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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迁集体户需要什么手续

发布时间: 2022-07-08 09:39:55

① 深圳市内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手续

深圳市内户口迁移需要办理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到其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再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深圳市内户口迁移申报人根据个人情况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申报人非本市户籍的,需提供申报人的身份证。

(1)深圳迁集体户需要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户口迁移市外迁出时,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国有土地向集体土地投靠父母的子女必须是未成年子女,所需材料有: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居民户口簿》;

2、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② 深圳集体户口迁移手续

有房的直接迁到自家房产地址即可,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就可以办理。

③ 转深圳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2、大专本科学历入户,需要带上毕业证原件。3、申请者身体健康,需到三甲级医院体检。4、根据法律,在深圳缴纳社保。5、符合深圳计划生育规定,有生育小孩要开生育证明。6、不得参与非法活动,无犯罪记录。户口迁入流程:一、申请深圳落户的个人,需要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这里需要的要求有:1、申请者需亲自到场,即便是由直系亲属办理都是不行;2、深圳大中专院校的新生户口,可在学校管理员处办理;3、整户办理迁移的,需由管理员办理。二、申请者要是符合户口迁入的,且准备齐全了办理材料,就可以直接办理常住人口登记表的检验和签署了,这时会将原有的户口本或者页盖注销掉,并发布新的户口本。但是由于单位地址变更,则需要申请转移集体户口,需要由单位管理向新单位所在派出所申请。三、申请者办理了迁入房产,并且自立门户的,则由户籍民警和社区民警进行联系, 对于没有规范的门牌要事先确认清楚,之后在到现场进行核实办理。若是出现问题的,需要进行整改,等整改完毕之后,在办理好剩余的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深圳市户籍制度改革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持蓝印户口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宝安、龙岗两区持蓝印户口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良好蓝印户口记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为常住户口:(一)持蓝印户口满三年以上;(二)大专文化程度,或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有本市劳动局颁发的中级技术等级证书,持蓝印户口满两年以上;(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有本市劳动局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或国家行政处级干部,或在蓝印户口期间获得本市市委、市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持蓝印户口满一年以上。

④ 深圳户口迁移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所需资料:

一、设立家庭户应收取如下材料:

合法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是指市政府或市国土及住宅管理部门发放的住宅用途房产证,对商住两用、商务公寓、酒店式公寓,

也可认定为住宅用途房产)或相关证明材料及业主身份证及户口簿;

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以一个月内有效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市、区房屋登记中心出具,下同)代替;

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以房款缴交票据复印件(核验原件)代替,另收取入伙通知书或两个月内的水(电)缴费清单。

申请在政府公共租赁房屋立户的,需收取租赁合同。

二、设立集体户应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集体户管理有关事项申请表》;

2.单位授权专管员的委托证明(介绍信)及其身份证;

3.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文件;

4.单位的房屋产权证明(条件中第二条第(二)、(三)款规定的单位,可以房屋租赁合同代替);

5.单位在职人数证明。属企业、非企业单位的收取30名以上在职人员近一个月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清单,其他单位由其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6.对市、区政府“直通车”企业,需收取直通车企业证或相关证明文件,非法人企、事业单位,需收取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迁入家庭户应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

4.如携带有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收取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材料,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除外);

5.在本人或亲友房产立户的需提供相关房产证件证明;

6.迁至亲友房产立户或挂靠的,还需收取《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或《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迁入父母(成年子女)家庭户的需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7.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粘贴于《常住人口登记表》上)。

四、迁入单位集体户,应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属丧偶的,收取死亡证明材料;

4.如携带有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收取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材料,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

5.申请人现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申请人与单位的人事关系及同意迁入意见并盖章,配偶(子女)一并迁入的,应同时注明;

6.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

7.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五、迁入代管户的应收取如下材料:

1.代管户成员办理户政业务(出生登记、办理身份证除外)时,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三个月内的房屋产权查询信息单,对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无房屋产权信息的,给予办理户政业务;

2.申请人户口簿、现婚姻法律文书。申请人属未成年人的,还需收取出生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本市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

4.劳动年龄段申请人的待(失)业证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5.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未设立集体户的证明及申请人近三个月的社保单据;

6.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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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流程:

一、各受理点已启通户政交易网上预定平台,办理业务请登岸户政预定平台或者拨打114举行预定后办理。

二、迁入家庭户,操持步骤:

1.申诉人依据部分状况携戴相干证件说明资猜测拟迁入地派出所操持。申诉人非本市户籍的,需供给申诉人的身份证。

关于申诉人的央求:

(1)在自己房产或者在自己承租的公同廉租房立户,请求人应加入操持;

(2)在夫妇(后代)享有胜过50%产权的衡宇立户的,请求人应加入操持,产权人没有需加入;

(3)在亲朋房产立户的,请求人(即户主)及衡宇产权人应加入;

(4)迁入夫妇、父母或者成年后代家庭户的,请求人应加入操持,随迁的嫡派支属没有需加入;夫妇属2011年9月1当前挂靠他人家庭户的,还需户主加入操持;

(5)挂靠亲朋家庭户的,请求人及户主应加入,随迁的嫡派支属没有需加入;

(6)整户迁徙应由户主加入操持。挂靠在他人家庭户内,如该户操持户口迁徙,应与户主一并迁徙,挂靠成员没有需加入。

2.关于迁入房产立户的,户籍民警应通联社区民警,确认该房产有典型的门楼牌后马上批准操持;

3.吻合前提、资料完全的,户籍民警马上操持,挨印《常住人丁备案表》,接请求人核闭于并签字,收缴本户口簿或者在当事人页盖刊出章,签发户口簿,依据当事人须要操持身份证。

三、迁入单元普遍户,操持步调:

1.申诉人携戴相干证件说明资猜测拟迁入地派出所操持。

闭于申诉人的央求:

(1)部分申办的,自己应加入操持,随迁的嫡派支属可没有加入;

(2)本市大中博院校当选的鼎盛户口迁徙可由书院管制员一致操持;

(3)整户迁徙的,由单元管制员操持。

2.吻合前提、资料完全的,户籍民警马上操持,挨印《常住人丁备案表》,接请求人核闭于并签字,收缴本户口簿或者在当事人页盖刊出章,证明刊出时候,签发新户口簿,依据当事人的须要操持身份证。因单元备案备案地方变换等请求普遍户整户迁徙的,由单元管制员到新单元地方地方辖区派出所提出请求,民警考查后操持;

3.闭于于迁入房产立户的,户籍民警通联社区民警,确认该房产有典型的门楼牌后马上批准操持。

四、迁入派出所代管户,操持步调:

1.请求人或者有闭当事人到户籍地方地派出所提出请求;

2.吻合前提、资料完全的,户籍民警马上操持,挨印《常住人丁备案表》,接请求人核闭于并签字,收缴本户口簿或者在当事人页盖刊出章,证明刊出时候,依据当事人的须要操持身份证。闭于代管户职员签发普遍户口卡,并在卡右上角空缺处加盖“派出所代管户”字样章。没有收取证件工本费。

⑤ 深圳办理集体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积分达到当地的入户要求),并且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如:学校、用人单位等)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如下办理相关手续: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的集体(用人单位等)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⑥ 深圳市内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法律分析:(一)立户的办理程序:1、预约后(点击进入预约),申请人及产权人根据个人情况携带相关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2、在本人房产立户,配偶或成年子女可代为办理;迁入亲友房产立户,所有产权人和申请人应一并到场,其中迁入父母或成年子女房产立户,因特殊情况父母不能到场的,申请人须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证和产权人身份证原件(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到场办理。3、在非本人房产立户,对房屋产权的认定:在申请人亲友的房产立户,仅限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且已发放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房产。民警收取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经所有产权人书面声明同意并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在他人房产立户后,变更户主需房屋产权人持产权登记证一起到场办理。(二)迁入家庭户的办理程序:1、预约后,申请人及户主根据个人情况携带相关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2、挂靠亲友家庭户,户主及申请人应到场,随迁人员不需到场;整户迁移,原户主和新户主应到场,原挂靠成员一并迁移不需到场。父母或成年子女为户主,申请相互投靠,其中一方到场即可,还应收取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三)迁入集体户的办理程序: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个人申请的,本人应到场办理,随迁的直系亲属可不到场;本市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可由学校集体户管理员统一办理;整户迁移的,由单位集体户管理员办理。(四)迁入派出所代管户的办理程序: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民警核查申请人房产及社保缴交等情况;2、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当场办理,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交申请人核对并签名,收缴原户口簿或在当事人页盖注销章。3、对代管户人员签发集体户口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⑦ 深圳集体户口迁移问题

交违约金咯,公司培养你也是花金钱的,还帮你解决户口的问题,大大的节约你自己去跑的时间加金额了。你都跳槽了,相信有更好的工作条件,何必再乎5000块钱呢!!5千在深圳也不算很多,关键是解决一一下重要的事,我觉得5千值得给。退一步想,如果你的户口还在老家,而你现在又要为户口的事情跑个七八趟,车费都不止5000了。何苦呢。

⑧ 深圳集体户口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上大学,高校会要求你把户口迁过去,这就是学校的集体户口;2,毕业后,户口就直接迁移到用人单位,这是单位的集体户口;3,如果单位不具备立户条件,那么就要把户口挂靠到人才服务中心,这是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