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普陀新湖明珠城外地人想买房却被限购该怎么办五大解决方法助
普陀区,隶属于上海市,位于上海中心城区西北部,是沪宁发展轴线的起点,也是上海连接长三角及内地的重要陆上门户和交通枢纽。西、北和嘉定区、宝山区相接,东、南和静安区、长宁区毗连。总面积55。53平方千米。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陀区常住人口1239800人。买房限购解决办法:
1、按规定提供社保或者个税证明。
2、先落户后买房。
3、公司名义买房。
4、选择房产赠与的方式。
5、买商业性质的房屋。
B. 限购真的限制了购房合同怎么办
限购导致购房 合同不能履行 的, 合同当事人 可以解除合同 。在限购政策出台前签订合同的,卖方应当返还订金或本金,各自承担己方的损失,不 承担违约责任 。限购政策出来后,买方明知不具备购房资格仍然 签订购房合同 的,不能要求返还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第一、二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C. 房屋限购政策
最新限购政策
(一)北京
1、在北京市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情况:
(1)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
(2)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 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的情况:
(1)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上海
1、在上海限购1套住房的情况:
(1)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2、暂停在上海市向其售房的情况:
(1)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广州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四)深圳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的政策;
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5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五)苏州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购房人需提供现有房屋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书面承诺。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苏州市引进的各类外来人才,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该意见适用于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
(六)厦门
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1、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上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交易时间按以下方式认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买卖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收件时间为准。
(七)杭州
在市区限购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购范围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不包含富阳区、大江东以及临安、桐庐、建德、淳安四县(市)。
2017年3月杭州限购政策再加码
3月2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2016年9月19日实施部分区域限购以及2016年11月10日升级限购措施基础上,根据市政府决定,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3月3日起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包括扩大限购实施范围、升级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措施和增设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措施。
此次限购政策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1、扩大限购实施范围。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即在市区范围内(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55.750, 0.00, 0.00%)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统一执行限购措施。
2、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1年升至2年。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3、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明确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农历春节过后,杭州房地产市场购买需求旺盛,部分投资需求包括外来购房需求重新升温,尤其是大江东和富阳等非限购区域,外地投资者购买比例升温更为明显,大江东外地人购房比例连续几个月高达50%。
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贾*华教授认为,近期杭州房地产市场需求十分旺盛,供求关系紧张。加大限购力度和范围,有助于抑制投资性需求,有助于保护真正刚需,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有助于杭州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八)南京
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对非南京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两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一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南京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一套住房。
(九)天津
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十)郑州
在郑州市市内五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12月21日又将180平方米(含)以上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纳入限购范围。
非郑州户籍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时,需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十一)成都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2017年3月成都限购政策再升级
3月23日晚7点多,成都市人民政府突然发布《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不仅要求买房人必须连续缴纳24个月社保,而且连二手房都处于此次调控的范畴。
1、扩大住房限购范围
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强化区域职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3、加强购房资格审核
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4、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5、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无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同一买受人出售多套商品住房;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十三)济南
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1套住房(需提供连续24个月以上在市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该政策适用于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济南高新区。
(十四)合肥
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十五)武汉
住房限购范围为:江岸、江汉、_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京珠高速以东、沪蓉高速以南、府河及宏图路以西)、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片(江夏区107国道以东,沪蓉高速以北)、黄陂区盘龙城片(武汉外环绕城高速以东、后湖以南、岱黄高速公路以西、府河以北)。
在限购区域内,武汉本市户籍居民禁止购买第三套住房;非武汉户籍居民购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禁止购买第二套住房。
(十六)珠海
对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十七)东莞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十八)福州
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1、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十九)佛山
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_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上述区域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4.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二十)南昌
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等区域(即:北至以志敏大道、梅林大街、港口大道、丰和北大道、英雄大桥、富大有路为界,西至以昌西大道、沿黄家湖路的乌沙河支流、枫生快速路为界,南至以祥云大道、生米大桥、昌南大道为界,东至以艾溪湖西路、艾溪湖南路、昌东大道为界)范围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二十一)海南
2月28日上午,海南省住建厅召集4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28家中介机构召开座谈会。
会上,海南省住建厅表示,下一步将加大督查监管力度,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整治,具体将采取6条措施:
1、从严查处捂盘行为。对虚假宣传、囤积房源、捂盘惜售以及故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取消经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强预售行为监管。对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销售或以认筹、排号等方式变相收取预定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定款的,依法处以罚款;
3、加强价格备案管理。对销售价格超过备案价格5%以上、随意涨价的,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签、停发后期预售许可;
4、加强中介市场监管。将陆续公布中介机构备案情况,对未备案的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未备案的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暂停网签;
5、完善预售资金监管。要求尚未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市县,必须在2017年6月底前建立,商品住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确保用于项目建设;
6、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在实施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和中介监管服务平台,构建完整的市场监管体系。
会上,海南省住建厅还约谈19家近期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被公开曝光的企业相关负责人。
(二十二)2017年河北这些地方开始限购
1、廊坊
三河、大厂、香河、固安限购:
2016年4月1日,廊坊市出台《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廊九条)九条措施为廊坊市房地产市场降温。
当时出台这则规定的背景环境是,3月份,廊坊全市房地产市场快速“回暖”,尤其是环京县(市)房价涨幅较大,引起社会关注,廊坊市紧急学习研究了上海、深圳等城市相关管控政策,起草制定了该《意见》。
“廊九条”规定环京四县(市)的三河、大厂、香河、固安启动调控,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并且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4个月后,廊坊再出“廊七条”,规范房地产市场,要求开发商按规矩、按制度开发楼盘,尤其是针对销售环节,“廊七条”要求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之前不得宣传,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等名义向购房者收取定金和预订款,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等。
2016年7月,三河市在执行一手房限购后,再发通知,对三河市二手房也将进行限购,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保定
涿州限购:
2017年3月1日,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即日起,实施限购。
该意见规定,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2套住房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于本市引进人才和外地驻涿州单位人员可享受本市购房优惠政策。
涞水限购:
3月1日,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发布限购政策。规定,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限购政策自2017年3月1日开始执行,非本地户籍居民在涞水县购房需先到房管局开具准购证明(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准购证明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和网签备案。
本地户籍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3、张家口
怀来限购:
张家口怀来县自2016年11月30日起,实施限购,对非怀来户籍居民尚未拥有本县住房的,可在怀来购买一套住房(含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非本县户籍居民已在当地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得在本县购买住房。
崇礼限购
3月7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补充意见。
此次发布的补充意见显示,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已有本区2套以上(含2套)普通住房的不允许购买第三套普通住房(含二手房);本区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可以购买1套普通住房;本区户籍居民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或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30%、40%(此前均为30%),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此前为50%),购买第二套以上非普通住房(含第二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崇礼区此次规定可以购买1套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区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这是崇礼区继去年11月30日实施限购后,限购政策的再度升级。
据了解,目前,河北省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导向是“一城一策”,不再搞一刀切,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方楼市政策,总的目的就是控制房价过快增长,尤其是环京津县市区。目前限购城市,基本都在环京津地区,发文机构也基本全是当地县、市、区政府。
D. 限购后失去购房资格已交的定金能退吗
能退。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属于《民法通则》里的情势变更、不可抗拒力。据介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全面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或环境发生当事人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制度。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此外,《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中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 上海购房限购政策最新2022
上海限购政策具体如下:
1、拥有上海户籍的人可视情况在上海购买一套到两套商品房或者是二手房;
2、外地户籍的人可视情况在上海购买一套商品房或者二手住房,需要注意的是,外地未婚人士不能在上海买房。
一、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具体如下:
1、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2、提交申请,办理房产证需要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3、测绘,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
4、交税,领取房产证之前需要先交纳相关的税费;
5、领证,办理了以上手续之后就可以领取证件了,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二、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
2、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
5、如果是已婚的购房人,则需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6、如果是单身的购房人,则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综上所述,上海限购政策有拥有上海户籍的人可视情况在上海购买一套到两套商品房或者是二手房;外地户籍的人可视情况在上海购买一套商品房或者二手住房,需要注意的是,外地未婚人士不能在上海买房。
F. 买房交定金后,发现被限购了,定金还能退还给我吗
可以退,因为这个是国家政策引起的,不能算违约。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四条和第二十三条解释: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虽然我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合同法》第94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据此,你不再购房是否构成违约,关键是看房屋限购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是指地震、水灾、旱灾、战争、政府禁令等。“限购令”即是对于特定群体购房的“政府禁令”,且是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房屋属于不动产,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各地限购令均规定,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本案中,你属于“限制令”的对象,若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继续履行,将导致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后果,双方间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显然无法实现,故该房屋买卖协议应当解除。由于导致协议解除的原因是政府“禁令”这种不可抗力的情形,而非你违约,双方当事人均可免责。因此,你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协议及要求返还定金7万元,于法有据。你可以到房管局开具自己被“限购”证明,然后要求销售商退还定金。如果对方仍拒不退还定金,可以通过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G. 限购买房定金能追回吗
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的限购政策买房不成定金不能要回来,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的新出台的限购政策买房不成定金能要回来。公民在购买房产时有义务切实地了解己方权利义务,不能以未全面或完全了解此项规定而推卸未能履约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H. 上海买房限购怎么办
上海买房限购还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以获得购房名额:
1、用上海户籍人口的购房资格
出跟拥有上海户籍的人一起买房子,用对方的购房资格,自己出资金即可。但这种方式原理上行得通,却有很大的法律风险。
2、在沪读个博士或者博士后
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管理有关规定,上海在读博士生或博士后是可以在上海买房的。但是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博士在读或博士后期间,户口属高校集体户口;已婚;名下无房。
3、外籍或者港澳台同胞
上海限购政策规定:外国籍或港澳台同胞提供满一年的劳务合同,可购买一套住宅房。
4、与上海人结婚
根据相关政策:夫妻双方有一方是上海户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户籍的情况下。购买首套房,产证可单独上非上海户籍一人,但需提供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二套房产证必须是上海户籍的人上产证,否则限购。
5、以企业名义购房
根据规定,可以用企业购房的方式突破限购。企业购买一手房限购,但是二手房是不限购的。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设立年限已满5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已达100万人民币、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5年等条件。
6、有人赠送房产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直系亲属之间,比如父母赠与子女。值得注意的是,赠与是不受购房资格限制的,不管是否具有购房资质都可以作为受赠人,成为受赠房产的产权人。
7、司法拍卖购房
根据政策,通过司法拍卖购得房产不受上海限购政策影响,并且可以按揭贷款。不是上海户籍没有关系,对连续缴纳社保或者个税也没有要求,名下多套房产也可以购买。
(8)上海限购定金怎么办扩展阅读:
上海的限购情况
上海的限购政策,购房主要看户籍:
1、外地户籍单身,不能购房;
2、外地户籍已婚家庭,在上海没有任何住房,并且符合近5年税单和社保情况,限购一套;
3、上海户籍单身,名下无房,限购一套;
4、上海户籍已婚家庭,限购两套;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跟父母共有的住房,且套数在两套及两套以内,可以不计入限购。此外,境外人士,只要在上海工作满一年,提供满一年的劳动合同以及相匹配的税单社保,限购一套。
I. 上海新离婚限购忽然落地,可已经网签还在离婚冷静期,下了重定的怎么办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您这样的情况比较复杂,可能处理起来会很棘手,涉及的经济利益较大,建议您这边尽快与律师面谈,拟定最佳的处理方案。在您这个问题里面有两个关键的信息,您一定要理清认知。
首先,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概念呢?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后,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民法典也对离婚冷静期有了明确的规定,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发证五个阶段。您申请了离婚,但是还在离婚冷静期里面,只能说启动了离婚登记程序,并没有真正实现了离婚,要等真正拿证的时候才算离异状态,所以您现在的身份还是已婚,并不是离异。
其次,定金是什么概念呢?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并不意味着已经正式签订了合同,而是合同启动的一部分,虽然已经支付了定金,还是要收到最新限购政策的约束,所以限购政策一旦落到导致您这边无法购买房子的话,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您可以向房产公司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法》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担保法》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J. 上海房子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上海是很多人喜欢的城市,但想要在上海购房并不容易,不仅要满足购房条件,而且还要有足够的经济条件,所以建议各位想要购房的业主,在选房之前,先了解清楚详细的交易流程。那么,上海房子买卖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1、购房资格审核
上海限购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分别是单身家庭和已婚家庭,单身外地人口没有购房资格,单身本地人可与父母共同拥有3套房产,超过不得再购买,已婚外地人口需要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以上医社保才能购买1套,本地户籍可与父母共同拥有4套房产,超过不得再购买。
2、付定金,签合同
购房者在确认房源后,一般需要先支付定金,然后再安排时间签订购房合同,注意定金是不可以随便支付的,因为如果不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购房者是不能要回定金的。
3、申请贷款
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就可以申请贷款了,银行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就可以签订贷款合同,注意同时还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4、办理过户
申请完贷款就可以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了,如果资料齐全,一般需要10-20个工作日,为了减短过户时间,建议先了解清楚所需资料。
5、缴纳税费
房子买卖过程中,买房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和印花税,具体费用要看房屋的面积大小以及房屋性质,注意在缴完税费之后,要保留好支付凭证,登记时候要用。
6、登记审核
付完税费就可以办理登记手续了,确认资料没有问题后,窗口的行政人员会给申请人一张领取通知书,申请人按照单上时间就能领取房产证书了。
编辑总结:以上关于上海房子买卖流程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齐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