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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什么栏 2024-09-28 16:24:51

深圳安居房的资格怎么看

发布时间: 2022-07-11 10:01:52

A. 申请深圳安居房需要什么条件

深圳市安居房(公租房)申请内容:
1、申请人要求年满18周岁,有深圳户口或外来人员需要有深圳的居住证;
2、申请人收入和财产状况要满足深圳公租房申请规定的标准;
3、申请人在深圳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来支付租金;
4、申请人在深圳有依法缴纳社保等。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B. 深圳申请安居房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法律依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表》;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三)申请人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的证明材料;

(四)已婚(包括离异、丧偶)及未婚但生育的,提供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六)属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人才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认证文件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文件;

(七)属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人员的,提供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八)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在提交前款规定材料的同时,现场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C. 安居房申请条件深圳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是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属于现役军人,户籍不受限制,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上学把户籍迁出本市,默认为本市户籍。2申请人必须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5年以上,如果申请人本科及以上学历经过相关部门认定为人才,只要在本市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属于特殊群体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抚恤优待、优抚对象;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前5年内没有在本市转让,或者是离婚分自有住房。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买过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没有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5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没有成年子女也属于共同申请人,拥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父母和配偶被认定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申请人(配偶)父母没有离异的,不可以单独一方被认定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年龄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名义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


法律依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第十一条: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表》;(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三)申请人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的证明材料;(四)已婚(包括离异、丧偶)及未婚但生育的,提供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五)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六)属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人才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认证文件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文件;(七)属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人员的,提供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八)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在提交前款规定材料的同时,现场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D. 深圳申请安居房的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2.婚姻及年龄条件(只需符合一项):(1)已婚或单亲家庭。(2)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年满35周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户口迁入迁出

E. 深户申请安居房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申请人必须是满足累计缴纳社保达到五年;申请人可以是已婚或者是未婚的,但是未婚的话年龄必须要满足三十五岁才能够申请;最后就是申请人在深圳市内不能拥有自主购买的房产并且没有领取过购房补贴。

法律依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表》;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三)申请人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的证明材料;

(四)已婚(包括离异、丧偶)及未婚但生育的,提供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六)属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人才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认证文件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文件;

(七)属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人员的,提供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八)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在提交前款规定材料的同时,现场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F. 深户安居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深圳安居房是出售给有住房需要的低收入人群的,而深圳户口的当事人申请安居房是有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必须是满足累计缴纳社保达到五年;申请人可以是已婚或者是未婚的,但是未婚的话年龄必须要满足三十五岁才能够申请;最后就是申请人在深圳市内不能拥有自主购买的房产并且没有领取过购房补贴。

法律依据: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 第十一条 规定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表》;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3、申请人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的证明材料;4、已婚(包括离异、丧偶)及未婚但生育的,提供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5、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6、属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人才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认证文件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文件;7、属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人员的,提供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8、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G.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之一:购房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购房申请人得具有深圳户籍;结婚后,夫妻双方均具有深圳市常住户籍。

2、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

3、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军人与烈士的配偶。

4、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单亲家庭的子女。

5、其他由政府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二:具备以上其中的一项,在申请深圳安居房时,申请人夫妻双方必须在深圳没有购买过任何住宅房屋,同时在深圳市也没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等等。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三:如购房申请人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应将符合深圳市当时所公开出售安居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四:购房申请人家庭必须年收入不得高于深圳市当时所公开出售安居房申请条件规定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H. 深圳申请安居房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是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属于现役军人,户籍不受限制,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上学把户籍迁出本市,默认为本市户籍。申请人必须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5年以上,如果申请人本科及以上学历经过相关部门认定为人才,只要在本市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属于特殊群体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抚恤优待、优抚对象;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前5年内没有在本市转让,或者是离婚分自有住房。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买过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没有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没有成年子女也属于共同申请人,拥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父母和配偶被认定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申请人(配偶)父母没有离异的,不可以单独一方被认定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年龄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名义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

法律依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表》;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三)申请人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的证明材料;

(四)已婚(包括离异、丧偶)及未婚但生育的,提供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六)属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人才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认证文件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文件;

(七)属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人员的,提供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八)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在提交前款规定材料的同时,现场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登录市主管部门网站按要求在线填写《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表》,也可以在市、区主管部门指定地点领取《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表》或者登录市主管部门网站下载后按要求填写,并备齐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向市主管部门提出轮候申请。

申请人可以按照就近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提出轮候申请并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

第十三条 接受轮候申请材料的市或者区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材料齐备且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

第十四条 材料不齐备、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原因及应当补正的材料和补正期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申请。

I. 深圳人才安居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安居型商品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和转让年限,按照规定标准,主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单身居民配售,旨在解决深圳市人才、中低收入人群等住房问题的保障性住房。根据以上宗旨,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严格的把关和限制,包括户籍、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原有住房情况等,必须满足规定的条件之后才有资格申请该保障性住房。

法律依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住公租房或者购房优惠政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以各自申请。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应当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并通过用人单位提出安居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九条 申请人同时符合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和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不得同时享受。 申请人自愿承租或者购买低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标准部分不予补偿;自愿承租高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住房的,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同期同区域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租赁指导租金(以下简称市场指导租金)缴交租金。 人才安居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各类人才已享受广东省有关人才住房货币补贴的,在享受本市人才安居政策时应当扣除广东省人才住房货币补贴。

J.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是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属于现役军人,户籍不受限制,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上学把户籍迁出本市,默认为本市户籍;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前5年内没有在本市转让,或者是离婚分自有住房;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买过全成本房,没有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