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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计划生育证明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 2022-04-13 01:35:11

A. 请问深圳计划生育证明如何办理

一、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第二项规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办证窗口提交申请。
2、办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并与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信息核对无误的,办理部门应受理材料。对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与省系统信息不符或未有信息登记的,办理部门应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到社区工作站进行信息补充或录入。办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疑问的,应当对材料做进一步核实后再予受理。
3、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及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当自材料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予办理的,办理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办理其他事项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在材料受理后即时办理。
5、对拒不按办理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二、办理材料
1、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或有离婚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女方为广东省户籍的,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非广东省户籍的,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市外迁户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4、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已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现居住地(未居住深圳)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未育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5、符合政策再生育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加盖公章);
(2)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
(3)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办理收养子女随迁的,还应提供《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
(4)其他情况再生育的,提供生育时女方户籍地省计划生育法规及相关材料。
(5)符合政策再生育但未取得再生育证明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及符合政策生育证明。
6、子女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
7、政策外生育的,提供按男女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三、办理部门
1、属于下列情形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1)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2)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属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
(3)办理随迁入户的。
2、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属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人员的,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
3、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手续拟生育第一胎人员、生育第一胎人员拟办理少儿医保手续的,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
4、办理其他事项人员中,女方为深圳户籍人员的,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女方为非深圳户籍人员的,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深圳户籍未婚或离异男性的,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B.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去哪里办

(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 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属深圳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1、未婚未育的。标题写“计划生育证明”;内容写清住址(X街道X村居或小区)、姓名、出生年月,然后写未婚未育、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内容写完后写上“特此证明”,由经办部门签字、盖章,如果需要可以写上意见。 2、未婚有生育的。格式同上,在内容上要修改为未婚、X年X月X日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有第二胎的以此类推;再写上是否有节育措施。 3、初婚未育的。格式同1,只是在内容上修改为结婚登记时间、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已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格式同1,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等)时间,是否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 5、已婚生育两个孩子及以上的。

C. 去哪里办深圳计划生育证明呢去社保局还是哪里阿

去社区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拿相关证件如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等。

D. 深圳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应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等资料。办理程序可以参照如下处理: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E. 深圳市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生育证明需要全家户口本、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深圳本市计生部门办理的本孕次生育登记证件、再生育审批证件。

F.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要怎么办需要提供哪些证件和资料(急)

到你现在住的地方所在的社区服务站,拿着你和你老婆的户口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身份证,居住证,结婚证,开一个查环查孕的单子,到南山计生办去查。查完后会给你一个很正式的证明,然后拿着以上的所有资料,到准备入户的所在地居委会或是社区服务站,开一个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然后再拿着这个计划生育证明,到那个居委会所在地的计生办盖章。

G.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如何办理

一、深圳户籍人员: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女方)、一寸近期彩照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属查环查孕对象的需交查环查孕单),已办《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要到社区工作站查验该证。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二、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社区工作站查验户籍地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三、非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社区工作站查验户籍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然后到现居地住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

四、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还应提供父母户籍地全额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票据。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处理的流动人口子女,该生回原籍申请学位。

(7)深圳计划生育证明如何办理扩展阅读

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请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相关资料如下:

1、儿童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本;

3、儿童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

4、有“独生子女证”的,应提供《独生子女证》。子女为收养的,应提供《收养证》;

5、二孩及多孩的需提供准生证或其他审批手续;

6、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完毕的票据等相关材料;

7、女方近三个月本市查环查孕证明;

8、特殊情况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H. 深圳计划生育登记网上如何办理

一、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找到相应事项,按照办理要求和材料清单,准备资料,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申请材料。

(二)受理。窗口人员对电子材料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则材料流转到业务部门进行受理;预审不通过,则以短信的方式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自接收材料2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承诺时限)。

(三)审核。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核,审查通过则进入业务审批环节;审核不通过则以短信方式一次性告知审查不通过原因(1个工作日)。

(四)审批。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审批意见(1个工作日)。

(五)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部门当天办结业务,出具办理结果并完成证件制作(1个工作日)。

(六)送达。证件流转至行政服务大厅出证窗口,群众凭办件回执自取或邮寄方式获取办理结果(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二、办理条件

办理生育保险确认手续且女方在深圳缴纳社保满一年的人员。

三、办理材料:

(一)一孩

1、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

2、《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

3、女方居住证或广东省育龄信息妇女卡

4、全家户口本

(二)二孩

二孩材料与一孩一样

I. 深圳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需要去那办理

你好,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参考如下 一、深圳户籍人员: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女)、一寸近期彩照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加盖验证章(属查环查孕对象需交验查环查孕单)。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收取复印件。 二、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人员:持户籍地《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先到现社区工作站开具《计划生育证明》,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加盖验证章。学校查验后,收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和《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三、非广东户籍人员: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证,然后到现居地住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并加盖验证章。学校查验后,收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和《计划生育证明》原件。以上供您参考 希望能帮到您;还望采纳 谢谢

J. 如何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一、办理对象
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的已生育、已怀孕人员;办理随迁入户人员;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人员;办理户籍人员参加公务员招考;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中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员。
二、办理材料
(一)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或有离婚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二)全家户口本;
(三)女方为广东省户籍的,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非广东省户籍的,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市外迁户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四)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已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现居住地(未居住深圳)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未育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五)符合政策再生育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加盖公章);
2.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
3.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办理收养子女随迁的,还应提供《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
4.其他情况再生育的,提供生育时女方户籍地省计划生育法规及相关材料。
符合政策再生育但未取得再生育证明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及符合政策生育证明。
(六)子女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
(七)政策外生育的,提供按男女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三、办理部门
(一)属于下列情形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⒈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⒉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属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
⒊办理随迁入户的。
(二)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属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人员的,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
(三)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手续拟生育第一胎人员、生育第一胎人员拟办理少儿医保手续的,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
(四)办理其他事项人员中,女方为深圳户籍人员的,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女方为非深圳户籍人员的,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深圳户籍未婚或离异男性的,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持第二项规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办证窗口提交申请。
(二)办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并与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信息核对无误的,办理部门应受理材料。对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与省系统信息不符或未有信息登记的,办理部门应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到社区工作站进行信息补充或录入。办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疑问的,应当对材料做进一步核实后再予受理。
(三)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及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当自材料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予办理的,办理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办理其他事项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在材料受理后即时办理。
(五)对拒不按办理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