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交几年社保可以落户
上海交满7年社保可以落户,相关的规定有: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法律依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B. 上海外地人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外地人在上海落户条件如下: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6、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
7、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8、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
9、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C. 上海交社保几年可以落户
上海社保最低缴付多少?你能安定多久?
一、上海社保最低多少。
职工社保,上海社保最低档,每月缴纳650元左右,上海社保缴费所需材料有:
1.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信息页面复印件。
3.在上海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系统结算账户卡(折扣)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之一),并签署授权书(通过银行转账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
4.户口簿首页及个人信息页复印件或《上海市户籍登记申请(收据)》。详情请咨询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二、上海社保能落户多久?
缴纳七年社保的上海可以落户,在上海落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在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期间参加7年;
(3)持证期间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被评为本市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术人员(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符合现行计划生育条件,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为常住户口的情形。
D. 外地人嫁到上海几年可落户
和上海人结婚后满10年的可以申请落户上海。外省市人员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这一点同用于结婚后,夫妻一方落户上海,配偶也是需要在落户后计算婚龄满10年,配偶才可以申请落户。
落户的流程如下:
1、准迁证办理,需要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的证明》;
2、原籍下户,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入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3、现购房所在地上户,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到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居住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下列规定确定落户条件:
(一)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其中,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三)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E. 上海交社保几年可以落户
一、上海交社保几年可以落户
1、上海交社保七年可以落户。上海落户政策,要符合以下审批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七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七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2、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金条款。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二、落户上海的条件有什么
1、居住证满7年;
2、居住证积分120分以上;
3、买房;
4、社保职称缴纳满7年,可以累积;
5、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条件;
6、无违法生育;
7、无犯罪记录;
8、税单必须满7年;
9、要么你有上海认可的中级职称、或者等同于这样的资格证社保缴纳基数连续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F. 老婆上海人,08结婚,我自由职业,刚申请下来居住证准备自己交金,请问我多久可迁入上海户口
按目前的规定与沪籍配偶结婚满10年的,外地配偶的户籍才能迁到上海来。沪籍配偶为残疾人或农村户籍的可以视情况在结婚满5年迁到上海。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迁户口与有无居住证没有关系,因为你的居住证不是CW9开头的。CW9(引进人才类居住证)在上海工作并缴纳社保满7年可以申请居转户,11类紧缺人才可以立即落户。
沪籍居民的外地配偶可以在上海缴纳自由职业类社保,对你将来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是有好处的。
G. 外来人员在沪缴费社保15年可以入上海户口吗求解
不可以的。必须是经过引进人才备案,在上海工作并缴纳社保满7年,才能申请“居转户”。
H. 外地人落户上海需要几年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 (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除了普通的操作以外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 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3、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4、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