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深圳领失业金有什么条件
领取深圳失业金的条件如下:
1. 参加失业保险且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缴费满1年;
2. 非因个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 解除劳动合同前15日内单位需向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5. 个人需向社保局提交解聘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6. 社保局审核失业登记合格后,可领取失业金并办理下岗证;
7. 需持社保局文件、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理失业登记及申领手续。
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审核。
综上所述,领取深圳失业金需满足包括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一年、非自愿中断就业、完成失业登记和求职要求、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5日内报备、提交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后领取失业金和下岗证,最后携带必要文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一、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一)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