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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 2022-05-27 10:25:24

㈠ 我叔叔要离婚了,他之前在深圳罗湖婚前买的房是不是共有财产,离婚后房产该怎么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因此,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前购买的为一方的财产,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㈡ 深圳夫妻一方出轨,那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深圳夫妻一方出轨,那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对此,深圳立帮律师团离婚律师,经办上百起离婚纠纷诉讼,拥有非常专业的律师经验和证据收集技能,成功为当事人获得应有的财产。如有需要,请电话咨询或到深圳市罗湖区深华商业大厦909室(距国贸地铁站B出口两百米)面谈。

㈢ 重磅!深圳离婚分割房产给无资格一方,另一方3年内不得在深购房

凤凰网房产快讯 深圳楼市调控再出新补丁,想要靠离婚去获得买房的路或被堵死。

昨日(2月18日),一则关于离婚与购房资格的消息突然在网上流传开来。 该则消息称: 夫妻离婚并将房产分割登记给“无购房资格一方名下”,则另一方自离婚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深圳市购买商品住房(3年内再婚或复婚的,也适用本规定)。 即,准备通过离婚分割(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给无资质一方房产的婚票,3年内(即使再婚/复婚)也不能再买房。

这意味着,深圳二手房出台“参考价”了。未来中介机构挂牌房源、银行发放贷款都会参考这个价格。

据财联社报道,通知发布当天下午,深圳多家中介机构被相关部门紧急通知开会,要求不得发布高于成交参考价的房源。

有中介告知,内部已经发布了下架高价房源的通知,并要求成交房源按照指导价过户/贷款。

连环的政策无一不在表明深圳住建局对“炒房”现象的重视,精准的政策打击和越来越严格的条例,或许会让深圳楼市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接下来会如何,凤凰网房产将持续跟踪报道。

㈣ 婚前男方全款出资买房只写女方名字,分手或和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

您好,您的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在婚内加上女方名字,那么该行为,一般会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也就是说,加名后该房产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
第二种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前购买的房屋系有婚意的购房,即使该房屋登记在一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种情况,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内有共同还贷,那么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内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
婚前由双方或一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产,有证据表明双方是以结婚、长期共同生活使用为目的购房,在离婚时应考虑实际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有无子女等情况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㈤ 在深圳夫妻离婚后,房子能过户到没深圳户口的妻子名下吗

在深圳夫妻离婚后,房子是可以过户到没深圳户口的妻子名下的,因此,这并不是你需要担忧的事情,并不是只有是深圳户口才能过户房子。你的妻子过户房子之后,成为了产权人,她有了房子,是可以立马申请到深圳户口的。如果说你和你的妻子是协议离婚,那么,你们的财产分割,约定了房子归你的妻子,那么,你就应该配合你的妻子去做房子过户手续,缴纳费用之后,过户手续需要双方共同的签字缺一不可。

如果说,你们不是协议离婚,而是进行了诉讼离婚,这套房子是法院判给你的妻子的,那么,你理应当配合你的妻子完成房子过户手续,如果你拒绝配合,那么你的妻子也有权利申请强制执行。因此,不管是那种情况,看起来你都阻止不了房子的过户,既然这套房子看起来非你的妻子莫属,应该你是婚姻当中的过错方,如此这般,你唯有积极配合过户才是正道。

在深圳夫妻离婚后,房子能过户到没深圳户口的妻子名下,这是显而易见的!

㈥ 深圳离婚怎么离

法律分析: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再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㈦ 在深圳夫妻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

法律分析:离婚后凭法院判决书或者财产分割协议书办理变更手续。税费的缴纳比较复杂,主要是所得税只有一处房屋的,可以免征。需要您带上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就需要工本费。离婚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必须夫妻双方都到场,并要双方同时进行。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