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上海,工资税前4700,交三金,税后能有多少
月薪4700元,应税所得=4700-3500=12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10%-105=15元。这里的月薪是指已经扣除了五险一金的,若没有扣除,对符合规定的五险一金可以扣除。另外,这里的减除费用是3500元;若符合“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就可以减除4800元:2011年7月19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附加减除费用的适用范围是:(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4)在中国大陆工作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如下:
2. 税前工资4800,扣完五险一金还有多少钱
税前工资4800,是还没有达到个税起征点的,不需要扣税,那扣五险一金的钱应该也不多,按你的这个工资基数,就几百块钱,所以到手应该还是有4000多的样子。
3. 上海4000的工资,交五险一金,拿到手多少
1、4000元工资,个人交社保公积金大约700元,4000-700=3300元,低于3500元不要交个人所得税。拿到手的是3300元;
2、如果个人不交社保公积金部分,税后工资=4000-(4000-3500)*3%=39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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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税前工资4800,扣完五险一金还有多少钱
如当你的税前工资:4800元,那你应交个人所得税:39元,税后到手工资就是:4761元,我的计算如下,你能看明白的:
一、如你这个月累计收到工资:扣除社保*元,公积金*,扣个人的商业保险200元(200元是最高金额)后得到4800元,纳税所得额=4800-3500=1300元,应交个人所税:1300*3%=39元,速算扣除:0元,应交个人所税:39元,你到手工资=4800-39=4761元。
二、说明1:
和你说一下,这个3500元扣减是2011年9月1日开始至今天的政策。所有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都得执行的。只要你的月收入超过3500元就得自觉交的个人所得税,这个政策至今天还在执行哦。
三、说明2:
个人所得税是实行的收付实现制,就是你上月没有发合在这个月发了,只要超过3500元就得交个人所得税的。
四、说明3:
你所交的个人所得税在你当地的地税都能查到的,而且你当地的地税应该每年都会给纳税人一封纳税光荣的挂号信的。
五、执行的税率表格:
5. 在上海税前工资4800元需缴个人所得税多少
税前工资4800元需缴个人所得税为:
(4800-3500)*3%=39元
6. 税前4800税后多少
4800元的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9元。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金额-起征点)×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应纳税所得金额=个人工资总额-五险一金;起征点=3500;五险一金=0;应交个人所得税=(4800-3500)x3%-0=39元,4800元的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9元。
7. 上海4800交完五险一金剩多少
法律分析:税前5000,扣除五险一金后,大概剩下3890元。
计算方法:5000-5000×8%×2%×0.2%×12%=389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8. 上海税前工资4000,税后大概是多少,扣除四金的
应纳个人所得税大约为6元,扣除三险一金和个税下余工资约3294元。
按《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应有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减除费用3500元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职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前,上海市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但住房公积金单位可以在法定比例区间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不明,难以准确计算当事人需要缴纳多少个税。
下面,我们假设当事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7%,计算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 (4000—4000×17.5%—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0×3%=6元。
扣除三险一金和个税后的下余工资=4000——4000×17.5%——6=3294.00元。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国务院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