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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疫期工资如何发放

发布时间: 2023-06-16 13:10:37

㈠ 上海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标准2022

1、因疫情依法被隔离的工资

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北京、上海、天津、湖北、广东、浙江等各省印发的通知也都明确提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2、被公司安排在家上班的领取正常工资

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

北京明确规定,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江苏也提出,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工资。

3、从春节假期之后,一个月内公司没有安排复工的,按照劳动合同领取工资

这主要是看劳动合同怎么约定的工资。

4、超过一个月,公司仍然没有安排复工的,领取生活费

生活费各地的基本生活费标准不同,大多数为最低工资的70%-80%。

㈡ 上海疫情期间工人不上班工资怎么发

在采取公共卫生预防控制措施时,劳动者疑似患传染病或者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劳动者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无法至用人单位正常出勤上班,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的,可按以下情形区分处理:
第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以居家办公、远程办公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视为劳动者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报酬;
第二,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居家办公、远程办公,或者劳动者无法通过上述方式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安排劳动者在上述期间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并按相应假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第三,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形,或者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出勤上班的期间超过劳动者各类假期累计天数的,用人单位可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处理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应遵循哪些原则?
一是和谐稳定。要积极贯彻落实保就业保生产、促稳定促发展、助企纾困、援企稳岗等政策要求,充分考虑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对企业和劳动者所产生的影响,着力维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审慎处理涉疫情劳动合同解除等纠纷,确保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是协商求同。要树立劳动关系双方同力协契、共商共议的理念,稳妥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对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引发的关于工作方式、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纠纷和矛盾,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来解决,促成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真正凸显劳动关系双方在疫情期间共担风险、共克时艰的相互依存关系。
三是平衡保护。要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稳定有序发展并重的精神,在纠纷的处理上,要充分考虑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对双方的影响,既要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就业稳定,又要为企业生存发展、有序运转创造应有的条件。
四是多元化解。要积极会同工会、司法行政机关、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基层调解组织等,充分发挥联动工作机制实效,加大沟通调解力度,及时将矛盾纠纷调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对于群体性、突发性、敏感性、涉重大利益等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既要积极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快速反应、及时介入的优势,又要密切关注企业主体与劳动者的真实诉求,及时做好劳动风险预警,全力守护城市安全、社会稳定、市民安康,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㈢ 2022年上海隔离期间工资发放原则

一、在员工没有不遵守防疫基本规定的基础下,无论是因个人原因或是其他个别原因,被强制隔离(比如:新冠肺炎确诊者、病原体携带者、疑似病患、密切接触人群)因而无法正常工作的员工,公司需要按照正常上班给员工发放疫情隔离期的工资。
二、若是不属于被政府强行隔离的情况,而是处于管控区、跨省出行、黄码居家隔离等原因从而导致的隔离,其薪水的发放有下面3种:
1、隔离期间可以工作。经过员工与公司商议后,隔离期间可以通过网络、电话待家办公的,公司按照正常出勤发放薪资。
2、居家隔离期间没有办法待家工作,但是公司规定了带薪假期的。两方协商后,员工可在其期间使用带薪年假,公司需要按以前的节假日规定分发工资。隔离时间多于规定的带薪假期天数的,按第三种情况支付工资。
3、隔离期没有办法居家办公,并且公司没有设置带薪假的。员工没有出勤的时间在一个月内的,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多于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即一个月)的,公司则改成分发生活费。各个地区生活费的发放标准也会有差异,上海市则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上海市每月最低工资为2590元人民币。
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考核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时,按照调整后的行业基准费率执行。
法律依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五条:在采取公共卫生预防控制措施时,劳动者疑似患传染病或者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隔离观察期间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