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么获得深圳毕业生入户补贴
一、深圳毕业生入户补贴申领
(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本市户籍;
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5.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二)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深圳户籍;
4.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5.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二、申请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受理汇总。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人名单。
3.申请复核。复核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信息。
4.申请审核。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受理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5.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二)窗口办理流程
1.协助申请。申请人员到达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在自助服务区内完成网上申报。
2.提出申请。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受理汇总。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人名单。
4.申请复核。复核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信息。
5.申请审核。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受理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6.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❷ 大学生落户深圳政策补贴
法律分析:1.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并在择业期内(即毕业起两年内),且未办理过毕业生接收手续的毕业生,可申请接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身体健康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提示:应届毕业生不用做入户体检,没有社保要求,就算暂时没找好工作单位照样可以办理入户。
2.所需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
如已开始就业,另需提供缴纳社保公司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到证申领
提前有入户准备的可以在毕业时即申请来深报到,报到证地址只要体现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局”就可以,具体哪个区没有要求。
有些小伙伴可能毕业时没那么清晰的规划,报到证被派谴回生源地,此时需要进行改派。
法律依据:《深圳市户籍迁入政策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一是调整迁户渠道。将59号文中人才引进迁户、政策性迁户、投资纳税迁户、积分入户四个入户渠道整合为核准类入户、积分入户、政策性随迁入户三类。其中,积分入户具体分为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居住社保积分入户、投资纳税积分入户三个类别。
二是优化人才引进入户条件。将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全日制本科,技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技能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技师。不符合上述核准条件的其他人才,统一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专项指标计划内通过积分方式择优审批引进。
三是完善政策性入户条件。夫妻投靠基本要求由结婚时间及被投靠人入深户时间满2年调整为满5年,并增加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和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不受时间限制优先解决配偶随迁问题的条件;老人随迁将子女入深户时间要求由8年调整为15年,并增加子女在深圳缴纳社保连续满15年的要求。
四是修改计生和守法要求。取消对于入户人员计生情况的审核,增加迁户人员需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要求。
五是加大造假惩处力度。对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入户人员,将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户的政策要求提高至5年。
六是调整部门分工。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调整各部门职能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