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
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目前划为三档。分别是,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每档增160元,分别提高到1415元/月、1470元/月、1520元/月;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并按照高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0元左右确定托底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的条件:
1、首先要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外省市户籍的人员。
2、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不是自己本意中断就业的。只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符合条件。
3、在职期间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并失业前缴费满一年。
4、在本单位已办理单位和个人失业保险登记。。
拓展资料:
1、失业金领取流程
①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需提前书面告知职工失业保险相关待遇,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②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用人单位需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给当地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备案。
③失业人员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④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收到失业登记申请后10日内,对失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告知本人。
⑤对符合上海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人,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凭证,由失业人员凭借凭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依旧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费用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进行结算,失业人员不需要另外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