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严禁炒作回迁房、安置房 严禁信贷资金买卖小产权房
8月19日,据深圳本地媒体报道,深圳市住建局发布了一则文件,内容是《关于加强对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查处的通知》。
通知发布起,更新项目、土整项目需核实确认物业权利人,防范更新项目、土整项目进行回迁房、安置房炒作;将对违规发布违法建筑交易相关信息的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网站、公众号等进行查处;严禁信贷资金买卖小产权房、回迁房等住宅类历史违建。
对未开展物业权利人核实且尚未确认实施主体的更新项目,由各区政府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补充开展物业权利人核实,防范城市更新过程中回迁房炒作。城市更新市场主体与未经核实确认的物业权利人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不予备案。
对已完成实施方案审批的土地整备项目,由各区政府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补充开展物业权利人核实,防范土地整备过程中安置房炒作。
以下为政策全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对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查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规划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管理,加大打击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行为的力度,遏制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投机炒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不得为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材料加盖公章或者出具相关证明。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应当加强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确认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行为的监管。
二、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为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行为提供公证或者见证服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的公证或者见证服务的监管,对违法违规提供公证和见证服务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三、城市更新项目纳入更新单元计划前,各区政府应按规定组织开展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对未开展物业权利人核实且尚未确认实施主体的更新项目,由各区政府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补充开展物业权利人核实,防范城市更新过程中回迁房炒作。城市更新市场主体与未经核实确认的物业权利人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不予备案。
四、土地整备项目在区政府审批实施方案前应开展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对已完成实施方案审批的土地整备项目,由各区政府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补充开展物业权利人核实,防范土地整备过程中安置房炒作。除本通知发布前已公示的补偿安置协议外,与未经核实确认的物业权利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不予备案。
五、市场监管、网信、网警、通信管理、城管部门应当对违规发布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销售相关信息的行为进行查处。通过网站实施前述行为的,相关部门出具违法违规行为认定书,由通信管理部门予以查处;通过户外广告实施前述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处;通过印发传单和街头广告实施前述行为的,由城管部门予以查处;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实施前述行为的,由网信、网警部门予以查处。
六、各区应当组织辖区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重点巡查小区物业管理处、沿街门店等场所,对于日常巡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为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提供服务的行为,严厉查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参与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相关交易,住建部门对提供服务的采取约谈、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取消从业资格、提请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措施。
七、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禁止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的宣传,在所在街道的小区、社区的显着位置张贴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的重大风险提示。
八、深圳银保监局应严格规范辖内商业银行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加强信贷业务内控合规管理,依法追究违法违规人员责任,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领域。
九、市、区住房建设、规划土地监察、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布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举报热线与邮箱,广泛征集线索,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十、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同、加强联动,形成查处合力,对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典型案件,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2日
㈡ 深圳继续对楼市出拳,全链条打击小产权房、回迁房交易
小产权房、回迁房交易正在受到政策更高维的监管。
8月19日,网传一份深圳市住建局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对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查处的通知》(下称“《通知》”)。
第一财经记者从接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人士处获悉了《通知》的真实性。
《通知》有多处关涉到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核心内容有四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不得为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材料加盖公章或者出具相关证明;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为违规交易行为提供公证或者见证服务。
通知发布起,更新项目、土整项目需核实确认物业权利人,防范更新项目、土整项目进行回迁房、安置房炒作。将对违规发布违法建筑交易相关信息的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网站、公众号等进行查处。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领域。
《通知》所替及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即深圳官方对村集体内部成员在所控制的土地上自行兴建的各类用于出售或出租的房屋的专称,其中就包含大量住宅,也就是小产权房、回迁房等非商品房。这些住宅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予备案,因而不能合法流通,也无法从银行融资、抵押、贷款。
与全国其他城市不同,深圳是全国小产权房存量最多的城市,体量庞大。据深圳相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深圳市的违法建筑数量约40万栋,建筑面积高达4.2亿平方米,占深圳总建筑面积的49.27%。直到现在,深圳仍有一半左右的人口居住在小产权房中。
自2020年底以来,小产权房炒作严重,特别是715 208双政策打压之下,深圳新房 二手房市场骤然降温,楼市迎来横盘期。然而,作为比肩商品房市场的小产权房因为热钱涌入,叠加人为炒作,出现50%-100%的普遍涨幅,一房难求的现象屡见不鲜。
除了小产权房外,深圳炒房客也有炒作回迁房、安置房的现象。由于回迁房、安置房不受深圳限购政策影响,即使家庭已经购买2套,个人已经购买1套,仍可以通过购买城市更新项目、土整项目的回迁、安置指标,来获得不受数量限制的房产,进行炒房。
《通知》对于回迁房、安置房也做了要求:城市更新市场主体与未经核实确认的物业权利人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不予备案;除本通知发布前已公示的补偿安置协议外,与未经核实确认的物业权利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不予备案。
未经核实确认的物业权利人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安置协议不能备案,意味着,购房者即使购买到回迁房、安置房指标,但是因为没有经过核实确认而无法备案。
整体而言,《通知》从小产权房、回迁房的交易源头、交易过程、交易渠道和资金等进行管控。这意味着小产权房、回迁房等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遭到政策的全链条正面围剿。
这并非深圳首次对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进行高压监管。今年4月以来,小产权房整治风暴席卷深圳。比如深圳龙华区、宝安区等片区小产权房密集的片区,均有发布内容涉及暂停小产权房交易的通知《关于小产权房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深圳市律师协会随即也发布了《关于转发深圳市司法局〈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通知〉的通知》,禁止为违法建筑提供公证、见证等。
此次,深圳市住建局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通知》,也被认为主管部门从更高层面精准打击小产权房、回迁房等投机炒作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下称“《更新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更新条例》针对新立项项目,要求六个月内完成确权并禁止再交易。《通知》则提出,对未开展物业权利人核实且尚未确认实施主体的更新项目,由各区政府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补充开展物业权利人核实,防范城市更新过程中回迁房炒作。
合一城市更新集团董事总经理罗宇认为,《通知》较《更新条例》范围更全面,由“新立项的城市更新项目”延展到各阶段的城市更新类村改项目。这种界定对象范畴的扩大在土整项目上同样有体现,确权要求延伸到各阶段的土地整备村改类项目。这有助于更全面地打击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村改类项目中的投机炒卖行为。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也表示,深圳对于房地产调控的政策,开始进入高频率的打补丁、补漏洞。政策更加精细化、系统化。在堵住商品房市场投资炒作的同时,将城市更新市场的漏洞也同步堵住,从源头上降低城市更新的成本,控制房价倒逼式上涨的局面。
㈢ 深圳岗厦城回迁房深圳岗厦城需要购房资格吗
摘要 1、购房者在深圳有连续五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或在深圳有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㈣ 深圳的回迁房为什么那么便宜
具体原因如下:
1、很多回迁房没有房产证现在很多回迁房是没有房产证的。一是由于之前被拆掉房子在集体土地上,那就是小产权房,所以即便是赔偿的回迁房也是一样,即使买到手没有房产证,也是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
2、而这种房子以后无论是租赁又或是转手都是不行的,重要的是,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没有办法在银行申请贷款,所以你在购买这样的房子时候必须要全部付清,这相比起了商品房的负担更大。
3、很多回迁房无法过户即便有的回迁房有房产证,但一般房产证的办理速度都会很慢,业主很长时间手里有的只是回迁协议。这也就意味着即便是你出钱买了房子,这个房子也无法过户到你的名下,一直没有过户的房子,拿在手上也不安心。
㈤ 深圳回迁房算不算限购指标
回迁房也属于红本商品房,也就是可以交易的,能在市场流通还受法律保护的。 所以还是会占用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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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深圳有回迁房指标,对购买商品房有影响吗
摘要 您好,如果说你是买了回迁房拿到房产证了,其实就跟普通的商品房性质一样。然后你再购买商品房,肯定是算第二套了,在深圳就不能打新了。
㈦ 买回迁房靠谱吗
买回迁房的问题也不算大。唯一的问题就是房证的问题。买回迁房的证办理起来很麻烦。有可能短期内无法办理。但是唯一好处就是。如果证办理下来了。您所购买的房屋可能会有很大的好处。只要房产证能在5年内办理下来。买回迁房您会得到很大的好处的。您自己考虑吧!!
㈧ 深圳龙岗回迁房可以投资不,龙岗回迁房哪个地段好
深圳回迁房优缺点
缺点:
1、回迁周期确实比期房长。当然,前提还是深圳比深圳,因为深圳楼盖到2/3以上才能开始申请预售,大概到封顶的时候基本才能开盘出售,而回迁物业是处于拆迁阶段的物业,还需要在期房的基础上多1-2年拆迁和2年的新建时间。
2、没有杠杆。全款支付确实让很多人感觉心力交瘁,甚至很多人想出众筹的想法。即便在深圳首付四五百万稀松平常,但大家利用金融工具获利一定更多这也毋庸置疑,不过各有各的游戏规则,没有杠杆也是回迁房的大缺点之一。
优点:
1、 安全性。这一点算半个优点吧,毕竟市场上的确存在回迁纠纷的案例,但这个我们不展开论述,有兴趣大家可以自行下载关于深圳城市更新的几个文件,《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措施》。不过大家大可不必研究,费神费脑还容易错过机会,我们从简单意义上讲,我们选择标的物投资逻辑非常简单:历史遗留+开发商确权+住建委备案。现在很多会员问是否安全,当然如果连开发商和住建委都信不过,我们俱乐部也无能为力,毕竟开发商和住建委尤其住建委比起俱乐部还是更可靠。至于是否原地回迁(北京上海基本都是异地回迁,深圳基本都是原地回迁),用地性质等等这个要看具体补偿合同的细则,在回迁房这个细分市场,笔者还是坚持不懂不碰的原则。当然,俱乐部目前签约的都是原地回迁+大产权商品房+住宅。
2、回报。说实话,康老师是学数学出身的,笔者也学过精算,过去做投资也天天算算算,所以对于回报一定非常敏感。笔者深深地知道,今天选择不同的投资产品和金融工具,在未来5年后会有天差地别的结果。但所有问过笔者的会员都知道,笔者对回报率只字未提,这是为什么?因为笔者明白,对于高回报的产品,提回报率容易让人过于兴奋而忽略其他不利因素,虽然成交量多了,虽然俱乐部也更赚钱了,但并不利于会员朋友的资金统筹规划和安排。今天同样我也不想把这笔账算给大家,毕竟这个睡后收入(睡一觉起来的收入)除了租赁补偿还有确定的利差+时间增值的迭代。那么为什么不利于会员朋友的资金安排,因为大家会忽略或者忘记游戏规则中的不利因素,周期和杠杆因素。回迁房的游戏规则就是资金有3年多的沉默期,这三年期间每个月只有1000多元的租赁安置补偿,无法在公开市场变现,主要是没人敢买,怕在交房的时候卖方变卦反悔。不过话说回来,房子本身的投资周期都在3-5年,指望今年买明年或后年就能翻倍卖出,我想不遇大行情这种想法不太现实,所以选择投资房产,就应该做好3-5年的投资准备,天天幻想明年翻倍卖出既不理性也不现实。因此在笔者看来,即便存在周期因素,也是正常的投资周期,唯一的区别就是在这个周期内能不能变现。
拆迁户的回迁房又是怎么变成当下的投资热门品种的呢?请记得一个真理,只要是城市发展,就一定有红利出现,只要是跟土地有关的事情,就一定有投资机会。
先看下面一张简单的图片,城市更新的上游利益关系。政府、开发商、和权利人。政府负责规划,开发商负责拆和建,权利人简单来说就是回迁户们,需要安置需要赔偿。
首先,那么多回迁房是哪里来的?答案是深圳城市更新。旧城改造是趋势
政府和开发商是固定的关系,万年不变,但是权利人可以是农民伯伯、可以是投资客、也可以是你或者我。回迁房投资就是投资“权利人”应有的红利,就是享受这个“权利人”应该有的各种权利。
所以在城市更新过程的下游,衍生出投资人跟回迁户之间利益关系,或者一些自住的刚需跟回迁户之间的利益关系。总是就是那些,想以低于商品房市场价买房的人,从回迁户手里接过房子,这其中的利益关系。同时在这个凡事需要都信用背书的年代,中介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况且买回迁房本身有一定的敏感性和争议性,所以中介的角色更加必不可少。
下面深入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涉及政府、开发商、村委、拆迁户,而投资人却能在回迁房投资上游刃有余,难道政府不理吗,开发商不会有异议吗,农民伯伯不会中途反悔吗。
政府,或者叫做城市更新管理中心,他们的职责是,把破旧的深圳村落,改造成现代化大都市,不要那些破墙烂瓦,我要的是城市霓虹。这属于国家大计,属于城市发展的宏伟蓝图。至于下游的利益,到底这个回迁户是谁,是张三或者李四,这在城市发展面前,这重要吗,有什么关系呢。关系理一下就出来了
开发商的利益。有人会说,你看我一介书生,斯斯文文带着眼镜,我去当回迁户,跟开发商签合同,我一看就不像农民伯伯啊。只能说你内心戏太多了,在拆迁进度面前,开发商没有精力思考你的来历。如果不是深圳没有土地可拍了,谁愿意做拆迁工作,平地上建房子多省心省力啊。但是无奈,开发商要继续在资本市场上逐利,那就先盘活土地,再建房子,再卖房子,这才有利益。为了尽快完成拆迁进度,为了尽快开工以及尽快卖商品房,所以开发商对回迁户这些行为视
而不见。所以更有
㈨ 深圳严堵小产权、回迁房炒作,“控制房价倒逼式上涨局面”
针对近日网络流传的《关于加强对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查处的通知》,8月2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确实了该文件的真实性。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表示,文件属实,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共同印发。
据悉,《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深圳市规划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管理,加大打击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行为的力度,抑制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投机炒作。
深圳中原研究中心指出,这意味着,除了小产权房不能买卖外,炒房客想“钻限购的空子”,炒作回迁房、安置房的漏洞也被堵住了。
《通知》指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不得为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材料加盖公章或者出具相关证明。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应当加强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确认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行为的监管。
此外,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为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行为提供公证或者见证服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的公证或者见证服务的监管,对违法违规提供公证和见证服务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是对于原村集体私下里为违法建筑交易背书的行为进行打击,并从源头上界定和控制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初始权利人,从源头打击在城市更新拆迁补偿方案出台前,布局投资小产权房的市场行为。
此次《通知》明确提出防范城市更新过程中回迁房炒作,要求城市更新项目纳入更新单元计划前,各区政府应按规定组织开展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对未开展物业权利人核实且尚未确认实施主体的更新项目,由各区政府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补充开展物业权利人核实,防范城市更新过程中回迁房炒作。
同时,城市更新市场主体与未经核实确认的物业权利人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不予备案。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将拆迁补偿权利人严格界定在违法建筑初始权利人的范围之内。并通过界定工作前置,即纳入更新单元计划前,就推进界定工作,由区政府推进界定工作,增加投资炒作不确定性的预期。对于前期在拆迁补偿和回迁阶段确立的新的物业权利人,但初始材料并未认定的,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打击,投资资金可能会损失,但这是其必须要承担的责任,从源头建立防止回迁小产权房炒作的长效机制。
防止安置房炒作方面,《通知》指出,土地整备项目在区政府审批实施方案前应开展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对已完成实施方案审批的土地整备项目,由各区政府在《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补充开展物业权利人核实,防范土地整备过程中安置房炒作。
按照规定,除本通知发布前已公示的补偿安置协议外,与未经核实确认的物业权利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不予备案。
李宇嘉指出,土地整备项目对于拆迁补偿权利人的界定工作节奏,也开始前置。总之,深圳对于房地产调控的政策,开始进入高频率的打补丁、补漏洞。政策更加精细化、系统化。在堵住商品房市场投资炒作的同时,将城市更新市场的漏洞也同步堵住,从源头上降低城市更新的成本,控制房价倒逼式上涨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