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管控政策
法律分析:1、高风险地区来(返)深人员,红码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前七天每一检,第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2、中风险地区来(返)深人员,曾有核酸阳性工作人员登机保洁的航班乘客、机组及保障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3、高风险所在县(区)来(返)深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4、输入风险高的地市来(返)深人员,外地隔离期满来(返)深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七天三检。5、其它有本地病例报告且本地病例零报告未满14天的地市来(返)深人员,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6、由香港入境深圳的普通旅客,入境时需持有粤港两地政府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生成时间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报告,入境后需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其中在深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入境后可向所在的健康驿站申请“7+7+7”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即: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
法律依据:《深圳市安全风险管控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按广东省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深圳市已暂停实施深港互认隔离医学观察政策,在香港完成强制检疫十四天隔离后二十四小时内入境来深人员,入境后需接受十四天隔离医学观察。请各位旅客朋友提前做好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