起薪之月起三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如未取得相应技术等级证书的,从满三年的次月起岗位工资降低一个等级执行,薪级工资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不涉及岗位聘用问题。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第十五条 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由高到低分为九个等级,即部级副职、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
5. 专业军士长分到事业单位如何定级
军士长2000年就取消了,军士长其实也是士官,军衔上和转的士官(也叫专业军士)稍有不同,多道细杠,且有中专文凭(现在有的士官院校也有大专班),当然这是在2000年前。 但军士长和专业军士一样都是士官(历史上2000年前都叫志愿兵)。士官不是军官,是士兵,所以转业时直接就按士兵进事业单位定级了,干部则走的是干部管理(或专业技术职称)。部队的技师和地方的技师根本不是一回事,也没有什么具体的政策解释,根本接不上头,就像地方中专是干部,部队士官院校大专也是工人一样,无法实现军地对接。所以你只能从转业起重新定地方工勤技术级。 怀念军士长!!!我也是以军士长(高炮技师)身份转业的,现在是中级编辑职称,希望一位老高炮技师的答复能让你满意。
6. 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退役士兵在本市范围内的接收和安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含义)
本办法所指的退役士兵,包括下列人员:
(一)退伍义务兵;
(二)复员士官;
(三)转业士官。第四条 (职能部门)
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
市民政局(以下称市安置部门)是本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民政部门(以下称区县安置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劳动保障、人事、公安、财政、税务、征兵、工商行政,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退役士兵安置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安置原则)
退役士兵的安置,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实行指令性安置与退役士兵同接受单位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办法。
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第二章接收第六条 (接收的管辖)
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被批准退出现役的士兵,符合本市接收条件的,退役后由市和区县安置部门负责接收。
本市入伍的退役士兵,一般由原征集地的区县安置部门负责接收,也可以由其退役时父母或者配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安置部门负责接收。
非本市入伍的退役士兵,按下列规定予以接收:
(一)服役期间,其父母户籍迁入本市的未婚转业士官、非在职入伍的未婚复员士官、非在职入伍的退伍义务兵,由其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安置部门负责接收。
(二)配偶的户籍在本市且结婚满两年的复员士官、转业士官,由其配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安置部门负责接收。
(三)属于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经市安置部门批准由本市接收的退役士兵,由市安置部门指定的区县安置部门负责接收。第七条 (接收程序)
退役士兵应当自部队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向有接收管辖权的区县安置部门报到。
区县安置部门应当自收到退役士兵的档案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接收条件的,签发接收通知书;对不符合接收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退役士兵,并将其档案退回原部队。
退役士兵收到接收通知书后,应当按接收通知书的要求,到区县安置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区县安置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第八条 (户口落户手续的办理)
退役士兵凭区县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落户手续。第九条 (非农业户口落户的特别规定)
转业士官入伍前系农业户口的,退役后可按非农业户口落户。
入伍前系农业户口的士官符合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并经部队批准复员的,可按非农业户口落户。第十条 (农转非的特别规定)
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入伍前系农业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市或者区县安置部门批准,可转为非农业户口:
(一)服役期间个人获得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二等功以上的;
(二)服役期间个人因对敌作战、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荣立三等功或者因其他事由荣立两次三等功的;
(三)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部队评定为三等以上残废等级的,或者虽未被评定残废等级,但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部分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服役期间其家庭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五)烈士的遗孤或者兄弟姐妹接替其参军的;
(六)入伍前父母双亡的;
(七)飞行学员因身体不适应飞行而退役,经团级以上的驻军医院诊断证明和航空学校证明的。第三章安置第十一条 (单位的安置义务)
本市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第十二条 (安置方式)
下列退役士兵中,除国家和本市规定不予安排就业或者自谋职业的以外,由区县安置部门安排就业:
(一)转业士官;
(二)入伍前系非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
(三)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评定为二等、三等残废等级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
下列退役士兵由乡镇人民政府妥善安排其生产和生活:
(一)系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
(二)除前款第(三)项以外的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
(三)入伍前系农业户口,因符合转业条件而按非农业户口落户的复员士官。
7. 转业士官怎样定级 是初级工还是中级工
士官怎么能是初级中级?义务兵服完3兵役,接下来就是士官,士官分六级,一级3年,二级3年,3级4年,4级4年,至于5级6级一般部队没有
8. 技术干部转业如何定级
对于军人来说,部队就是他们的家,但是当兵到一定年限后,很多军人会考虑转业。不管是军队的军官、文职干部还是志愿兵退,总会有现役转到地方的情况,是由国家来安排工作的,想转业的军人应该关注相应的政策。
一、转业费
①转业安家补助费。按干部转业时的职务、等级发放。对正师职(正局级、专业技术6级)以下军官和文职干部,服现役11周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
②转业生活补助费。正师职、专业技术6级、正局级以下军官、文职干部连续军龄在8
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③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干部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计发转业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转业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转业费。士官的转业费,报领证,由财务部门将转业费直接发给个人。
二、转业和退伍的区别?
1、转业,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军官和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分配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参加工作或参加生产的活动。
2、退伍,也称退役,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义务兵退出现役
三、专业技术干部转业
1、应当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也可以安排行政职务。
2、担任行政职务并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地方工作需要和本人志愿,可以安排相应的行政职务或者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3、具体就要看各个地方的军转安置政策了。另外,转业涉及到降级安置,对技术干部来说,单位架构越大被降级安置概率越小。
4、技术干部在区县安置中属于人社局管,而副团职干部由组织部管,营级以下仍属人社局管理。
法律依据:
《职务职级并行规定》
第十六条
军转干部套改按国家军转第十六条公务员的职级依据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