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指南 » 上海医疗保险怎么用

上海医疗保险怎么用

发布时间: 2022-04-19 05:06:34

Ⅰ 上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何使用

摘要 其实我们只需要在日常就医、买药或者是结算的时候,直接使用到自己的医保卡就可以,这样就可以正常来进行刷卡报销了。其实医保卡的磁条直接在相应的设备上就可以使用的,这样也可以让我们的医保正常来进行报销。而且在指定的医院中,都是可以直接报销我们的住院费用,这样的一种操作方式也很简单。

Ⅱ 上海医保卡怎么用

上海医保卡的使用:

1、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药店购药,或者到本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零星报销等各项医保事务时,应使用《社会保障卡》。对于不属于《社会保障卡》申请条件的人员,可使用《医保卡》。

2、《医保卡》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如电视机、音响、磁性搭扣等)。

3、《医保卡》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4、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疗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

5、参保人因出国(出境)定居并注销本市户籍、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本市、死亡等终止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人或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

(2)上海医疗保险怎么用扩展阅读:

申请条件:

1、不属于《社会保障卡》发放对象,且未申领过医保卡的;

2、已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但暂未发到,且未申领过医保卡的;

3、《社会保障卡》遗失或损坏,不能及时补办或更换,参保人急需就医的。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医保-如何办理《医保卡》申领

Ⅲ 上海医保卡如何使用范围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医保卡可以用于平时到定点医药店购药,也可以用于门诊,支付住院个人承担的部分。而上海医保卡使用范围则规定,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看病,是应当到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的,但不是在任何一家医院都可以看病。定点药店原则上每天只能向同一名参保人员提供一次药品配售服务。如果是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看病挂号、住院办理出入院手续时,需出示医保卡,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交费结帐或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药、买药时,需凭医疗保险卡交费结帐;当卡中的金额不足支付时,您需用现金补足,不得透支。个人具体的医疗保险金额,很多地方都可以像广州医保卡余额查询方式一样,在网络、电话和办事机构进行查询。参保人员当天确需再次配购药品的,定点药店应认真审核并将参保人员配购药品情况作详细记录,以备医保管理部门核查。参保人员当天配购药品超过两次的(不含两次),计算机系统将停止该参保人员凭社保卡或医保卡在定点药店的划卡结算功能,次日重新恢复。除此以外,还有六项使用医保卡的情况需要格外注意:第一、正常情况下,患病需要住院时,拿上医保卡、病历本到自己的定点医院,即可用医保卡结算。也就是自费部分自己交,报销部分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第二、如果由自己的定点医院转到二级或三级医院的,用医保卡结算,同上。第三、病情危急,在非自己的定点医院住院抢救的,5日内到医保中心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认定属于急诊抢救病种后,即可用医保卡在抢救医院结算。第四、转外地治疗的,经医院、医保中心同意,办理转诊手续。外地发生费用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备齐资料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第五、做了特殊规定病种(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认定的,住院时同上用医保卡结算。门诊治疗拿药时,仍然使用医保卡,先个人自费结算,自己结算的票据本年度内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第六、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需要做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置入的,自选一家有能力的医院(不一定是自己的定点医院)。不用住院,直接门诊手术,仍然使用医保卡,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医疗保险。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Ⅳ 上海医保卡里的钱如何使用

医保卡里的钱计算是,根据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

1.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2.另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Ⅳ 外地人在上海交的医保怎么用

上海市对外来人员只发医保卡。

一般外地到上海工作人员是没有社保卡,只有医保卡,全国任意地区的社保卡都只能在户籍地办理上海外来人员医保卡应办理转移然后领取。

1、如果转的是新三险(外省农业户籍),那社保(医疗专用)卡由外劳所发给公司,公司发放给个人;该卡每月打入30元,用于定点药房、医院的购药、就诊;

2、如果转的是五险(外省城镇户籍),那社保卡(医疗专用)卡由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去所属区县的医保中心领取,可委托公司代领,需带好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3、领卡的同时,会发放《医疗记录册》,请同时申请密码,以便今后在上海医保网上查询个人信息;

4、在上海市的企业间流动,此卡无须重新办理,一直有效;如跳槽前,没拿到卡,个人可携身份证原件向区县医保中心申请补发。

上海怎么用外地医保

需要办理转移才能够用,外地不可以直接用上海社保卡。或者办理就医关系的异地转移。
上海医疗保险转移
1、在完成养老金转移后。
2、在新单位所在地区社保中心,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连续函】寄往上海市医疗保险事物管理中心。
4、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807号待遇管理部
可以拨打上海社保中心咨询电话962218,进行详细咨询。
办理居保人员就医关系的异地转移
申请条件:
上海居保人员常住外地的
※备注:办理就医关系转移的6个月内不能再次办理,但就医关系在外省市的人员,在6个月内发生门诊大病或发生严重疾病住院,必须回本市医疗机构治疗的,可凭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大病或入院的证明,办理就医关系转入手续
办理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参保人医保卡或社保卡
3、办理就医关系转出时,还需携带定居外地的相关证明
4、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地点:
1、全市区县医保中心
2、全市街道医保服务点,街道医保服务点上班时间请电询该机构
办理时间及收费标准:
1、区县医保中心,周一至周六8:30-16:30
2、此项目当场办结
3、此项目不收费
其他说明:
1、对于居保人员中的中小学生及婴幼儿异地住院医疗事宜,按照上海市少儿住院基本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2、按规定办理就医关系转移的,在外省市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可申请零星报销。未办理就医关系转移的,只可申请报销在外省市发生的急诊、急诊留院观察以及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上海如何参加医保,如何报销能报销多少钱

上海医疗保险办理指南
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起付标准为:
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
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
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参保人员住院
对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起付标准为:
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
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
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
报销范围
1在职员工
在职职工每个月工资的2%(单位11%)缴纳医保。看门急诊时,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计入的金额,用掉后进入自负段,自负金额为1500元。
在职职工住院
如需住院治疗,只要交了医疗保险,大部分医药费可以由医疗保险承担。
首先自负1500元的起付线费用,超过起付线的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如果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还可以由附加基金按比例支付。
2退休人员
3非在职退休人员
4大学生
更详细资讯:2016上海最新医保政策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和范围大全
不予报销的情况: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报销条件
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
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3、资料完备
报销材料
门急诊医疗费报销
申请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应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急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急诊附页及复印件(就医关系为本市的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如《医保卡》报损,还需提供《医疗保险卡损坏告知单》。
留院观察费用报销
申请住院及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费用报销,参保人应提供医疗费专用收据、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出院(观)小结及复印件。
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
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参保人应提供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报销
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报销地点
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地址:浦东新区张杨路3059号
电话:(021)50353961
闵行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地址:闵行区水清路530-546号(近报春...
电话:(021)54135063
长宁医保中心
地址:长宁区武夷路702号
电话:021-52065400
徐汇区医保事务中心
地址:南宁路999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分中心
地址:浦东新区洪山路168号(近浦东南路)
电话:021-50567061
电话:021-64164870
上海市黄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地址:黄浦区南苏州路343号华隆大厦1楼(近四川中路)
电话:021-63215132
普陀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地址:大渡河路1711号
电话:021-52804754
虹口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地址:赤峰路352-356号
电话:021-55888140
杨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地址:杨浦区兰州路1118号
电话:021-65890960
上海市医保中心
地址:康定路805-807
电话:021-62554838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