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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如何自主登记居住信息

发布时间: 2022-07-14 22:44:59

深圳如何办理居住证

深圳办居住证应由申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受理点进行初步核对;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签名确认;出具受理回执。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二十条
申领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以下简称申领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申请。申领人应当提供本人相关身份信息和近期照片。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核实申领人的居住登记、社会保险等记录。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申领人说明理由,申领人要求书面答复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㈡ 深圳市居住登记在哪里办理

我刚搬来时也在物业填了表格过程和你一样,但也并不知道有没有办理,所以去了趟派出所说了下情况,他们叫我先去我那所属居委会查询一下......觉得好麻烦......

㈢ 在哪里登记深圳市居住人口信息

居住地的社区工作站,派出所都可以。

㈣ 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怎么办理

按照新规,深圳市居住登记应当有房东为租客办理,可以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或到居住证受理点办理。符合居住登记和社保都满12个月条件的,可以自行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或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办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㈤ 深圳居住登记房东不办可以自己办吗

深圳居住登记必须房东办理,个人不可以办。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二章居住登记第七条 居住登记实行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制度。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居住的,申报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主动申报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

第八条 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为申报义务人。房屋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为非深户籍人员提供居所的,非深户籍人员应当向房屋承租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居住登记信息,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5)深圳如何自主登记居住信息扩展阅读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四十条申报义务人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非深户籍人员提供的居住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按照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人数每人五百元处以罚款。

申报义务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非深户籍人员提供的居住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按照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人数每人二百元处以罚款。

第四十一条非深户籍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四条规定,拒绝向申报义务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提供居住登记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居住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百元罚款。

房屋承租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向房屋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提供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居住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按照未提供或者虚假提供居住登记信息人数每人五百元处以罚款。

㈥ 怎么查询自己的居住登记信息

可以登录居住证综合信息网进行查询自己的居住登记信息。
境内外地人员准备在城市居住7日以上的,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或居住证申领点申报居住登记。
申报居住登记时,自然人申请人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合法居所证明,无居民身份证人员还应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近期证件照片;法人申请人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申请人员名册。申请人员名册应当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居住地址等项目,并加盖单位印章。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㈦ 深圳居住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深圳居住证满足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和有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的,可按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人提前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和近期照片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
2、受理点相关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办理居住证的相关条件,符合办理的,申请人核对居住证申请表的相关信息,申请人签名确认后,出具受理回执;
3、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要在三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公安机关要根据核实结果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核;
4、通过审核的居住证,会在两个工作日内把制证数据发送到市制证中心,市制证中心会在五个工作日内把制证完成,业务办结;
5、证件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流转到邮局或受理点,申请人要拿着受理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申请人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证件,但是邮寄过程过产生的费用需要申请人来承担。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九条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㈧ 深圳居住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以社保申请:居民身份证、居住登记、房屋编码号;2、以学历申请:身份证正反面照、居住登记、毕业证、学历认证证明;3、以用人单位、学校代办:用人单位、学校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等材料,单位授权委托书和承办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㈨ 深圳如何补录居住登记信息

补录登记步骤如下:
1、如果是房东或者是房屋所有人,可登录深圳公安官网,按照流程注册一个居住登记的账号,即可自行为非深户籍人员登记。
2、如果是非深户籍住户而非房东或者房屋所有人,可携带个人身份证到居住地的管辖社区工作站进行居住登记。
3、非深户籍人员白天上班,晚上才下班的情况,可由社区工作站人员上门采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