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尿毒症医保政策
尿毒症医保政策,具体如下:
1、尿毒症患者属门诊大病,只要参加了医保,透析等治疗费用一律按规定报销90%,个人只需支付10%。各地对 尿毒症 就医、报销等规定不一;
2、以尿毒症为例,患者首先要住院治疗。对于住院费用的报销规定是这样的,一甲医院超200元开始报销,符合政策的报销比例为85%。二甲医院超400元开始报销,符合政策的报销比例为70%,三甲医院超800元开始报销,符合政策的报销比例为60%。尿素症是属于重大疾病之一,患者有尿毒症需要进行透析的,可以持医院费用清单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