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外地户口可以在深圳改名字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相关法律规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㈡ 深圳在什么时候由宝安县改名为深圳市的为什么要该
1979年3月,中央和广东省决定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受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1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深圳市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正式将深圳定为“经济特区”;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深圳设置经济特区。1981年3月,深圳市升格为副省级市。1988年11月,国务院批准深圳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并赋予其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1992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规的权力。
建市之初辖深圳、南头、松岗、龙华、葵涌、龙岗6个区。1979年10月,设立罗湖区。1980年7月,分罗湖区,成立沙头角区。1981年10月,恢复宝安县建制,辖特区外的1577平方公里。1983年9月至1984年8月,特区内设立罗湖、上步、南头、沙头角、蛇口5个管理区。1990年1月,撤销特区内管理区,设立福田、罗湖和南山3个区。1993年1月,撤销宝安县,设立宝安、龙岗两区。1997年10月,从罗湖区分出盐田区。2004年成为无农村的城市.
“深圳”地名始见史籍于1410年(明永乐八年),于清朝初年建墟。当地的方言俗称田野间的水沟为“圳”或“涌”。深圳正因其水泽密布,村落边有一条深水沟而得名。
深圳又称鹏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