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深圳人才租房补贴细则
法律分析:一、深圳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首先得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具有深圳户籍也是一个申请的条件。
3、如果你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而且现在的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也是可以提出申请的。
4、自己从来也没有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以及没有正在租住公租房也是可以提出申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Ⅱ 深圳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深圳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有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1.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原廉租) 。申请保障家庭成员中作为申请人的需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申请保障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以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2.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保障家庭中至少1人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5年以上具有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户籍和居住证的家庭
3.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申请人须持有本市市内四区居住证累计三年,且申请年度仍持有居住证的。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Ⅲ 深圳居住证怎么申请租房补贴
法律分析:深圳居住证申请租房补贴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所在部门审核确认后提供身份证、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复核,确定租房补贴标准;财务部门凭审核结果随工资按月发放,每半年复核一次。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第六条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Ⅳ 深圳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法律分析:2019年新住房补贴政策: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按月补贴:按月补贴额=职工当月标准工资×年度月购房补贴系数。其中标准工资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年度月购房的补贴系数为0.66。
一次性补贴:一次性发放房补贴额=(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1999年度月购房补贴系数×职工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十(1999年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往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其中年度工龄补贴额为13元。
差额补贴:差额补贴额=(1999年度基准补贴额 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其中年度基准补贴额为1265元,差额面积=职工住房面积标准—现住房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具有深圳户籍等。
Ⅳ 深圳租房补贴要公示多久
法律分析:深圳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每月审核上月租房补贴申请,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补贴发放时间为公示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示通过后,租房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资金的预算和决算,报市政府批准,分别将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资金下达市人事中心,将各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资金转移支付各区。市财政部门在每年3月底前,按照上年度租房补贴实际发放情况,与各区财政部门就上年度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转移资金进行结算。
Ⅵ 深圳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1、具有市县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16(含)平方米以下。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
法律依据:《2021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最新消息》 第二条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
(一)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引进的人才按原规定受理申请,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人才不再受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
(二)我局将根据全市人才工作安排,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入户并在我市全职工作的35岁以下的博士另行制定生活补贴政策。
请各申请人、申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Ⅶ 深圳租房补贴
一、深圳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手续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Ⅷ 深圳大学生租房补贴是什么
1、新引进人才包括本市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留学归国人员。2、新引进人才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办理接收、调入或引进手续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发放租房补贴:(1)本科以上学历;(2)具有本市户籍;(3)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租房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2、新引进人才的租房补贴标准为:本科6000/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3、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50%。首次补贴发放半年后,经审核申请人户籍仍在本市、未正在租住公租房且已累计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剩余补贴,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发放剩余补贴。租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且在领取租房补贴期间不得租住公租房。租房补贴期间为人力资源部门首次发放租房补贴之日起1年内。4、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补贴于2015年3月后开始正式受理,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办理接收、调入或引进手续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Ⅸ 深圳居住证如何申请居住证租房补贴
深圳居住证申请租房补贴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所在部门审核确认后提供身份证、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复核,确定租房补贴标准;财务部门凭审核结果随工资按月发放,每半年复核一次。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第六条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Ⅹ 深圳廉租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步骤
办理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户籍,且年龄大于23周岁;
2、申请人需有深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且积累缴费满3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后补缴的社会保险的时间不可以纳入积累缴费时间。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深圳没有买过政策性的住房,且没有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深圳没有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深圳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深圳还没有租住所有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深圳当地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需立即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5、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办理步骤:1、需持申请人同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申请人的配偶作为共同申请人,不具有深圳市户籍的,要另行提交签发日至提出轮候申请之日满一年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
2、共同申请人中有现役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有服兵役或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深圳的,需提供户籍迁移证等证明材料,子女就读全日制学校还需提供有效的学籍证明。
3、已婚(包括离异、丧偶)或未婚但生育的,需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养过子女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若已婚,需提供结婚证,离异需提供离婚证明(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未婚的(男士需满22周岁、女女士需满20周岁)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5、申请人参加深圳社会保险积累缴费满1年以上3年以下,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证明,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认证
法律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第八条,申请廉租保障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享受廉租保障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
(三)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按本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办法规定认定的低收入居民(包括低保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员)且已经取得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者《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等低收入证明文件。未经认定为本市低收入居民的共同申请人,不计入廉租保障对象人口数。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第九条 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廉租保障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第十条 申请廉租保障,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廉租保障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明(包括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三)本市低收入证明文件。
按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承租公租房,享受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应当同时提交公租房轮候申请受理回执。
申请在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材料的同时,应当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其提交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