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深圳生育登记办理要多久
法律分析:十日内办结,《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为办理生育保险确认手续而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仅对本孕次有效。
法律依据:《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四、申请程序
本市户籍人员办理一孩、二孩《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由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社区计生工作机构负责办理,经再生育审批后属于三孩及以上孩次的,由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办理;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一孩、二孩《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由其现居住地的社区计生工作机构负责办理,经再生育审批后属于三孩及以上孩次的,由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办理。
② 深圳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办
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深圳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规定材料原件及复印见到街道办证窗口提交申请。
2、办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并与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信息核对无误的,办理部门应受理材料。办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疑问的,应当对材料做进一步核实后再予受理。
3、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及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当自材料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予办理的,办理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办理其他事项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在材料受理后即时办理。
5、对拒不按办理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③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深圳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办理:申请人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前往男方、女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局)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并递交相关材料。
2.受理:街道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若初审通过,将办事材料形成电子化材料上传至系统,提交给男女双方户籍地核实。
3.核实:户籍地所在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4.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则办事人可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自取。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那么,地区不一样办理流程也不同。
5.深圳办理计生证明需要材料如下:
(1)提供基本材料: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或有离婚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市外迁户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2)特殊情况需提供材料: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加盖公章);
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法律依据:
《深圳市计划生育若干规定》
第七条
对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由夫妻双方到一方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街道办办理生育登记。
对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实行再生育审批制度,由夫妻双方共同向一方户籍地街道办申请,并经其批准后方可再生育。
④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街道办证窗口提交申请。街道办工作人员会在收到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若材料齐全且信息无误,将正式受理。若发现材料不全或信息不符,需补充材料或进行信息录入。对于材料存疑的情况,将进行进一步核实。
对于调动、录(聘)用手续及随迁入户的计划生育证明,自材料受理之日起,需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若不符合条件,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解释原因。
对于其他事项的计划生育证明,则即时办理。若申请人未能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申请计划生育证明的基本材料包括:全家户口本、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深圳本市计生部门办理的本孕次生育登记证件、再生育审批证件。
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人可能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离婚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深圳生育证明网上办理流程
首先,通过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或扫描相关二维码进入。
进入小程序后,将城市设置为“深圳”,在小程序主页中向下拉,点击“人生事”分类中的“生育”。
点击“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完成实名认证登录。选择所属区域,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选择办理区域,点击下一步。
填写联系人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写,即可完成申请。
⑤ 如何办理深圳计划生育证明
办理深圳计划生育证明的程序是:申请人持规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办证窗口提交申请;办理部门对材料审查;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及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当自材料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其他事项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在材料受理后即时办理等。一、如何办理深圳计划生育证明?
1、申请人持规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办证窗口提交申请。
2、办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并与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信息核对无误的,办理部门应受理材料。对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与省系统信息不符或未有信息登记的,办理部门应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到社区工作站进行信息补充或录入。办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疑问的,应当对材料做进一步核实后再予受理。
3、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及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当自材料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予办理的,办理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办理其他事项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在材料受理后即时办理。
5、对拒不按办理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二、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材料
1、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或有离婚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女方为广东省户籍的,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非广东省户籍的,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市外迁户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4、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已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现居住地(未居住深圳)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未育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5、符合政策再生育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加盖公章);
(2)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
(3)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办理收养子女随迁的,还应提供《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
(4)其他情况再生育的,提供生育时女方户籍地省计划生育法规及相关材料;
(5)符合政策再生育但未取得再生育证明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及符合政策生育证明。
6、子女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
7、政策外生育的,提供按男女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计划生育证明是根据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所制定的相关证明性文件,一般情况下,需要由政府的计划生育机关来进行办理。公民需要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时,可以向政府的相关部门提交相关的证明性文件,计划生育部门在审查后,可以出具相关材料,公民在需要时可以作为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