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21上海人才落户审核通过后几天公示
5天,居转户公示7天。
2021年开始敬悉是每月公示2次,月中和月末。人才引进落户公示5天,居转户公示7天。
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落户。
凡符合专业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西安落户,专业技掘宴术人才包括参照《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认定的A、B、C、D、E类人才;拥有属于自主判稿银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人才;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专业人才。
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落户西安,技能人才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前十名获得者;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具有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者;具有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者;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技能人才。
Ⅱ 上海落户公示时间
上海落户公示时间每个月的月中和月底。
1、网上申报——单位人事和区人才中心
基本材料备齐之后,让单位人事网上直接申请,填写资料上传相关附件后提交。
这时候网上状态会变成“已上报,等待预受理”。
①提交补充材料——区人才中心:1-2周
区人才老师会预审材料是否符合格式和要求,如果不合格的话,会打回申请“网上申报不受理”,并说明原因,要求你补充材料。
提出的问题全部解决之后,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2、预受理通过——区人才中心:2-3周
这个环节是居转户正式过程的第一步,意思是区人社正式受理你的申请。预受理通过,是在你的随申办APP里状态中显示“预受理通过,等待档案核实”
3、档案核实——区人才中心:2-3周
这里就是比较重要的档案核实的环节,如果档案在所提交材料的人才中心,则不需要调档;如果不在则需要调档,然后再对档案进行核实。
如果档案核实无误,则进入下一步核实学历。学历核实包括高中以来的学籍学历信息核实。
4、网上受理通过——区人才中心
如果档案学历等材料都ok,你的状态会变为“您的材料网上受理已通过,请及时到受理点提交材料,两个月未提交材料,系统将自动退回”。
基本到这一步,只要确保材料是真实可靠的,那么恭喜您,您可以说已经走完了一半的流程了。
5、等待初审——区人才中心:1个月
此时,需要公司的HR前往区人才中心,提交你的落户纸质材料进行真实性核验,如有问题会让补充材料或者退回材料。法定要求在3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
①初审通过——区人社中心
在受通过后,按市政府规定,区人社保局会组织初审。初审通过,表示区人社局通过,会正式提报市人才进行复核、校核。
6、等待复核——市人才中心:1-1.5月
这个阶段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市人社会对网申和纸质材料进行严格复核,这个也是最重要的审核步骤。绝大部分人被市里退回,都卡在这一关。
如果复核未通过,材料会退回区里,区人才会通知你单位人事去拿,你网上的状态直接打回“受理不通过”,当然,系统上会告知你审核未通过的原因。
法定要求在4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
①审核中——市居审定委员会、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组织“集中审核会”,在校核材料无误后,你的材料会被装订。审核市人才拟定的公示名单,通过后领导签字公示。通过审核的话,一网通办系统状态就会变为“审核通过、等待公示”
7、公示通过——每个月的月中和月底。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Ⅲ 居转户审核通过到公示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根据各区的速度有不同,一般要4~6个月时间。居转户是居民因工作或生话需要而进行的户口转移。居转户是居民因工作或生话需要而进行的户口转移,人才引进落户是当地政府或单位为吸纳人才而引进落户的。上海居转户是居住证满年限,且积分满120分,符合落户条件就可以申请上海落户,上海投靠落户是要有条件的,比如子女是上海户口,父母退休后可以申请返沪,也就是说是直系亲属才有这个条件申请。上海居转户的注意事项:
1、上海居转户最重要的审核条件的就是个税和社保,当然首先工资收入必须达到一定标准,达到可以落户的收入标准的人很多,毕竟大上海是不缺高收入的工作岗位的。但是在这些实际收入达标的人群里,社保、个税不达标,最后无法落户的人也很多。
2、一般来说,从网上显示受理通过到进入公示的时间为8个月左右,个别原因可能缩短或者延长,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情况,可能恰好碰到区人才中心刚送完材料之类的,自2019年采用一网通办以来,平均申请时间已缩短到3个月左右。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