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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发布时间: 2022-01-18 01:28:16

A. 去哪里办深圳计划生育证明呢去社保局还是哪里阿

去社区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拿相关证件如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等。

B. 非深户在深圳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

你的提问不具体,因此,对你的回答针对性也不会很强。
一句话,涉及计划生育方面的证明统称为计划生育证明。但计划生育证明其实包括很多可以证明的内容,比如“婚育状况的证明”、“避孕节育情况的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的证明”、“计生四项手术落实情况的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接受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处理的证明”、“已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等等等等。
因此,在你的提问中,应该要具体地说清你主要想证明什么。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计划生育证明,一般都是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办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C. 在深圳市福田区哪里能开计划生育证明

有两种方法: 1、在网上下载“拟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你是未婚的那就去福田区民政局打印“未婚证明”(本人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去),然后拿着“调查表”到户口所属的社区工作站写意见并盖章,最后到街道计生办写意见盖章,把那张表和“未婚证明”交给公司就可以了。 2、第二种就是你直接到街道计生办(户籍地)去办一本《流动人口婚育证》上面会注明说你是未婚,俗称(未婚证)。 注:你最好问问公司他们更承认那一种。

D.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要怎么办需要提供哪些证件和资料(急)

到你现在住的地方所在的社区服务站,拿着你和你老婆的户口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身份证,居住证,结婚证,开一个查环查孕的单子,到南山计生办去查。查完后会给你一个很正式的证明,然后拿着以上的所有资料,到准备入户的所在地居委会或是社区服务站,开一个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然后再拿着这个计划生育证明,到那个居委会所在地的计生办盖章。

E. 深圳怎么办计划生育证明

1、首先,恭喜您怀孕了,即将为人母了。 2、目前为止,享受深圳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正常缴交综合医保或住院医保;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深圳市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孕期检查和接生用),就是说明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必须办理,才能享受深圳市生育保险待遇。 3、计划生育证明是由你在深圳居住地所属的街道办或者社区办理。各个街道办对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所要求提供的资料不相同,建议您前去街道办或社区,当面问清楚。祝您一切顺利。

F.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去哪里办

(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 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属深圳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1、未婚未育的。标题写“计划生育证明”;内容写清住址(X街道X村居或小区)、姓名、出生年月,然后写未婚未育、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内容写完后写上“特此证明”,由经办部门签字、盖章,如果需要可以写上意见。 2、未婚有生育的。格式同上,在内容上要修改为未婚、X年X月X日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有第二胎的以此类推;再写上是否有节育措施。 3、初婚未育的。格式同1,只是在内容上修改为结婚登记时间、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已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格式同1,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等)时间,是否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 5、已婚生育两个孩子及以上的。

G. 深圳市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生育证明需要全家户口本、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深圳本市计生部门办理的本孕次生育登记证件、再生育审批证件。

H. 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需要哪些资料在哪里办

基本材料:

1、全家户口本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

4、深圳本市计生部门办理的本孕次生育登记证件、再生育审批证件。

根据实际情况,还可能提供以下材料 :

1、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2、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离婚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前往各个街道或者区政务办事大厅办理即可。

(8)深圳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扩展阅读: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注意事项:

一、暂住人口向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时, 须出示户籍所在地乡( 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婚育证明。对未出示婚育证明的, 公安机关应在办理暂住登记时注明情况, 并及时通知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

二、暂住人口来本市务工、经商、生活的, 须凭婚育证明, 向暂住地乡( 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登记, 领取《北京市暂住人口计划生育证》后, 劳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接收其从业或居住的单位、个人方可办理务工、经商或房屋租赁手续。

三、暂住人口在暂住地生育子女的, 须持户籍所在地乡( 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生育证明, 到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办理登记。

四、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异地暂住的, 须在外出前与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由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婚育证明。

对未落实可靠节育措施或因超计划生育受到处罚尚未执行完的, 计划生育主管机关不予出具婚育证明, 有关部门不得出具相应的务工、经商等有关证明。

五、医疗单位应积极协助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未持生育证明的孕妇, 应动员其终止妊娠, 并立即通知暂住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

六、外地暂住人口无生育证明怀孕的, 限期终止妊娠, 逾期不终止妊娠的, 务工、经商的, 由劳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暂扣务工证、营业执照, 直至其终止妊娠。

参考链接:深圳市卫计委:便民服务:证件办理

网络:计划生育证明

I.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办

1.计生证明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

2.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镇(街)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

第三步: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步、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

第五步、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第六步、收费依据:不收费。

J. 如何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深圳办理计生证明深圳办理计生证明 一、深圳户籍人员: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女方)、一寸近期彩照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属查环查孕对象的需交查环查孕单),已办《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要到社区工作站查验该证。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二、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社区工作站查验户籍地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三、非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社区工作站查验户籍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然后到现居地住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 四、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还应提供父母户籍地全额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票据。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处理的流动人口子女,该生回原籍申请学位。 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一)适用人员: 1、深圳市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的育龄妇女; 2、深圳市户籍有非婚生育事实的育龄妇女; 3、男方户籍为深圳市,女方户籍为广东省外的已婚育龄夫妻,长期居住在本市,符合广东省生育政策,需在本市生育第一孩,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女方户籍地办理生育证明的女性。 (二)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怀孕的可提供母婴保健手册; 4.领证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5.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证(准生证)和二孩生育审批表; (3)属于政策外生育人员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4)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街道的,提供加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公章的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卡(此项材料由户籍地社区工作站与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联系取得)。 (5)女方户籍在本市且男方户籍在深圳市外的,提供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6)男方户籍在本市且女方户籍在省外的,提供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同意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服务证的证明以及经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1年以上的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办理部门: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但女方户籍在省外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社区工作站填写“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将材料及登记表交工作站。办事人员核实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发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发证部门调查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 户籍人员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 (一)适用人员: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购买经济适用房、个人人事档案委托、公务员招考、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 (二)所需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 2.节育证明,其中属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未落实结扎措施的,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已落实结扎措施的,提供本市市或区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复核后换持的“深圳市节育手术证”; 3.属于政策外生育人员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三)办理部门:先到女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再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办证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办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办证部门调查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通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 (一)适用人员: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 (二)所需材料: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属未育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生育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生育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三)办理部门: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再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办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办证部门调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