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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在上海如何获得暂住证

发布时间: 2023-09-10 23:27:46

1. 应届毕业生上海居住证如何申请

应届毕业生上海居住证如何申请

应届毕业生上海居住证如何申请,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应届毕业生上海居住证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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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一)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

(二)《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

(三)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二、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详见《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令58号)及《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沪府发〔2017〕89号)。

三、申请居住证积分

详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98号)。

应届毕业生上海居住证如何申请2

上海市居住续办流程及材料

申请条件

《上海市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每年签注一次。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手续时,签注当月符合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规定条件的,予以签注 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签注材料

1、申请通知单

2、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清单(提供一年缴费记录,就近六个月内无补交记录)。

5、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注:公民身份证出现地址、姓名变更需要开具户籍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你的还需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签注流程

1 、材料提交社区服务受理中心

携带好材料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4 、审核通过同意签注

各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签注,签注期限自《居住证》受理或签注之日起1年计算。

为方便来沪人员,做到一次办理,对投靠、就读的持证人办理签注时,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与实有人口信息数据库的比对属实的,符合条件的实行当场签注。

对就业、投资、开业人员,一是通过公安、人保对有效期限届满人员信息提前比对、数据交换,实现当场签注。

在互联网上开通了预约签注,经比对核定同意后,再通知本人到社区办理当场签注。对居住地址发生变化或对网上比对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应当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人在办理签注时,应提供在沪居住地址信息和就业信息。经人保、公安部门核定同意后,给予签注。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再次签注的办理时限一般在30天以内可以办理完成。

2、办理费用

《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再次签注办理费用为25元

办理地点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工作。人才服务中心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证》积分办理工作。

应届毕业生上海居住证如何申请3

上海居住证续签材料一览

1、《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原件,现场填写。

2、《上海市居住证》原件。

3、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重新提交相应实际居住地址合法住所证明。

住所证明,以下三选一:

① 居住在本人或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该房地产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除附图以外全部要复印)。近亲属范围和关系参考下方第4点;

②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近亲属范围和关系参考下方第4点;

③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证明需使用上海市公安局印发的统一版本,需经专管民警签名并加盖外来人口办公室公章 和 公司公章确认;请前往高行镇派出所外来人口办公室索取。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近亲属关系证明,以下九选一:

《结婚证》

《独生子女证》

《出生医学证明》

同一本《居民户口簿》

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亲属关系的《户籍证明》

人民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

专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

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民政部门颁发的子女领养证书

2. 上海暂住证怎么办

一、上海暂住证在哪里办理

1、上海暂住证去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相片、固定合法居住处所证明和婚育证明,此外还需提交就业的,半年以上综合保险证明、稳定就业证明或者投资、经商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人才引进的,按照市政府批转市御拆公安局关于调整现行户口政策意见的通知规定,提供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明、能力业绩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镇梁枣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渣空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二、办理暂住证有哪些用途

1、按规定申请子女就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2、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职业资格考试、登记;

3、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学习、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的鉴定;

4、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和卫生防疫服务;

5、参加市劳动模范、文明市民等光荣称号的评选;

6、向有关部门申报科技成果并获认定、奖励及资助;

7、按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办理机动车入户手续;

8、在暂住证有效期限内可凭暂住证进入特区,不需再办理边防证。

3. 上海暂住证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当事人需要办理上海市的居住证的,需要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