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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毕业生介绍信什么时候出

发布时间: 2022-07-08 04:18:39

❶ 毕业生介绍信

办理调动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须知

一、申请对象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按干部调配或应届毕业生分配办理来深圳工作手续,因档案保管不善等原因遗失调令或毕业生介绍信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

1、《办理干部调动通知遗失证明申请》或《办理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申请》(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3、户口迁移证复印件(1993年之前由原人事局办理调入或接收手续的须提供。由申请人到最初落户深圳的派出所查找,正反面复印清楚后,加盖派出所公章);

4、人事档案(未拆封);

5、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后要求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凭申请资料第1、2项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西厅54号窗口)申请办理;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有关材料后,经调配信息系统查询核实确由我局接收或调入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遗失证明;

3、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有关材料后,经调配信息系统查询无法确认由我局接收或调入的,告知申请人补申请资料第3、4、5项。待补齐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的来源和形式无异议,经2个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后,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办证明;

4、材料不在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职责范围内,需要结合审查档案等材料的,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民中心C区1042或1045房交处室分管领导审核。确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入的,审核人在登记表格上签字后交申请人返回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4号窗口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核实领导签字后,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办证明。

四、其他事项

如系由组织部门、各区人事局等办理市外调入手续的,由原调入部门核办。

这是某市的申请遗失过程,你根据这个去你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的地方问问吧。
求采纳为满意回答。

❷ 深圳市应届毕业生接收问题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二)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委托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接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
2、本市院校毕业生;
3、本市生源毕业生。
重要提示:
1、符合接收条件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 )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其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可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取得“深圳市毕业生接收函”的毕业生,须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到我市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详见《2015年深圳市毕业生报到须知》。
2、关于“农转非”问题
原则上农业户籍毕业生不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
根据国家、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办理户口问题相关规定,农业户籍毕业生应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在深圳办理毕业生接收的农业户籍毕业生,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非农业”,待取得毕业生接收函后,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
如确认户籍地有政策规定不予办理毕业生“农转非”手续的,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农业”,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向发改部门申请办理。
3、关于“准予迁入证明”问题
深圳市公安部门不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办理户口问题相关规定,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同意,取得《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的毕业生,直接在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深圳市公安部门不再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4、关于子女随迁问题
根据我市子女随迁政策规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时申请子女随迁:
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3.本人不存在超生情况的。

申请材料
(一)《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个人申办)》(收原件)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由毕业生本人签名确认及代理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收原件)
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由毕业院校出具,不得擅自涂改。毕业生推荐表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注:如毕业生改派到深圳市外就业的,可在办理改派手续时一并申请退回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其它情况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不予退回。
(三)毕业证和学位证
申报时已毕业的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所有毕业生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
(四)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所有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深圳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须提供毕业生本人原户口簿或我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五)招生录取名册和军事院校毕业生地方生证明
1.军事院校毕业生和深圳生源中专毕业生须提供入学时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原名册须盖有省级以上招生或教育部门公章,复印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其他毕业生不需提供。
招生录取名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或者档案馆保管。
2.军事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已婚的须提供结婚证,如本人及配偶再婚的另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详见附件:《深圳市人才引进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注:户籍已在深圳的毕业生无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七)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1.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
2.异地随迁子女的,须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特别说明:除上述材料外,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❸ 《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在哪获得

《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的获取详细流程如下。
业务名称:接收院校毕业生
主管部门:人才资源开发处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深圳市人事局人才引进(毕业生)窗口
受理时间:每年度《接收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引进在职人才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时间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已在深圳市人事局办理人事立户并且已申报年度引进人才计划和人才统计信息的单位可办理:
一、院校应届毕业生条件(满足其中之一者)
1、本市院校毕业生;
2、本市生源的毕业生;
3、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各院校毕业生;
4、国家教育部直属、其他部委所属和省属院校本科以上并取得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合格证书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专业的毕业生;
二、在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应优先接收市内院校及深圳市生源的毕业生。

申请材料
一、主要资料:
1、《接收院校毕业生呈批表》(一、二);(深圳市人事局网上申报输入信息后打印)
2、《毕业生推荐表》;(提交原件。须加盖毕业院校毕分办或学生处公章)
3、《毕业生成绩单》;(提交原件。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4、《大学英语考试证书》(四级及四级以上);(提交复印件、验原件。由“院校毕业生条件”中的第4类学生提供)
5、院校毕业生身份证;(提交复印件)
6、根据下列不同情况,须提交下列资料:
Ⅰ、已婚毕业生须提交的资料:
⑴、由毕业院校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提交原件)
⑵、《结婚证》;(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⑶、已生育者须提供:
①、节育措施证明;(提交原件)
②、独生子女证;(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Ⅱ、深圳生源的大专、中专毕业生须提供招生名册;(提交复印件并加盖毕业院校招生办章)
Ⅲ、深圳生源的市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本;(提交复印件,验原件。如户口已迁往毕业院校的,须提供原户口底册复印件并由原派出所加盖公章或原派出所开具证明)
Ⅳ、非本年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Ⅴ、军队院校地方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地方生证明(提交原件) 以及招生名册(提交复印件并加盖毕业院校招生办章);
Ⅵ、大专升本科的毕业生须提供本科的招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Ⅶ、师范院校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非师范生证明;(提交原件)
Ⅷ、经费自给编制职员须提供编制卡(提交原件。由市编办开具);其他编制的政府事业单位职员须提供《深圳市职员聘用备案表》(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二、资料说明:
1、报考政府公务员及非经费自给职员的院校毕业生,资料先报深圳市人事局公务员与职员管理处审查、审批。
2、党群单位接收为参照公务员或市属党群事业单位接收为非经费自给职员的院校毕业生的资料,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提交深圳市人事局并领取联系函。
3、区组织部、区人事局及各单列单位根据各自管辖的单位接收的院校毕业生的资料,统一由区组织部、区人事局及单列单位向我局申报资料。

办理程序
1、呈报单位已申报本年度的接收毕业生计划及上年度人才统计信息;
2、呈报单位负责对拟接收的毕业生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向其所在学校索取毕业生材料;(注意:须在人事局审批同意后,接收单位方可与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
3、呈报单位从深圳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网上申报”——人才引进信息网上申报输入院校毕业生信息。成功提交信息后,打印《接收院校毕业生呈报表》(一、二),并按“申报资料”要求和顺序准备好资料,经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名、盖公章后,于第二个工作日后方可向深圳市人事局报送资料。 (注意:1、如呈报单位为下属单位申报毕业生接收手续,下属单位需在《接收院校毕业生呈报表》中的“接收单位考核小组意见”栏中法人代表签署意见、盖公章; 2、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经费自给编制的除外)须分别从公务员管理网上申报和事业单位职员管理网上申报进行信息的申报,并先由深圳市人事局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处进行审批和资格审查)
4、院校毕业生接收手续只能由呈报单位的专职人事干部凭身份证原件、《人事立户登记证》原件来深圳市人事局办理,人事干部须熟悉政策和办理程序,材料齐全并装订整齐后,方可前来办理。如果人事干部为拟接收的毕业生本人,要执行回避制度,则由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员为其办理。
5、材料经受理后,符合条件者,在7个工作日答复,呈报单位可在深圳市人事局网页(www.rsj.sz.gov.cn)主页上的“人才引进查询”查询审批结果;
6、审批同意后,由呈报单位人事干部凭身份证原件、《人事立户登记证》原件到深圳市人事局(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领取调令、联系函窗口)领取《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各区及单列单位统一申报的,由各区及单列单位统一来领取。无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并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的,须与其签定代理协议后,凭《人事立户登记证》、《领取<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联系函>凭证》来领取。)
7、凭《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回毕业院校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
8、毕业生按每年公布的《院校毕业生报到须知》的要求办理报到手续,领取毕业生介绍信及入户口指标卡。

其他说明
一、 调干、接收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凭人事立户本呈报材料。受理材料的工作人员必须核对用人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名。
二、 呈报材料人员必须在呈报表的“人事经办人”处签名、登记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受理材料的工作人员要核对其身份和签名。
三、 没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不能由人事经办人(或个人)自带调干人员档案,调干人员档案必须由原单位通过机要转递到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室。

注:以上信息来源于深圳人事局官网

❹ 请问毕业报到证要交到深圳哪里是人社局吗

我是真心想要帮助,希望这些对你有用,希望你能够采纳我的答案

2010年应届毕业生报到证流程须知

一、必备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到必须备齐由教育部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以上均为原件)。

毕业生凭《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在学校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如户口不在学校的,凭接收函和报到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无需办理准迁证。

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不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2、本市生源市外院校的毕业生,户口已迁出本市,目前暂未落实接收单位的,还需持原户口迁出时的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或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的证明;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1、7月1日至10月2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4:45。地点:罗湖区宝安北路深圳市人才大市场六楼毕业生报到处;

2、其他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地点: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4号窗口。

三、报到程序

1、将本人身份证号码最后6位数和报到日期写在“报到证”的备注栏内(用钢笔或签字笔写)。

2、持上述有关材料到毕业生报到处办理报到手续。领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各区人事局申报接收的毕业生须到区人事局领取《指标卡》)。

3、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毕业生填写好《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由用人单位在该表上盖章。入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或中心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盖章。

4、毕业生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到区公安分局办理入户审核手续后(见备注),按要求到相应的派出所办理户口入户手续。

注:1、根据市公安局有关规定,毕业生入户地选择按照如下次序原则处理:自有合法房产、父母、配偶处;用人单位集体户口。毕业生应当预先确定并填写拟入户地派出所。

2、指标卡不得自行涂改、填写。

5、入户手续办理完毕,须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交接收单位(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的,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或中心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本市户籍毕业生不需办理3、4二项,也不领取《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和《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

在外地院校毕业的本市生源应届毕业生,如果暂未落实工作,应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具体程序可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咨询(咨询电话:82122307)。

户口不在毕业院校的非深圳户籍毕业生,须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后,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应为深圳市),然后办理报到手续。

农业户籍毕业生应先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农转非”手续,然后备齐有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四、党组织关系转移

市属和驻深内联等单位接收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老干部活动中心1楼老干部服务窗口办理接转手续(地址:上步中路1002号,深圳科学馆对面,市总工会旁;电话: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档案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毕业生直接到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六楼610房党办(电话:82122105,82122396)办理;各区接收的毕业生到各区委组织部办理。

五、其他要求

1、根据个人情况,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备齐材料,做好准备工作,以缩短报到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2、深圳市内院校和生源毕业生就业手续,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中查询《关于市内院校和生源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3、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时,请保持安静,自觉维护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4、妥善保管各种证件、材料以及其他个人物品,谨防遗失。

❺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应在哪开

这位毕业生,首先你是09年毕业的,目前已经超出择业期了,不可以办理改派手续。如果想在沙河口区代理档案,应该办理工作调转手续(前提是你户口在沙河口,或者工作单位在沙河口)。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是在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时,相应的高校中心负责开具的。在大连报到的毕业生在报到的时候都有此介绍信,并且直接由工作人员放入档案保存。可能因为省份不同,此介绍信的叫法不同。
建议:1.先确认你在吉林市人才确实办过手续,而不是单纯的档案存放。2.如确实办过手续,问一下办手续的时候没有证明么?或者类似于工作介绍信的东西。3.若真的没有类似介绍信的东西,干脆致电吉林市人才,然后拜托沙河口人才工作人员帮忙给沟通一下。

❻ 深圳市毕业生介绍信

你好,
网上肯定是查不到的,因为他不可能将你的介绍信录入了电脑的,工作量那么大。
你这种情况只能想想其它办法,要不让人再给你写一封介绍信。

❼ 应届毕业生入户深圳,报到之后拿到介绍信和入户信息卡应去哪里办理

拿到介绍信和入户信息卡,需预约入户所在地的派出所,最好是在拿人才市场报到完就立马预约,因为很多人去派出所办理业务,天天都预约满人的。

然后带上身份证、毕业生介绍信、入户人员信息卡、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照片及回执,去派出所办理。入户办理完毕后,将“毕业生介绍信”“报到证”交到深圳人才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馆。

(7)深圳毕业生介绍信什么时候出扩展阅读

应届生流程

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或《未落户证明》、大专以上《毕业证》、《身份证》。

办理流程

1、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交还给学校就业办;;

2、填写《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点击下载],在人才中心盖章后,交给学校就业办,等待办理派遣手续;

3、毕业时,在学校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4、将人事档案、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交至人才中心办理联系函;

5、领取联系函,在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6、在学校办理派遣回原籍相应手续;

7、在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8、凭两证或暂缓就业协议,在学校就业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9、持新、旧《报到证》和《接收函》、改派手续,在省教育厅盖章;

10、持新报到证在学校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新《户口迁移证》;

11、办理人事关系和户口转移手续,具体请参照非生源落户办理流程。

❽ 深圳毕业生档案接收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一、原深圳户籍的

1、身份证

2、《就业报到证》

在材料上传并成功提交系统后,申请人需要携带材料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备注的报到时间、地点处办理报道手续

二、非深圳户籍的

1、《毕业生介绍信》

2、《就业报到证》

在派出所或网上申报办理入户手续成功后,申请人需要携带材料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备注的档案保管单位办理并存入个人档案。

注意事项

1、如接收表上有其他的要求的,请按接收表上的具体要求携带材料

2、介绍信是在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中打印(也就是你们一开始申报入户的地方)

法律依据:《2020深圳人事档案接收办理指引》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档案接收

1、毕业生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点击进入)注册账号并登陆人才引进系统申报信息并测评,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2、回学校提交《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办理派遣

3、学校将档案通过EMS转至《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指定档案接收单位

4、向档案接收单位查询到档情况

5、毕业生在办理完报到手续后前往档案接收单位提交报到证、毕业生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