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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残保金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 2022-05-16 20:14:03

① 上海市2018残保金如何计算

上海残疾人保障金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1、保障金: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6%的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缴纳残保金基数:以单位上一年度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准,以应缴比例(1.6%)与单位安置残疾职工比例之差作为实际征收比例,计算单位实际应缴纳的金额

上海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8045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那么,应缴纳的参加人保障金=200*1.6%*78045=249744元。如果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公司有1个残疾人,那么,应缴纳的参加人保障金=(200*1.6%-1)*78045=171699元。

也就是说,当你招用有残疾人时,你公司的残疾人保障金是可以获得相应的抵扣的。

上海残疾人保障金未缴纳处罚规定

1、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规定: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对逾期缴纳的单位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滞纳金。

2、逾期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并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爱员工在此提醒大家,残保金是不能不交的,如果不缴纳残保金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

(1)上海市残保金如何计算扩展阅读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八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② 上海企业残保金是怎么缴纳的急急急!!!

可登陆上海残保金缴纳系统或者到残联领取资料申报资料填写

一、政策依据
《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实施细则》(沪残联〔2000〕第035号)
三、操作细则
1、寄发《征收通知》
根据《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的规定,一般每年6月底,由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和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联合向单位寄发《关于征收XXXX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附:《XXXX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缴纳信息》、《残疾职工名册》、《单位招用残疾职工意向登记表》)。
2、单位申报
根据《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关于对贯彻82号令相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的规定,每年7月,上年度已参加城镇基本社会保险的单位,向参保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劳服机构申报上年度残疾人用工情况,并出具以下资料(原件经审核后返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单位残疾职工名册》;
(2)新增残疾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中高等院校残疾人毕业生《毕业证书》;
(4)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出具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鉴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核定
(1)区县残疾人劳服机构对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核定通知书》;
(2)对上一年度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即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本单位职工平均人数1.6%比例的分散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组织除外)和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本单位职工平均人数25%比例的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市属福利企业除外),出具《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通知书》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回执》。
4、寄发《缴纳通知书》
按照“按实征收”原则,市社保中心根据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提供的单位申报情况进行数据调整,生成单位应缴信息。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和市社保中心联合向单位寄发《XXXX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通知书》,通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划入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帐户。
5、集中扣款
每年8月底,市社保中心对参保单位集中扣缴残保金,对扣缴成功的单位寄发《专用收据》。
6、超比例奖励
(1)单位填写《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回执》,于每年九月底前送交区县残疾人劳服机构。
(2)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对上一年度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实施奖励。

③ 2011年上海市残疾人保障金如何计算,如何缴纳

(公式:当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末在职职工总人数×1.7%-在岗残疾职工人数)×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每年的平均工资数都不一样,一年比一年高了,是当地政府公布出来的基数。希望可以帮到你哈 (这上面的1.7%是企业应安排残疾人数,如果没安排的话就按照这个比例交喽,以上是北京地区) 还有就是如果你们公司的员工在别的城市上了社保的话也可以不用交
如果你是一定要交的话,那我告诉你,你可以先去残联或地税所在区的服务大厅(应该在你们地税网上站能查到都有哪几个地方可以核定残保金的)去核定一下你要按几个人的标准交,每个人交多少,应该带着个人所得税申报表(6月和12月份的就可以)或工资条原件复件印再或者是企业所得税年报表(附表里面有一页是企业年平均人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公章,他核定以后会有张表给你,上面会有你应该交多少钱,按几个人交的,还有,如果你企业从成立起一起没交,如果现想交的话,要从成立那年开始交连续的,核定表是每年一张的, 然后拿着核定表在旁边应该就有税务人员,他会按照核定表打印税票出来,再就是拿着税票直接去你们开户行交就可以啦,估计现在还不能在网上申报呢,倒是可以直接在银行户上扣款,也可以去别的银行交

④ 上海社保缴纳基数怎么算的

一般是政府定好比例,大家按照实际工资拟定缴费基数缴费基数 x 缴费比例 = 应缴金额最低基数(即当地平均工资的40%)≤ 实际工资基数 ≤ 最高基数(即当地平均工资的300%)工资低于或高于了最低/最高基数,比如最低基数是3000,而工资只有2000,那也按3000计算。最高也是一个道理。

补充知识:

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止,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31014元/月,下限:5975元/月;缴费比例:公司27.16%,个人10.50%。

按照最低缴纳基数为5975元计算,社保费用是2345.8元,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627.4元。

其中职工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比例分别是:失业保险的0.2%——29.9元,医疗保险的2%——119.5元和养老保险的8%——478元,共计627.4元。

而企业部分需要缴纳的费用比例分别是:失业保险的0.5%——29.9元,工伤保险的0.26%——15.3元,医疗保险的9.5%——567.7元,养老保险的16%——956元,生育保险的1%——59.8元,残保金1.5%——89.7元,共计1718.4元。

⑤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数怎么计算

每个单位,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6%的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征收标准

1、人数要求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北京为1.7%,上海为1.6%)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2、雇佣要求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3、费用计算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5)上海市残保金如何计算扩展阅读: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第七条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第八条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第九条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保障金征收机关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条保障金一般按月缴纳。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保障金征收机关应当定期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用人单位申报不实、少缴纳保障金的,征收机关应当催报并追缴保障金。

第十二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配合保障金征收机关做好保障金征收工作。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及时提供给保障金征收机关。

第十三条保障金征收机关征收保障金时,应当向用人单位开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或税收票证。

⑥ 上海市五险一金怎么算

2021年的上海社保缴费按照最低缴纳基数为5975元计算,社保费用是2345.8元,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627.4元。

其中职工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比例分别是:失业保险的0.2%——29.9元,医疗保险的2%——119.5元和养老保险的8%——478元,共计627.4元。

而企业部分需要缴纳的费用比例分别是:失业保险的0.5%——29.9元,工伤保险的0.26%——15.3元,医疗保险的9.5%——567.7元,养老保险的16%——956元,生育保险的1%——59.8元,残保金1.5%——89.7元,共计1718.4元。

扩展阅读:2021年上海社保比例调整了吗?如何规定的?

⑦ 残保金平均人数怎么算

残保金计算中在职职工人数是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按照全年平均职工人数算的。

残保金的适用范围是全国。除了北京其他的省市也会征收。

根据减免政策,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残保金费用计算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举例: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应缴纳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⑧ 残保金按工资总额的多少计算

残保金一般按上年度交社保的工资总额的1.5%(上海市为1.6%)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