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伤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提出工伤鉴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有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资料;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其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② 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分析】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4、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6、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7、工伤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③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应提交哪些资料
法律分析: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应提交下列资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2、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经办人身份证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4、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④ 进行工伤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进行工伤鉴定需要提供的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3、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4、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6、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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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流程:
一、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提交相关材料
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四、专家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誉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⑤ 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
2、门诊病历本;
3、医院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体格检查表,专科检查表,辅助检查表,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病历需到住院医院医务科或档案室、病案室复印并盖公章;
4、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5、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6、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7、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费发票;
8、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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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工伤认定设置较为严格的法定标准,以便在更大范围内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完全有必要。不过,对工伤认定设置严格的法定条件,并不意味着工伤的认定只能机械适用法条。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人们的工作方式、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等都发生了变化,用人单位、社保部门如不能科学合理地把握,则相当一部分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处于“模糊地带”。
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突发疾病死亡,工伤认定还须符合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条件”,不仅死者家属难以接受,公众也很难理解。
究其原因,不同疾病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规律,再加上救治条件的不同,死亡时间就会产生较大差异。如果死守这个时间标准,很有可能迫使家属因为工伤保险赔偿问题而放弃抢救与治疗希望,这显然不是法律的本义。
既然是现行法律规定给工伤劳动者制造了障碍、带来了不便,我们就应尽快通过法律制度的修正来改变这一现状,适应工伤保险实践发展的需要。而在对法律正式修改之前,各级法院在判决上也应该回到立法的初衷,依据具体情况及时做出公正裁决。
此外,对少数拖延扯皮、拒不履行工伤责任的单位,要让他们付出相应的代价。这种代价也许是经济处罚,或者是让他们进入黑名单,在贷款、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方面受到相应的限制。同时,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障机制应及时撑起一把庇护弱势群体的保护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⑥ 深圳市工伤鉴定在哪里做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⑦ 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怎么走流程的
一、工伤鉴定流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材料完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
4、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二、工伤鉴定应带下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社保卡。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有效的诊断证明。
4、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其它材料。
(7)深圳市工伤鉴定要哪些资料扩展阅读: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
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