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哪有正规的小狗注射疫苗地点
您好!我查的资料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规定粗做陵,国家对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如狂犬病等)实施强制免疫制度。
上海市畜牧兽医站及各区(县)畜牧兽医站是实施本市犬类强制免疫管理的法定职能单位。
凡公安部门批准符合准养条件、并经上海市畜牧兽医站或各区(县)畜牧兽医站进行狂犬病疫苗预防注射的犬只,一律核发《上海市犬类免疫证》。
一、 受理程序:
1 .申办者凭辖区公安部门犬类免疫通知单,向上海市畜牧兽医站领取犬类免疫证附岩戚页或从网上下载附页(表格),并逐项填写清楚。
2. 新办犬免疫证需交一寸照片二张,并给犬只植入电子标签。
3 .犬只经临床观察无异常胡掘者,注射狂犬病疫苗。
4 .发给犬主《上海市犬类免疫证》,并核收工本费。
5 .《上海市犬类免疫证》实行年检制,每年防疫注射、年检贴花同步进行。
二、 受理地点:
单位
受理地址
咨询电话 责任区域
上海市畜牧兽医站 虹井路855弄30号 62680095
62680906
黄浦、静安、卢湾、徐汇、
长宁、普陀、虹口、闸北、
杨浦
闵行区畜牧兽医站 莘庄镇莘松路256号 64883478
64880825 闵行
嘉定区畜牧兽医站 嘉定镇新城路955号 59923939 嘉定
宝山区畜牧兽医站 宝山区友谊支路173弄1号 66016607
66799060 宝山
浦东新区畜牧兽医站 川沙镇川环南路295号 58921974 浦东新区
南汇区畜牧兽医站 惠南镇农场路16号 58024024 南汇
奉贤区畜牧兽医站 南桥镇环城东路800号 67104902 奉贤
松江区畜牧兽医站 沪松路10号 57742787 松江
金山区畜牧兽医站 朱泾镇新汇街1弄16号 57310310 金山
青浦区畜牧兽医站 青浦镇海盈路268号 59200420 青浦
崇明县畜牧兽医站 南门港八一路805号 59621859 崇明
三、 受理时间:
每星期一至五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5:00
(国定假日除外)
上海市畜牧兽医站
二OO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② 关于办"狗证"
上海办理《犬类准养证》的详细办法如下:
上海市犬证办理一览表包括:
办理机构:各分(县)局治安部门
办理地址:宝山 上海市盘古路588号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6:30
电话:56608111-30520
办理时限:公安治安部门在接到申请材料后1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申办对象资格包括:
- 申请养犬者居住面积为市区人均居住面积的两倍以上,并独户进出。
- 只准饲养一条小型观赏犬。
- 征得邻居、居(村)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
- 需饲养的犬必须经畜牧兽医部门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 养犬者居住地须属规定可以养犬的地区。
申办材料包括:
- 向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治安支(大)队书面申请领取《饲养犬类申请表》。
- 按《饲养犬类申请表》内容如实填写,交所在地派出所(警察署)初审后,报治安支(大)队。
- 提供足以证明犬只正常来源的凭证。
办理程序如下:
- 公安治安部门接到《饲养犬类申请表》和报送的有关材料后,1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 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其《犬类准养证》,对需购犬的,发给其购犬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为:
- 限制养犬区域(内环线内及黄浦、静安、南市、卢湾的全部地区和浦东新区的沿江地区),每犬每年2000元。
- 控制养犬区域(内环线外的杨浦、虹口、闸北、普陀、长宁、徐汇区,浦东新区,郊区(县)的街道,城镇及在农村地区新开发的新村园区、别墅),每犬每年1000元。
- 农村地区(上述一、二款规定范围外的地区),每犬每年100元。
办理依据是《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
③ 我是上海宝山区的,4月9日在居委统一办理了狗证,交了500元,可是已经两个多月,到现在还有拿到!
啊?狗证是血统证还是普通的疫苗证?被骗了吧,除了狗狗的血统证,我还没听过什么狗的证要500
④ 上海宝山区办狗证具体地址在哪里需要带哪些东西最好回答的具体点!谢谢!
到乡镇或街道“犬狗办”办理,一般都设置在派出所。
随时都能去办理,带好狗的三寸照片和你本人的一寸照片及身份证。另外,外环线内二千元,外环外一千元,农村一百五十元。根据你本人身份证地址来确认你属于外环内外。 上海办理《犬类准养证》详细办法
上海市犬证办理一览表
办理机构:各分(县)局治安部门
办理地址:
宝山 上海市盘古路588号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6:30 56608111-30520
办理时限:公安治安部门在接到申请材料后1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申办对象资格:
1、申请养犬者的居住面积为市区人均居住面积的两倍以上,并独户进出;
2、只准饲养一条小型观赏犬;
3、征得邻居、居(村)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
4、需饲养的犬必须经畜牧兽医部门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5、养犬者居住地须属规定可以养犬的地区。
申办材料:
1、向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治安支(大)队书面申请领取《饲养犬类申请表》;
2、按《饲养犬类申请表》内容如实填写,交所在地派出所(警察署)初审后,报治安支(大)队;
3、要提供足以证明犬只正常来源的凭证。
办理程序:
公安治安部门接到《饲养犬类申请表》和报送的有关材料后,1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其《犬类准养证》,对需购犬的,发给其购犬证明。
外国人或境外人员直接到市局治安总队办理手续。
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市物价局沪价行(1997)第286号和市财政局沪财综(1997)第046号《关于核定本市犬类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
一、限制养犬区域(内环线内及黄浦、静安、南市、卢湾的全部地区和浦东新区的沿江地区),每犬每年2000元;
二、控制养犬区域(内环线外的杨浦、虹口、闸北、普陀、长宁、徐汇区,浦东新区,郊区(县)的街道,城镇及在农村地区新开发的新村园区、别墅)每犬每年1000元;
三、农村地区(上述一、二款规定范围外的地区),每犬每年100元。
办理依据:《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