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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办理失业登记都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 2024-11-04 21:57:00

Ⅰ 深圳失业登记需要资料

法律分析:户籍人员需要深圳市失业人员登记表,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异地务工人员需要,深圳市失业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即可。

法律依据:《深圳市失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市户籍劳动者失业登记适用本办法。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统一使用《深圳市失业人员证》(以下简称《失业证》)。

第三条 《失业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核发,全市通用。

第五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处于无业状态的以下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办理失业登记:(一)年满16周岁,已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二)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含解聘工作关系)且用人单位停止缴交社会保险费的;(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关闭、破产停止经营的;(四)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五)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就业的;(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Ⅱ 非深户失业登记办理材料

法律分析:办理材料(宝安区):《深圳市失业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办理材料(其他区):《深圳市失业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劳动合同或原单位(或政府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

法律依据:《深圳市失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处于无业状态的以下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办理失业登记:

(一)年满16周岁,已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二)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含解聘工作关系)且用人单位停止缴交社会保险费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关闭、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

(五)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就业的;

(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七)”农转居”等其他失业人员。

第六条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的,应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或社区工作站办理。其中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按市、区事权划分规定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原工作单位以最后缴交社会保险费记录单位为准;第(五)项规定的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的,应到原办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第七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组织失业人员参加公共就业指导培训。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由市、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区工作站劳动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开具培训介绍信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公共就业指导培训。

第八条 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如实填写《深圳市失业人员登记表》,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免冠证件照片1张。以下失业人员还需提供相应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Ⅲ 深圳户口如何办理失业证

办理失业证须知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深圳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原工作单位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的。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 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深圳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四、注意事项: 由于《失业证》要上网登记,为确保信息准确,请办证本人亲自办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递增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对自谋职业的失业人员,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付给本人。 根据《深圳市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应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日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市迁移户口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关系和档案转出手续。并持《北京市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迁入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后,在迁入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向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求职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二、户口迁往外省、市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求职证》。 三、失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后,持《身份证》、《求职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和《就业登记卡》。 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下岗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离开企业时,本人欠缴以及企业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要一次性予以补缴。下岗人员再就业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手续。无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相对集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理接续和缴费手续。下岗失业人员未再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原有的社会保险关系;在下岗失业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保管其档案的单位和部门代其办理申请退休手续。所以,您千万别忘了及时续缴社会保险 。

Ⅳ 失业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大一寸彩照相片二张

4、单位协办函

窗口办理:

1、居住地的街劳保中心领表。

2、居住地的街劳保中心审核。

3、发证。

网上办理:

1、网上提交材料申请。

2、打印好相关资料并到窗口提交。

3、窗口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查验。

4、发证并通知申请人领证 。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包括:

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

劳动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自动失效并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注销: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移居境外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死亡的;

6、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失效的其他情形。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广州失业登记办理指南

网络-就业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