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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深圳领结婚证都需要什么

发布时间: 2025-03-24 21:40:23

1. 非深户可以在深圳办理结婚证吗

非深户可以在深圳办理结婚证。具体如下:
1、如果要领证的新人一方是本地户口,另一方是外地人,那是可以在深圳领结婚证的;
2、如果双方都不是深圳户口,但是一方或者双方有当地的居住证,是当地的常住居民,那也是可以在深圳领结婚证的。 结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
2、身份证或者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综上所述,达到法定年龄的、有结婚意向的男女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在结婚之前很多人都会做好婚前体检,这个并不是强制的,但是还是很有必要的,婚前体检包括全身检查以及生殖检查、还有辅助检查,婚前做好检查,以免日后产生什么矛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 深圳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深圳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1、深圳领结婚证需要带两种材料,分别是: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如果有一方是港澳台居民,需要提供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结婚登记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请。男女双方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户口证明至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申请。具体证明材料如下:
(1)男女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男女双方的户口簿原件或者是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3)婚姻状况相关证明;
(4)再婚人员提供特殊证明,如法院判决的离婚证书;
(5)婚前体检根据当地不同规定来做。
2、审查。婚姻登记部门负责人员对男女双方的结婚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人员经审核以后,如果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才准予登记签发给结婚证。如不符合登记要求则应当出份书面说明并且给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3. 深圳异地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法律主观:

异地 领取结婚证 去男女任一方 户口所在地 区民政局办理,现在领取结婚证无须开未婚证明,婚检是自愿的,不再强制。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 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