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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如何居住登记时间

发布时间: 2022-05-31 13:24:44

Ⅰ 深圳办理居住证多长时间

深圳办居住证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申领人领取居住证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二条
下列申报义务人应当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搬离之日起七日内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一)不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
(二)为员工提供宿舍的用人单位。
房屋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为非深户籍人员提供居所的,非深户籍人员应当向房屋承租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居住登记信息,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承租人应当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搬离之日起三日内,向房屋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如实提供非深户籍人员的居住登记信息。
第十三条
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以外的申报义务人应当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之日起十五日内、搬离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居住登记信息。对居住时间不满十五日的非深户籍人员,可以不申报其居住登记信息。

Ⅱ 怎么查居住证登记时间

一、可以前往居住所在地的居住登记受理点查询您的登记信息。

二、开通网上查询功能的地区可以在其官网上直接查询,以深圳举例。

1、直接打开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查询官网

(2)深圳如何居住登记时间扩展阅读

居住证申领相关法规: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

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Ⅲ 深圳居住证去派出所办理的办理时间几点开始,几点结束

以福田区为例,福田区福保派出所居住证受理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路1003号福保派出所户政室

办公电话:0755-8446500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位置指引:益田市场①站: 26路;52路;60路;375路;385路;b820路;m476路;n9路;高峰专线20路 益田站: 3号龙岗线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

2.受理:受理点应当对申领人是否符合办证条件进行初步核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核对、补充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后,出具受理回执。

3.审核: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公安机关根据反馈的核实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4.审批:公安审核结果即为最终审批结果。

5.办结。审核通过的居住证系统2个工作日内向市制证中心发送制证数据,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业务办结。

6.送达。3个工作日内证件流转到受理点或邮局,申领人可以凭受理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领取证件,邮寄费用由申领人承担。

特别提醒:

1.居住证被注销后再次申领居住证的与此流程相同。

2.以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条件申请的,需要先在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的网站进行学历认证,认证通过方可以此条件通过网上、受理点渠道申领及签注居住证。

(3)深圳如何居住登记时间扩展阅读:

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办理深圳居住证:

一、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此种情况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认证学历后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特别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我市进行过技能测试,但持有是外市或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目前还不能以“引进人才”为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三、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Ⅳ 深圳市居住证办理时间要多久

法律分析:办居住证要半个多月的时间。办理居住证首先需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并携带能够证明其在长期居住的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房屋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经商、就学证明等的其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先到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Ⅳ 深圳居住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深圳居住证满足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和有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的,可按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人提前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和近期照片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
2、受理点相关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办理居住证的相关条件,符合办理的,申请人核对居住证申请表的相关信息,申请人签名确认后,出具受理回执;
3、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要在三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公安机关要根据核实结果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核;
4、通过审核的居住证,会在两个工作日内把制证数据发送到市制证中心,市制证中心会在五个工作日内把制证完成,业务办结;
5、证件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流转到邮局或受理点,申请人要拿着受理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申请人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证件,但是邮寄过程过产生的费用需要申请人来承担。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九条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Ⅵ 深圳居住证怎么查办理的日期呢

一、可以前往居住所在地的居住登记受理点查询您的登记信息。

二、开通网上查询功能的地区可以在其官网上直接查询,以深圳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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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深圳居住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居住登记实行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制度。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居住的,申报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主动申报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为申报义务人。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用人单位、学校宿舍的,用人单位、学校为申报义务人。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旅馆业或者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的,经营者为申报义务人。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自购(建)房屋的,本人为申报义务人。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前款所列情形以外房屋的,居所提供者为申报义务人。受他人委托实际管理房屋的,实际管理人为申报义务人。

【拓展资料】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Ⅷ 深圳居住证周末可以办理吗

法律分析:深圳居住证周六可以办理,周日不能办理。

办证地点:

粤海派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95号;

笋岗街道: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宝岗路109号;

布吉派出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吉华路117号;

坪山派出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东纵路348号等。 法律依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三条在深圳市内居住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居住登记及申领居住证。

第四条深圳市公安机关(以下简称市公安机关)是居住登记及居住证证件的主管部门,负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制作、发放以及居住信息管理与保护等相关工作。

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派出机构、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本办法的规定,做好居住证管理和服务的相关工作。

市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便民原则,可以委托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或者社区工作站从事居住登记、居住证受理、发放及持证人住址变更等辅助性工作。区公安机关应当通过公告等方式告知本辖区居民办理居住证的办理方式和办理地点。

公安机关和受委托从事居住登记、居住证受理、发放及持证人住址变更等辅助性工作的组织以下统称受理机构。第八条在深圳市内居住七日以上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办理居住登记。

按规定应当办理居住登记的人员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居住证,申请办理居住证视为办理居住登记。

第九条居住登记由受理机构负责办理。办理、变更居住登记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Ⅸ 在深圳怎么查询居住登记时间和登记的住址

1、网络“深圳居住证综合信息网”,选择官网。

(9)深圳如何居住登记时间扩展阅读

根据《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非深圳市户籍人员(以下简称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办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签注等相关工作,应当遵守《条例》和本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统一负责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办理工作,负责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办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和检查。

公安派出所负责本辖区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办理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各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组织做好各区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受理点的统筹规划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为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应当设置居住证受理点,负责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签注以及发放等相关工作,对辖区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业务指导与督促检查。

受公安机关委托,出租屋管理机构(社区网格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应当以社区为单位设置居住登记受理点,负责辖区内居住登记的受理等具体工作。

受公安机关委托,各街道应当在其办事处设置居住证受理点,非深户籍人员居住数量较多的社区可以设置居住证受理点,负责居住证申请、签注的受理以及居住证发放等相关工作。

市公安机关应当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发布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受理点的相关信息。

Ⅹ 深圳市居住证办理条件

法律分析
1、有合法、稳定的居住产所,需满足居住时间必须达到一年以上。
2、有合法、稳定的职业,需满足连续缴纳一年的社保,和稳定就业达到十八个月。
3、符合深圳政府要求的人才,可直接领取居住证。
深圳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办理居住证的个人,需准备好办理居住证所需要的材料,如个人的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及其它相关材料证明。
2、将准备好的材料,带到个人居住区域内的派出所进行提交,并申请办理居住证,派出所工作人员便可受理。
3、派出所工作人员对提交材料进行申请,要是情况真实,符合办理居住证的条件,那么在现场便可直接办理居住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