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车报废有多少补贴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㈡ 深圳车报废有多少补贴
法律分析:
1.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 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 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 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 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 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 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第六条规定,商务、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执行有关工作。
对于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需要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
1. 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2. 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3.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4. 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距离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