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存在丰巢里面的快递多次取出又放回去需要多少钱
我在网上购物,和商家有达成买卖合同,商家和快递公司达成的运输合同,让我享有收到完整货物的权利。
但是我肯定没有和丰巢签订保管合同。
那么,凭啥我要给丰巢钱?
日前,蜂巢快递柜宣布收取超时保管费,杭州、上海等地一些小区立马宣布停用蜂巢快递柜。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更加频繁发声,重申快递入柜需要收件人同意。
甚至连央媒也发表评论:快递柜收费是一步商业险棋,丰巢如何才能确保用户有说“NO”的权利?
我认为,这个问题不应该由丰巢而应由快递公司来回答。
谁把快递放进柜子的?
是快递公司,那凭什么丰巢要确保用户说“NO”的权利?
法律上,我可以拒绝快递柜
剥夺我选择权的罪魁不是快递柜,而是快递公司。
首先,快递公司没有按照约定地点送货到我家。
根据国务院令709号《快递暂行条例》第25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我下单时留的地址是“投递到某小区某栋几零几房号”,而不是“投递到某小区快递柜”,而且快递公司应将货交给本人,以便查验。
其次,我没有和丰巢公司签订保管合同。
是快递公司选择把货物放进柜子而产生了收费,保管合同是快递公司和快递柜公司之间的交易,因为快递柜让快递公司省了时间省了保管责任,却让我来埋单不合适。
第三,小区物管和丰巢公司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
向小区物管交钱租赁场地的丰巢公司,需要通过收取保管费收回交出去的租金,而保管费最终由快递公司和我来分担。
最后,设立了业主委员会小区,使得物管收取的费用可以归于业主委员会使用,而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收取的场地租赁费归自己使用。
现在,你会看到一条完整的收费链条,它由四个合同串接而成,买卖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租赁合同——向业主转嫁收费。
在这个链条里,快递公司有动力,通过托管提高快递效率,降低的是运营成本;丰巢有动力,抢占小区市场,排除对手竞争,获得稳定收益;小区物业有动力,托管越多,收费越多,场地租赁价值就越高,小区物管收益也越大。
因此,表面上是快递柜害你掏钱,本质上是快递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快递柜让你掏了钱。而本事件引起的公众反感,并不在于你让我多掏了钱,而在于你剥夺了我选择的权利,正是快递公司剥夺了消费者保管与不保管的权利。
经济上,快递柜是理性选择
然而,你信不信,最终我们都会选择快递柜付费。
因为有两个价值比保管费用更重要。
第一个是安全价值。
和允许快递员进入小区送货上门相比,小区的相对封闭和整体安全价值要大于个体节省快递保管费的价值。
这个时候对于消费者而言,剩下两个选择,一是允许快递公司投放快递柜,花钱购买自己不能及时收获的利益,这是对你不能及时收获所应该支付的成本,二是及时领取货物,在家等着快递员送货上门。
第二个是成本价值。
“
经济学上有“科斯定律”。简单说是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不管权利如何进行初始配置,交易都会导致资源配置的帕雷托最优;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不同的权利配置界定会带来不同的资源配置。
快递柜能有效降低交易费用,是对科斯定律的生动注解。
假设没有快递柜,消费者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在家等候收取快递,或者将快递放在值班室中自行领取,或者由小区物管保管。
第一种情况会抬高你的时间成本(必须在家等,不能同时从事其他活动),
第二种情况会抬高你的风险成本(被别的人误领或者偷窃,此时保安并不产生保管和核对发放的义务),
第三种情况是小区物管代为保管,核对后交付业主,这会增加物管公司的管理成本,而经营成本最终会被转嫁到你的物业管理费当中。
好了,现在有了快递柜。你产生了新的选择。
你可以不用专门在家等候,节省了时间成本,你可以不用担心放在值班室被偷窃,降低了风险成本,你可以不用额外支付物业管理费,节省了管理成本,而此时,你需要增加支付给快递柜的保管成本。
所以,快递柜开始收费,是符合降低各方成本的市场化解决方案。我们可以用科斯定律将其归纳如下:
第一,商家根据你的要求,和快递公司约定送货时间。
此时你也信守承诺,按照约定的时间等候或者让家人代收,你和快递公司的交易成本均为0。
第二,你无法按照约定时间收货,快递公司需要上门两次或者更多次才能把货物送到你手中。
快递公司的交易成本提升为1,你的成本为0,快递公司产生亏损,这种情况不可持续。
第三,快递公司把货物放到值班室。
此时快递公司的成本为0,你的成本为1,即承担丢失和无法验货瑕疵的风险,这种情况不可持续。
第四,你同意快递公司把货物放到快递柜里。
头12个小时免费是因为快递公司代你支付了保险费,快递公司的交易费用为0.5。
如果你在12小时内领取,你的交易费用为0,如果超过12小时领取,你的交易费用也为0.5,因为快递柜的存在让你和快递公司分担了交易成本,降低到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程度。
第五、快递公司有询问的义务。
询问得知你在家或有人代收,则交易费用为0;询问得知你可以在12小时内领取,则交易费用为0.5,且快递公司承担;询问得知你不能在12小时内领取,则可以选择另行送件或者放入快递柜,双方分担交易成本。
第六、降低租赁成本或者提高市场竞争,可以更大程度降低交易成本。
比如一个小区存在2家以上的快递柜公司,随着竞争的提高可以将交易成本从1降到0.8、0.6甚至更低。
但是竞争最终会导致优胜劣汰,规模效应也是降低成本的方式之一,此时,可以用降低租赁成本的方式降低交易成本。
第七,小区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出租公共区域的收益权应该归属全体业主。
一方面,业主向快递柜交纳保管费,另一方面,快递柜向业主缴纳场地租赁费,其实是一个良性循环。
所以,尽管法律上我们没有交纳保管费的义务,甚至快递公司未经同意投放快递柜的行为违法,但是快递柜却是有效降低交易费用,达到双方满意的市场行为模式。
在此事过后,很可能出现电商平台的下单条款中,会出现“包邮,但不包托存费用”的条款。你的一个点击行为,产生了交易、运输和保管三个合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