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身份证办理预约
深圳身份证办理预约流程如下:
1、申请人通过网络搜索“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户政业务预约平台进行网上预约;
2、选择“户政预约”,其中:深户选择“户籍证件办理”;非深户选择“非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办理”;
3、进入“阅读协议”阅读页面后,请认真阅读协议,然后点击“接受”按钮和“下一步”按钮,进入“填写申请信息”页面;
4、进入填写申请信息页面后,首先填写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手机号信息,点击“提交”后,进入“选择预约时间”界面;
5、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预约办理时间以及办理地点点击“预约”按钮,即完成预约。
6、预约完成后,系统网页显示“恭喜预约已成功提交”,可以打印信息单。同时,系统会及时将信息发送到注册的手机上,此次预约结束。
预约成功后,请妥善保存“预约成功短信和预约受理号”,以便随时查询和取消预约信息之用,同时也是用于办理业务的凭证之一。
线下身份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其次,身份证的人像采集标准,证件照片为申领人正面免冠头像,不着制式服装,经常戴眼镜的必须戴眼镜照相,要保证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异地办证的话,如果是公民人在异地如未办理过二代证须本人持户口簿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分局或派出所采集图像办证;公民人在异地已办理过二代证可委托代办人代办;公民人在本地但因生病或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亲自办证可委托他人代办。所需办证手续:办证人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信、办证人出具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㈡ 深圳市身份证补办流程
深圳市身份证补办流程如下:
1、正常的补办程序是,先告知当地公安机关,当然也可以在媒体声明原先的身份证丢失作废,此举一般没有硬性要求;
2、到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证中心窗口出示户口薄,待窗口经办人员核准确认之后,即可拍照,要收费进入补办程序,或者您也可以带在照相馆所拍的身份证照;
3、补办时,必须要照片,如果原来是第二代身份证,并且在当地派出所有照片的话就直接提取照片然后交手续费即可办理,可叫家人帮办;
4、如果在外地回不了家,就要到照相馆照相片,身份证专用的照片,然后邮寄回去,让家人带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补办,
5、一般需要3个月,有些地区交钱多就可以快速领取。参考费用:身份证工本费20元带40元,拍照费用1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