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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落户上海户口

发布时间: 2022-02-25 17:54:55

⑴ 外地人怎么落户上海

肯定没有那么简单
在上海落户政策中
即便连创业人才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
企业家等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落户
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直接落户标准分要达到72分
作为引进人才的要拥有高学历
高级专业
高新技术
或者就职于金融重点机构
贸易重点机构
航运重点机构
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或者属于行业专门人才
航运专门人才
传统医学人才
体育专门人才
投资创业人才
紧缺急需
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等
所以
仅仅是在国企里面当个清洁工肯定是无法在上海落户的
即便是与上海人结婚
也要结婚满十年
且年满35周岁才能落户上海

⑵ 外地人怎么可以在上海落户

外地人在上海落户条件如下: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6、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

7、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8、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

9、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

⑶ 上海落户政策是怎样的

2021年上海户口政策:上海居转户
以下条件需要同时具备: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社保)。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目前该政策延迟至:2024年12月31号
2021年上海户口政策:引进人才落户
引进人才落户方式适合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上海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
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中这5类引进人才可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021年上海户口政策:创新创业、投 资、企业人才落户
此类落户方式适合的人群有创业人才、风险投 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等。

2021年上海户口政策:留学生落户
留学生落户上海学历要求:
上海的落户政策在留学生的学历方面还是有着较为明确的要求。
博士:
境外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长不少于一年;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性质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长不少于半年。
硕士:
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境外高水平高校硕士;
国内“双一流”本科+境外高校硕士;
境外高校本科+硕士。
本科:
在境外高水平高校本科学位。
对于政策中所提到的“双一流”高校的名单,大家可以查看之前的文章。
目前该政策延迟至: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落户上海条件自测:点查
2021年上海户口新政策:本科也能落户上海
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亮点:
其中最引人注意就是就是根据新政策规定,本科毕业即可落户的院校由原来的北大清华2所增加到了现在的6所,分别是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
这一下引起了不少学生和家长的注意,毕竟本科毕业就能落户上海这个事儿,吸引力是非常大的。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新增的4所院校全部都是上海当地的985重点院校。
2021年上海户口政策:投靠落户

投靠类落户主有三类,分别是夫妻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
关于配偶落户上海,这里还有夫妻分居落户。这里的分居不是指离婚分居,主要指两地分居。
双方满足以下条件,配偶一方可5年落户上海: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省市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专业技术人员确认:
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聘代评的除外),并被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管理人员确认:
在管理岗位工作,具备
(1)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提供报到证;
(2)聘用制干部,提供聘用制干部审批表、登记表。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等、以及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市政府认可的其他省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含相当级别);
2.在外地的配偶系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3年(以取得本市户籍起算)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3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⑷ 居转户落户如何快速落户上海

居转户落户上海如果个人基本条件符合,又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排队、更快速地申请落户上海:①职称为高级职称或一级职业资格的(上海评选、职位相符);②后三年社保高于二倍的(理论上不可补交,具体可以去布懂咨询了解);③个人直接投资(按照企业股份比例)企业连续三年每年100万纳税额的;④个人直接投资(按照企业股份比例)企业连续三年平均每年聘用上海户籍员工100人及以上的;⑤上海外环以外的教育、卫生行业岗位工作满5年的;⑥获得省部级政府奖励,具有个人证书的。

⑸ 怎样才能有个上海户口

一、非沪籍应届生落户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除了普通的操作以外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参考资料:网络-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⑹ 如何办理上海户口 申请上海户口条件有哪些

办理上海户口需要自己去人社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然后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社部申报。

申请上海户口的条件有以下几条:

1、在上海居住满7年,并办理了上海居住证。

2、按规定购买了上海市城镇社保满7年。

3、在上海居住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5、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6)如何落户上海户口扩展阅读:

办理流程,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按以下程序办理:

1、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

⑺ 外地户口在上海怎么才能落户

2017年上海市居住证转上海户口需要的条件大致有以下几点:

第一、需要持有居住证满七年,可以不连续,但是一定要累计时间有七年以上;

第二、要在有居住证的期间,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满七年,需要注意的是也包括小城镇保险,但是不包括综合保险,同样不需要连续,只需要累计满七年就可以;

第三、需要有上海市认可的中级以上职称资格,例如教师资格证、中高级工程师等,并且需要从事相关的工作,但有些职称则不可以需要关注21世纪人才网的说明;

第四、是在持有居住证期间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要求每个月都要有的,并且不能遗漏;还需要不违反计划生育、没有犯罪记录并且要有合法的居住场所,这个需要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办以及上海居住地派出所给出相应的证明,并盖好章,需要注意的是这几份证明都是有有效期限制的。外地人转上海户口请多关注上海户口网http://www.hukoushanghai.com/网站有很多文章值得收藏,老师们还能综合你的实际情况给出快速落户上海的方案。

但若夫妻双方由一人是上海户口,另一人是外地户口,并且那一人有本科学士学位,可以在结婚满五年之后去人才中心申请解决夫妻分居落户的问题,有硕士学位可以在结婚满三年后申请,博士学位只需要结婚满一年就可以申请了。



⑻ 如何落户上海

上海市两委一局关于做好200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7年非上海生
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区县人事局,各用人单位:
为做好200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
就业工作,现印发《200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本市户籍受理办
法》(见附件1)和《200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人才类〈上海
市居住证〉受理工作办法》(见附件2),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将2007年办理进沪就业手续的办法及时告知本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并为
其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鉴证工作。

二、各用人单位应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事局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7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
学〔2007〕3号)的要求,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各项手
续。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
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的内容。如发现用人单位有上述情形,有关部门将不予受理
其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的申请。

一经发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或申领居住证过程中有弄虚作假
行为的,有关部门将取消有关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的申报资格。一经发现有不良用工记录
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将取消其申报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的资格。凡在近两年(2
005-2006年)中,每年获准办理上海市户籍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落户后一年内退工率超
过90%的用人单位,将不受理其2007年的落户申请(具体名单将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
信息网[url]www.firstjob.com.cn[/url]上公布)。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获准办理本市户籍后,一般应在2007年9月30日前办理相关落户手
续。

三、本市各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受理点,要根据《200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
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工作办法》(见附件2),及时做好非
上海生源毕业生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受理工作。

附件:1.200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本市户籍管理办法
2.200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
管理工作办法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 海 市 人 事 局
二○○七年四月十日

附件一、200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本市户籍受理办法

一、基本条件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须同时具备下列基
本条件:

(一)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
2.学习成绩优良,具备规定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一般为应届毕业研究生,上海普通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普通高校、
列入“211工程”的地方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已与第(二)款规定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一般应为直接录用协议)。

(二)用人单位一般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
)以上且在2006年4月1前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不含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
业)。

二、学业基本要求
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进沪就业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学习成绩、外语与
计算机应用能力方面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学习成绩的基本要求为: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外语能力要求为:获得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
证书。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为: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
平考试合格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一级”,理工科专业学生为“二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不作上述要求:

1.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和艺术学类。
2.父母一方为本市“支边”、“支内”职工的。

三、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进沪就业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向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递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
学习成绩评定表》,样张见附件。可从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url]www.firstjob.com.cn[/url]
下载)。

(二)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三)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如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
,不予受理)。

(四)由学校(或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一般按学期分列)。

(五)由学校(或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
印件。

(六)由学校(或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期间所
获各类奖项证书的复印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
部”等。受理截止日前尚未领到有关证书的,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应在6
月30日前交验证书原件。

2.国际性和全国性竞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

(七)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企业非法人用人单位须另提供以下材料:

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
3.上年度在沪缴纳营业税税单原件;
4.上年度在职员工缴纳社保证明。

(八)其他材料:

1.毕业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支边”、“支内”职工的,须提供:

⑴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⑵父母一方“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
⑶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
⑴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⑵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在本市创办企业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公司注册验资证明、学校
或培养单位出具的自主创业证明。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高校毕业生,
须提交由基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4.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或申请专利的,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或专利申
请受理证明(验原件)。

除上述材料以外,如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认为确有必要,可提交其他相关材料或有关说明

四、受理地点和期限
受理地点: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延安西路900号)。受理截止时间为2007年
5月31日。

五、审核标准的结果与公布
审核标准另行公布。
审核结果在受理截止期后20个工作日内统一公布。

注:各类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可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
com.cn上查询。

附件2:200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工作办法

一、申领条件
(一)被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用人单位录用的2007届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本
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符合本市重点发展领域(详见《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和紧缺专业的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限制可适当放宽为大学专科毕业(具体办法及标准可在上海
市人事局政务公开网[url]www.21cnhr.gov.cn[/url]查询)。

二、申领主体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一)的人员,需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人才类《
居住证》)的,由本人或者聘用单位向上海市或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二)的人员,需申领人才类《居住证》的,由聘用单位向上海市或
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三、申领程序及申请材料
(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1.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由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
门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其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
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
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

2.《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期限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
第二联用于申领人才类《居住证》。同时,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上海高校非
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户所需的《就业报到证》。

3、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

(二)人才类《居住证》申领程序
1、申领人(本人或聘用单位)按照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就近方便原则向上海市或各区县人
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1)《通知单》;
(2)《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可网上下载,需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3)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已婚人员为配偶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还应提交《
结婚证》复印件,为未成年子女申领的需提交其他证明,验原件);
(4)落户外省市的户籍证明;
(5)在沪居住地证明复印件(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需提供产权证,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租房
合同及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需出具单位证
明,借住沪籍亲友住房的需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户口本、同意入住证明及户主所在地居
(村)委会出具的寄住证明,验原件);
(6)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7)聘用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聘用
单位注册资金原则上应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2.市人事局进行审核认定,核定人才类《居住证》有效期限,并由市或各区县人才服务
中心将审核认定结果通知申领人。

3.通过审核认定的申领人到指定地点采集图像等信息, 须按规定缴纳人才类《居住证》
工本费人民币25元,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

4.申领人按照《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的要求,领取人才类《居住证》。

四、受理时间、地址和咨询电话

详见上海市人事局政务公开网([url]www.21cnhr.gov.cn[/url])。

五、其他

不符合本办法申领条件的,可向本市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从业类《上海市居住
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