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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保门诊报销多少

发布时间: 2024-12-17 05:18:35

1. 深圳医保三档门诊报销多少

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选定的社康中心进行门诊治疗时,可享受一定的医疗费用报销。

对于甲类药品,社康中心会按照80%的比例进行报销;而乙类药品则按60%的比例报销。若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属于医保目录内,社康中心将支付90%,但单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20元。

当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或因工作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急诊时,相关门诊医疗费用同样可以享受报销,报销比例为前款规定标准的90%。然而,如果在非结算医院发生非紧急情况的门诊医疗费用,则不会获得社区门诊统筹基金的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来源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如有变动,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此外,不同档次的参保人在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时也有所限制。具体规定请查阅相关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

2. 深圳医保报销比例

深圳医保报销比例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具体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1、一档缴费为所有医保医院可以报销,报销的限额是超出个人账户余额后,按照报销比例报销,报销比例统筹账户30%,个人账户70%;

2、二档缴费是绑定的社康医院才可以报销,报销的返袭限额是1000元,超出部分需要支付现金,甲类药品80%,乙类药品60%,其余自费;

3、三档缴费是绑定社康中心医院才可以报销,报销的限额是1000元,超出部分需要支付现金,甲类药品80%,乙类药品60%,其余自费。

二、住院报销比例。

1、一档缴费是报销比例90%;

2、二档缴费报销比例90%;

3、三档缴费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5%。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册世尘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州禅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