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是上海人,请问如果我把房子卖掉,户口怎么办
除非你是以购买房产而获得的上海户口,否则,卖房不等于卖户口,卖房后,只是居住地变更,不会取消户口。允许只有户口,没有房子。
如果是以购买房产而获得的上海户口,则要了解当时的相关规定。
⑵ 上海房子卖了,户口怎么迁
有两个方法;x0dx0a第一个和买家协商,因为现在公安局人性化了,一个房子可以开两个户口簿,没有影响的,新房东凭房产证开户口簿;你的这个在派出所和小家一起去在公安局书面承诺,改户口只出不进。x0dx0a第二个,申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把你户籍放在公共户籍本了,下家一定要你迁走的话;x0dx0a其实我们律师都知道的,不迁走只有心理影响,没有实际法律上的影响的,因为是产权房,公租房是有影响的。x0dx0ax0dx0a采纳!
⑶ 上海人卖房,户口没地方迁,下家要求把户口迁走,请问可以办理口袋户口么
可以在上海原户籍派出所申请“代管”户口,就是解决房子卖掉或者动迁后,户口暂时无处落户所设置的便民服务啊,但不同于袋袋户口的是仍然原来户籍派出所管理户口。
⑷ 上海的房子卖了户口怎么办
你可以与下家协商暂挂(空挂)。
下家可凭房产证迁入户口,另立一户,同时向派出所申请将你列为“控制户”。
今后你就无法再迁入户口,只可以迁出;或者你以后再买房后将户口迁至新房内。
⑸ 上海房子卖掉后户籍怎么弄
第一种办法:落户到其他房产,如果没有落户的其他房产,可以把户口落在接收了档案的新单位所在城市的人才中心户口管理办公室。第二种办法:没有其他的房产,又没有单位可以挂靠的,可以让派出所代管,成为代管户,代管户没有户口本,需要用到户口本之类的东西时,就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三个月有效。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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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需要的资料:
(一)因“三投靠”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1、迁入人员户籍证明;
2、被投靠方的房产证;
3、夫妻投靠的,需要结婚证,离婚后再婚的,须提供法院离婚判断书;
4、父母投靠子女的需要派出所提供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者单位档案复印件;
5、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证明,成年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6、迁入人身份证和随迁人员身份证;
7、跨省投靠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二)因工作调动办理时需要材料:
1、迁入人员户籍证明;
2、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开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干部(工人)调动行政公函》;
4、迁入人身份证;
5、省外调动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三)、因投资、购房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1、迁入人员户籍证明;
2、在当地购买房屋的房产证;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结婚证;
5、独生子女证;
6、父母户口随迁入的,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提供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者单位档案复印件;
7、迁入人员身份证和随迁人员身份证。
⑹ 上海人房子都卖了户口怎么办
房子卖了不等于户口一定要迁出,第一种情况是户口可以仍然留在原住址,第二种情况是可以挂靠在有房产权的亲戚名下,第三种情况是可以将户口申请进入公共户口。
您好,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⑺ 上海房子卖了后户籍怎么办
法律分析:1、第一种办法:落户到其他房产,如果没有落户的其他房产,可以把户口落在接收了档案的新单位所在城市的人才中心户口管理办公室。
2、第二种办法:没有其他的房产,又没有单位可以挂靠的,可以申请请落户派出所设立的“公共户”,公共户没有户口本,需要用到户口本之类的东西时,就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三个月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⑻ 上海房子卖了,户口没地方迁出,怎么办
1、第一种办法:落户到其他房产,如果没有落户的其他房产,可以把户口落在接收了档案的新单位所在城市的人才中心户口管理办公室。
2、第二种办法:没有其他的房产,又没有单位可以挂靠的,可以申请请落户派出所设立的“公共户”,公共户没有户口本,需要用到户口本之类的东西时,就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三个月有效。
公共户申请条件:房屋出售,而在本市确无处落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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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转户落户公共户办理:
一、适用范围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审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以下简称:进沪人员),因在沪无配偶、无直系亲属。
无住房(包括其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沪无个人产权房及租赁公房)、所在工作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等原因确无处落户,申请在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内落户的。
二、审批权限
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的,由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核后,报市公安局审批。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需要落户“社区公共户”的,申请人应当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各类落户“社区公共户”所需的证明材料可以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查询,或者向公安派出所索取相关《窗口服务告知单》)。
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受理时核对无误后退还申请人;如确属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证明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为方便申请人,对部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信息数据库可以查询的情况,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政府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与申请人反映情况不一致的,公安机关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二)受理
对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户口类审批受理回执单》。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三)审(核)批
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分(县)局审核。公安分(县)局自收到派出所上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公安局审批。
市公安局自收到分(县)局上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各级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规范填写《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审批表》。
经批准同意落户“社区公共户”的,由市公安局户口审批部门签发《户口类审批意见决定书》(附件四),开具《迁沪落户确认单》,落户地公安分(县)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发现事实不清、证明材料缺漏的。
可向申请人出具《户口类证明材料补缺单》,要求补充提供有关材料。对不予落户的,市公安局户口审批部门签发《户口类审批意见决定书》,并逐级下发,由受理地公安派出所送达申请人。
四、户口迁移和注销
(一)户口迁移
进沪人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因购买房屋、租赁公房或者所在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等,不再符合落户“社区公共户”条件,或者实际居住地发生变化的,应当将户口迁往其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或者其工作单位集体户内,或者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内。
(二)户口注销
申请人不符合落户条件,采取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取得落户的,公安机关予以注销户口,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材料归档
对进沪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及相关审核、审批材料,由落户地的公安派出所按照户口审批材料存档要求,归档保管。
⑼ (上海)房子卖了,户口能否迁到朋友家
可以,只要房屋的所有产权人同意,就可以签入!
具体向房屋所在区域的公安局提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