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个人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一)申领报销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时;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3)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4)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物业服务费;
(5)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6)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8)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
(9)提前结算贷款;
(10)本市非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借款人归还个人住房贷款;
(11)自愿缴存期满。
(二)申领报销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所需材料
提取资料: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其他证明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购买其他房屋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房屋所在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4,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贷款资料:
1、购买商品房: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大产证(均为复印件);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 其他房屋权利人同意抵押的承诺书原件;
2、购买二手房: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首付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收款账号(双方商定);其他房屋权利人同意抵押的承诺书原件。
(四)办理流程
提取流程:带齐资料到当地房屋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贷款流程: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受理网点或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平台受理——审核通过的签订合同——办理担保及抵押手续——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❷ 上海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提取方式:
【1】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拓展资料: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参考来源:上海本地宝网页链接
上海公积金个人账号查询地址:网页链接
上海公积金单位账户查询地址: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